◎职官一
明官制,沿汉、唐之旧而损益之。自洪武十三年罢丞相不设,析中书省之政
归六部,以尚书任天下事,侍郎贰之。而殿阁大学士只备顾问,帝方自操威柄,
学士鲜所参决。其纠劾则责之都察院,章奏则达之通政司,平反则参之大理寺,
是亦汉九卿之遗意也。分大都督府为五,而征调隶于兵部。外设都、布、按三司,
分隶兵刑钱谷,其考核则听于府部。是时吏、户、兵三部之权为重。迨仁、宣朝,
大学士以太子经师恩,累加至三孤,望益尊。而宣宗内柄无大小,悉下大学士杨
士奇等参可否。虽吏部蹇义、户部夏原吉时召见,得预各部事,然希阔不敌士奇
等亲。自是内阁权日重,即有一二吏、兵之长与执持是非,辄以败。至世宗中叶,
夏言、严嵩迭用事,遂赫然为真宰相,压制六卿矣。然内阁之拟票,不得不决于
内监之批红,而相权转归之寺人。于是朝廷之纪纲,贤士大夫之进退,悉颠倒于
其手。伴食者承意指之不暇,间有贤辅,卒蒿目而不能救。初,领五都督府者,
皆元勋宿将,军制肃然。永乐间,设内监监其事,犹不敢纵。沿习数代,勋戚纨
袴司军纪,日以惰毁。既而内监添置益多,边塞皆有巡视,四方大征伐皆有监军,
而疆事遂致大坏,明祚不可支矣。迹其兴亡治乱之由,岂不在用人之得失哉!至
于设官分职,体统相维,品式具备,详列后简。览者可考而知也。
宗人府 三公三孤 太子三师三少 内阁 吏部 户部 附总督仓场礼部
兵部 (附协理京营戎政) 刑部 工部 (附提督易州山厂)
宗人府。宗人令一人,左、右宗正各一人,左、右宗人各一人,(并正一品)
掌皇九族之属籍,以时修其玉牒,书宗室子女適庶、名封、嗣袭、生卒、婚嫁、
谥葬之事。凡宗室陈请,为闻于上,达材能,录罪过。初,洪武三年置大宗正院。
二十二年改为宗人府,并以亲王领之。(秦王樉为令,晋王㭎、燕王棣为左、
右宗正,周王隶、楚王桢为左、右宗人。)其后以勋戚大臣摄府事,不备官,而
所领亦尽移之礼部。其属,经历司,经历一人,(正五品)典出纳文移。
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正一品)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从一品)
掌佐天子,理阴阳,经邦弘化,其职至重。无定员,无专授。洪武三年,授李善
长太师,徐达太傅。(先是,常遇春已赠太保。)三孤无兼领者。建文、永乐间
罢公、孤官,仁宗复设。(永乐二十二年八月,复置三公、三少。)宣德三年,
敕太师、英国公张辅,少师、吏部尚书蹇义,少傅、兵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杨
士奇,少保兼太子少傅、户部尚书夏原吉,各辍所领,侍左右,咨访政事。公孤
之官,几于专授。逮义、原吉卒,士奇还领阁务。自此以后,公、孤但虚衔,为
勋戚文武大臣加官、赠官。而文臣无生加三公者,惟赠乃得之。嘉靖二年加杨廷
和太傅,辞不受。其后文臣得加三公惟张居正,万历九年加太傅,十年加太师。
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并从一品)掌以道德辅导太子,而谨护
翼之。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并正二品)掌奉太子以观三公之道德
而教谕焉。太子宾客,(正三品)掌侍太子赞相礼仪,规诲过失。皆东宫大臣,
无定员,无专授。洪武元年,太祖有事亲征,虑太子监国,别设宫僚或生嫌隙,
乃以朝臣兼宫职:李善长兼太子少师,徐达兼太子少傅,常遇春兼太子少保,治
书侍御史文原吉、范显祖兼太子宾客。三年,礼部尚书陶凯请选人专任东宫官,
罢兼领,庶于辅导有所责成。帝谕以江充之事可为明鉴,立法兼领,非无谓也。
由是东宫师傅止为兼官、加官及赠官。惟永乐间,成祖幸北京,以姚广孝专为太
子少师,留辅太子。自是以后,终明世皆为虚衔,于太子辅导之职无与也。
中极殿大学士,(旧名华盖殿)建极殿大学士,(旧名谨身殿)文华殿大学
士,武英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并正五品)掌献替可否,奉
陈规诲,点检题奏,票拟批答,以平允庶政。凡上之达下,曰诏,曰诰,曰制,
曰册文,曰谕,曰书,曰符,曰令,曰檄,皆起草进画,以下之诸司。下之达上,
曰题,曰奏,曰表,曰讲章,曰书状,曰文册,曰揭帖,曰制对,曰露布,曰译,
皆审署申覆而修画焉,平允乃行之。凡车驾郊祀、巡幸则扈从。御经筵,则知经
筵或同知经筵事。东宫出阁讲读,则领其事,叙其官,而授之职业。冠婚,则充
宾赞及纳征等使。修实录、史志诸书,则充总裁官。春秋上丁释奠先师,则摄行
祭事。会试充考试官,殿试充读卷官。进士题名,则大学士一人撰文,立石于太
学。大典礼、大政事,九卿、科道官会议已定,则按典制,相机宜,裁量其可否,
斟酌入告。颁诏则捧授礼部。会敕则稽其由状以请。宗室请名、请封,诸臣请谥,
并拟上。以其授餐大内,常侍天子殿阁之下,避宰相之名,又名内阁。
先是,太祖承前制,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正一品。甲辰正月,初置
左、右相国,以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吴元年命百官礼仪俱尚左,改
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洪武元年改为左、右丞相。)平章政事,(
从一品)左、右丞,(正二品)参知政事,(从二品)以统领众职。置属官,左、
右司,郎中,(正五品)员外郎(正六品)都事、检校,(正七品)照磨、管勾,
(从七品)参议府参议,(正三品)参军、断事官,(从三品)断事、经历,(
正七品)知事,(正八品)都镇抚司都镇抚,(正五品)考功所,考功郎,(正
七品。甲辰十月以都镇抚司隶大都督府。吴元年革参议府。洪武元年革考功所。
二年革照磨、检校所、断事官。七年设直省舍人十人,寻改中书舍人。)
洪武九年汰平章政事、参知政事。十三年正月,诛丞相胡惟庸,遂罢中书省。
(其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九月,置四辅官,以儒士王本等为之。(置四
辅官,告太庙,以王本、杜佑、袭斅为春官,杜斅、赵民望、吴源为夏官,兼太
子宾客。秋、冬官缺,以本等摄之。一月内分司上中下三旬。位列公、侯、都督
之次。)寻亦罢。十五年,仿宋制,置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诸大学士,
(礼部尚书邵质为华盖,检讨吴伯宗为武英,翰林学士宋讷为文渊,典籍吴沉为
东阁。)又置文华殿大学士,(征耆儒鲍恂、余诠、张长年等为之,)以辅导太
子。秩皆正五品。二十八年敕谕群臣:“国家罢丞相,设府、部、院、寺以分理
庶务,立法至为详善。以后嗣君,其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有奏请设立者,论以极
刑。”当是时,以翰林、春坊详看诸司奏启,兼司平驳。大学士特侍左右,备顾
问而已。建文中,改大学士为学士。(悉罢诸大学士,各设学士一人。又改谨身
殿为正心殿,设正心殿学士。)成祖即位,特简解缙、胡广、杨荣等直文渊阁,
参预机务。阁臣之预务自此始。然其时,入内阁者皆编、检、讲读之官,不置官
属,不得**诸司。诸司奏事,亦不得相关白。
仁宗以杨士奇、杨荣东宫旧臣,升士奇为礼部侍郎兼华盖殿大学士,荣为太
常卿兼谨身殿大学士,(谨身殿大学士,仁宗始置,)阁职渐崇。其后士奇、荣
等皆迁尚书职,虽居内阁,官必以尚书为尊。景泰中,王文始以左都御史进吏部
尚书,入内阁。自后,诰敕房、制敕房俱设中书舍人,六部承奉意旨,靡所不领,
而阁权益重。世宗时,三殿成,改华盖为中极,谨身为建极,阁衔因之。嘉靖以
后,朝位班次,俱列六部之上。
吏部。尚书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其属,司务厅,
司务二人,(从九品)文选、验封、稽勋、考功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
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洪武三十一年增设文选司主
事一人。正统十一年增设考功司主事一人。)
尚书,掌天下官吏选授、封勋、考课之政令,以甄别人才,赞天子治。盖古
冢宰之职,视五部为特重。侍郎为之贰。
司务,掌催督、稽缓、勾销、簿书。(明初,设主事、司务各四人,为首领
官,有主事印。洪武二十九年改主事为司官,裁司务二人。各部并同。)
文选,掌官吏班秩迁升、改调之事,以赞尚书。凡文官之品九,品有正从,
为级一十八。不及九品曰未入流。凡选,每岁有大选,有急选,有远方选,有岁
贡就教选,间有拣选,有举人乞恩选。选人或登资簿,厘其流品,平其铨注,而
序迁之。凡升必考满,若员缺当补,不待考满,曰推升。类推上一人,单推上二
人。三品以上,九卿及佥都御史、祭酒,廷推上二人或三人。内阁,吏、兵二部
尚书,廷推上二人。凡王官不外调,王姻不内除,大臣之族不得任科道,僚属同
族则以下避上。外官才地不相宜,则酌其繁简互换之。有传升、乞升者,并得执
奏。以署职、试职、实授奠年资,以开设、裁并、兼摄适繁简,以荐举、起废、
征召振幽滞,以带俸、添注寄恩冗,以降调、除名驭罪过,以官程督吏治,以宁
假悉人情。
验封,掌封爵、袭荫、褒赠、吏算之事,以赞尚书。凡爵非社稷军功不得封,
封号非特旨不得与。或世或不世,皆给诰券。衍圣公及戚里恩泽封,不给券。凡
券,左右各一,左藏内府,右给功臣之家。袭封则征其诰券,稽其功过,核其宗
支,以第其世流降除之等。土官则勘其应袭与否,移文选司注拟。(宣慰、宣抚、
安抚、长官诸司领士兵者,则隶兵部。)凡荫叙,明初,自一品至七品,皆得荫
一子以世其禄。(洪武十六年,定职官子孙荫叙。正一品子,正五品用。从一品
子,从五品用。正二品子,正六品用。从二品子,从六品用。正三品子,正七品
用。从三品子,从七品用。正四品子,正八品用。从四品子,从八品用。正五品
子,正九品用。从五品子,从九品用。正六品子,于未入流上等职内叙用。从六
品子,于未入流中等职内叙用。正从七品子,于未入流下等职内叙用。)后乃渐
为限制,京官三品以上,考满著绩,始荫一子曰官生,其出自特恩者曰恩生。凡
封赠,公、侯、伯之追封,皆递进一等。三品以上政绩显异及死谏、死节、阵亡
者,皆得赠官。其见任则初授散阶,京官满一考,及外官满一考而以最闻者,皆
给本身诰敕。七品以上皆得推恩其先。五品以上授诰命,六品以下授敕命。(一
品,三代四轴。二品、三品,二代三轴。四品、五品、六品、七品,一代二轴。
八品以下流内官,本身一轴。一品轴以玉,二品轴以犀,三品、四品轴以鋈金,
五品以下轴以角。)曾祖、祖、父皆如其子孙官。公、侯、伯视一品。外内命妇
视夫若子之品。生曰封,死曰赠。若先有罪谴则停给。文之散阶四十有二,以历
考为差。(正一品,初授特进荣禄大夫,升授特进光禄大夫。从一品,初授荣禄
大夫,升授光禄大夫。正二品,初授资善大夫,升授资政大夫,加授资德大夫。
从二品,初授中奉大夫,升授通奉大夫,加授正奉大夫。正三品,初授嘉议大夫,
升授通议大夫,加授正议大夫。从三品,初授亚中大夫,升授中大夫,加授大中
大夫。正四品,初授中顺大夫,升授中宪大夫,加授中议大夫。从四品,初授朝
列大夫,升授朝议大夫,加授朝请大夫。正五品,初授奉议大夫,升授奉政大夫。
从五品,初授奉训大夫,升授奉直大夫。正六品,初授承直郎,升授承德郎。从
六品,初授承务郎,升授儒林郎,吏材干出身授宣德郎。正七品,初授承事郎,
升授文林郎,吏材干授宣议郎。从七品,初授从仕郎,升授征仕郎。正八品,初
授迪功郎,升授修职郎。从八品,初授迪功佐郎,升授修职佐郎。正九品,初授
将仕郎,升授登仕郎。从九品,初授将仕佐郎,升授登仕佐郎。)外命妇之号九。
(公曰某国夫人。侯曰某侯夫人。伯曰某伯夫人。一品曰夫人,后称一品夫人。
二品曰夫人。三品曰淑人。四品曰恭人。五品曰宜人。六品曰安人。七品曰孺人。
)因其子孙封者,加太字,夫在则否。凡封赠之次,七品至六品一次,五品一次,
(初制有四品一次,后省。)三品、二品、一品各一次。三母不并封,两封从优
品。父职高于子,则进一阶。父应停给及子为人后者,皆得移封。嫡在不封生母,
生母未封不先封其妻。妻之封,止于一嫡一继。其封赠后而以墨败者,则追夺。
稽勋,掌勋级、名籍、丧养之事,以赞尚书。凡文勋十。(正一品,左、右
柱国。从一品,柱国。正二品,正治上卿。从二品,正治卿。正三品,资治尹。
从三品,资治少尹。正四品,赞治尹。从四品,赞治少尹。正五品,修正庶尹。
从五品,协正庶尹。)自五品以上,历再考,乃授勋。凡百官迁除、降调皆开写
年甲、乡贯、出身。每岁十二月贴黄,春秋清黄,皆赴内府。有故,揭而去之。
凡父母年七十,无兄弟,得归养。凡三年丧,解职守制,纠擿其夺丧、匿丧、短
丧者。惟钦天监官奔丧三月复任。
考功,掌官吏考课、黜陟之事,以赞尚书。凡内外官给由,三年初考,六年
再考,并引请,九年通考,奏请综其称职、平常、不称职而陟黜之。陟无过二等,
降无过三等,其甚者黜之、罪之。京官六年一察,察以巳、亥年。五品下考察其
不职者,降罚有差;四品上自陈,去留取旨。外官三年一朝,朝以辰、戌、丑、
未年。前期移抚、按官,各综其属三年内功过状注考,汇送覆核以定黜陟。仓场
库官一年考,巡检三年考,教官九年考。府州县官之考,以地之繁简为差。吏之
考,三、六年满,移验封司拨用。九年满,又试授官。惟王官及钦天、御用等监
官不考。凡内外官弹章,稽其功过,拟去留以请上裁。荐举、保留,则核其政绩
旌异焉。
明初,设四部于中书省,分掌钱谷礼仪、刑名、营造之务。洪武元年始置吏、
户、礼、兵、刑、工六部,设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主事,(尚书正三
品,侍郎正四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正六品,主事正七品。)仍隶中书省。六
年,部设尚书二人,侍郎二人。吏部设总部、司勋、考功三属部,部设郎中、员
外郎各一人,主事各二人。十三年,罢中书省,仿《周官》六卿之制,升六部秩,
各设尚书、侍郎一人。(惟户部侍郎二人。)每部分四属部,吏部属部加司封。
每属部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寻增侍郎一人。二十二年,改总部为选部。
二十九年,定为文选、验封、稽勋、考功四司并五部属,皆称清吏司。建文中,
改六部尚书为正一品,设左、右侍中,(正二品)位侍郎上,除去诸司清吏字。
成祖初,悉复旧制。
永乐元年,以北平为北京,置北京行部尚书二人,侍郎四人,其属置六曹清
吏司。(吏、户、礼、兵、工五曹,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刑曹,郎中一
人,员外郎一人,主事四人,照磨、检校各一人,司狱一人。寻户曹亦增设主事
三人。)后又分置六部,各称行在某部。十八年定都北京,罢行部及六曹,以六
部官属移之北,不称行在。其留南京者,加“南京”字。洪熙元年,复置各部官
属于南京,去“南京”字,而以在北京者加“行在”字,仍置行部。宣德三年复
罢行部。正统六年,于北京去“行在”字,于南京仍加“南京”字,遂为定制。
景泰中,吏部尝设二尚书。天顺初,复罢其一。
按吏部尚书,表率百僚,进退庶官,铨衡重地,其礼数殊异,无与并者。永
乐初,选翰林官入直内阁。其后大学士杨士奇等加至三孤,兼尚书衔,然品叙列
尚书蹇义、夏原吉下。景泰中,左都御史王文升吏部尚书,兼学士,入内阁,其
班位犹以原衔为序次。自弘治六年二月,内宴,大学士丘濬遂以太子太保、礼部
尚书,居太子太保、吏部尚书王恕之上。其后由侍郎、詹事入阁者,班皆列六部
上矣。
户部。尚书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其属,司务厅,
司务二人,(从九品)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广东、山东、福建、河南、山
西、四川、广西、贵州、云南十三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宣德以后增
设山西司郎中三人,陕西、贵州、云南三司郎中各二人,山东司郎中一人。)员
外郎一人,(从五品。宣德七年增设四川、云南二司员外郎各一人,后仍革。)
主事二人,(正六品。宣德以后增设云南司主事七人,浙江、江西、湖广、陕西、
福建、河南、山西七司主事各二人,山东、四川、贵州三司主事各一人。)照磨
所,照磨一人,(正八品)检校一人,(正九品。)所辖,宝钞提举司,提举一
人,(正八品),副提举一人。(正九品)典史一人,(后副提举、典史俱革。)
钞纸局,大使、副使各一人,(后革副使。)印钞局,大使、副使各一人,(后
俱革。)宝钞广惠库,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二人,(从九品,嘉靖中革。
)广积库,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典史一人,(嘉靖
中,副使、典史俱革。)赃罚库,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二人,(从九品,
嘉靖中革。)甲字、乙字、丙字、丁字、戊字库,大使五人,(正九品,)副使
六人,(从九品,丁字库二人,嘉靖中革一人,并革乙字、戊字二库副使。)广
盈库,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二人。(嘉靖中革。)外承运库,大使二人,
(正九品)副使二人,(从九品。后大使、副使俱革。)承运库,大使一人,(
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嘉靖中革。)行用库,大使、副使各一人,(后
俱革。)太仓银库,大使、副使各一人。(嘉靖中,革副使。)御马仓,大使一
人,(从九品)副使一人。军储仓,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后大使、
副使俱革。)长安、东安、西安、北安门仓,各副使一人,(东安门仓旧二人,
万历八年革一人。)张家湾盐仓检校批验所,大使、副使各一人。(隆庆六年并
革。)
尚书,掌天下户口、田赋之政令。侍郎贰之。稽版籍、岁会、赋役实征之数,
以下所司。十年攒黄册,差其户上下畸零之等,以周知其登耗。凡田土之侵占、
投献、诡寄、影射有禁,人户之隐漏、逃亡、朋充、花分有禁,继嗣、婚姻不如
令有禁。皆综核而纠正之。天子耕耤,则尚书进耒耜。以垦荒业贫民,以占籍附
流民,以限田裁异端之民,以图帐抑兼并之民,以树艺课农官,以刍地给马牧,
以召佃尽地利,以销豁清赔累,以拨给广恩泽,以给除差优复,以钞锭节赏赉,
以读法训吏民,以权量和市籴,以时估平物价,以积贮之政恤民困,以山泽、陂
池、关市、坑冶之政佐邦国,赡军输,以支兑、改兑之规利漕运,以蠲减、振贷、
均籴、捕蝗之令悯灾荒,以输转、屯种、籴买、召纳之法实边储,以禄廪之制驭
贵贱。(洪武二十五年,重定内外文武官岁给禄俸之制。正一品,一千四十四石。
从一品,八百八十八石。正二品,七百三十二石。从二品,五百七十六石。正三
品,四百二十石。从三品,三百一十二石。正四品,二百八十八石。从四品,二
百五十二石。正五品,一百九十二石。从五品,一百六十八石。正六品,一百二
十石。从六品,九十六石。正七品,九十石。从七品,八十四石。正八品,七
十八石。从八品,七十二石。正九品,六十六石。从九品,六十石。未入流,三
十六石。俱米钞本折兼支。)
十三司,各掌其分省之事,兼领所分两京、直隶贡赋,及诸司、卫所禄俸,
边镇粮饷,并各仓场盐课、钞关。(浙江司带管在京羽林右、留守左、龙虎、应
天、龙骧、义勇右、康陵七卫,神机营。 江西司带管在京旗手、金吾前、金吾
后、金吾左、济阳五卫。 湖广司带管国子监、教坊司,在京羽林前、通州、和
阳、豹韬、永陵、昭陵六卫,及兴都留守司。 福建司带管顺天府,在京燕山左、
武骧左、武骧右、骁骑右、虎贲右、留守后、武成中、茂陵八卫,五军、巡捕、
勇士、四卫各营,及北直隶永平、保定、河间、真定、顺德、广平、大名七府,
延庆、保安二州,大宁都司、万全都司,并北直隶所辖各卫所,山口、永盈、通
济各仓。 山东司带管在京锦衣、大宁中、大宁前三卫及辽东都司,两淮、两浙、
长芦、河东、山东、福建各盐运司,四川、广东、海北、云南黑盐井、白盐井、
安宁、五井各盐课提举司,陕西灵州盐课司,江西南赣盐税。 山西司带管在京
燕山前、镇南、兴武、永清左、永清右五卫,及宣府、大同、山西各镇。 河南
司带管在京府军前、燕山右、大兴左、裕陵四卫,牧马千户所及直隶潼关卫、蒲
州千户所。 陕西司带管宗人府、五军都督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
詹事府、翰林院、太仆寺、鸿胪寺、尚宝司、六科、中书舍人、行人司、钦天监、
太医院、五城兵马司、京卫武学、文思院、皮作局,在京留守右、长陵、献陵、
景陵四卫,神枢、随侍二营,及延绥、宁夏、甘肃、固原各镇。 四川司带管在
京府军后、金吾右、腾骧左、腾骧右、武德、神策、忠义后、武功中、武功左、
武功右、彭城十一卫及应天府、南京四十九卫,南直隶安庆、苏州、松江、常州、
镇江、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庐州、凤阳、淮安、扬州十三府,徐、滁、和、
广德四州,中都留守司并南直隶所辖各卫所。 广东司带管在京羽林左、留守中、
鹰扬、神武左、义勇前、义勇后六卫,蕃牧、奠靖二千户所。 广西司带管太常
寺、光禄寺、神乐观、牺牲所、司牲司、太仓银库、内府十库,在京沈阳左、沈
阳右、留守前、宽河、蔚州左五卫,及二十三马房仓,各象房、牛房仓,京府各
草场。 云南司带管在京府军、府军左、府军右、虎贲左、忠义右、忠义前、泰
陵七卫,及大军仓、皇城四门仓、并在外临清、德州、徐州、淮安、天津各仓。
贵州司带管上林苑监,宝钞提举司,都税司,正阳门、张家湾各宣课司,德胜
门、安定门各税课司,崇文门分司,在京济州、会州、富峪三卫,及蓟州、永平、
密云、昌平、易州各镇,临清、许墅、九江、淮安、北新、扬州、河西务各钞关。)
条为四科:曰民科,主所属省府州县地理、人物、图志、古今沿革、山川险
易、土地肥瘠宽狭、户口物产多寡登耗之数;曰度支,主会计夏税、秋粮、存留、
起运及赏赉、禄秩之经费;曰金科,主市舶、鱼盐、茶钞税课,及赃罚之收折;
曰仓科,主漕运、军储出纳料粮。凡差三等,由吏部选授曰注差,疏名上请曰题
差,劄委曰部差。或三年,或一年,或三月而代。
初,洪武元年置户部。六年,设尚书二人,侍郎二人。分为五科:一科,二
科,三科,四科,总科。每科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四人。惟总科郎中、
员外郎各二人,主事五人。八年,中书省奏户、刑、工三部事繁,户部五科,每
科设尚书、侍郎各一人,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五人,内会总科主事六人,
外牵照科主事二人,司计四人,照磨二人,管勾一人。又置在京行用库,隶户部。
(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典史一人,都监二人。)十三年,升部秩,定设尚书
一人,侍郎二人。分四属部:总部,度支部,金部,仓部。每部郎中、员外郎各
一人。总部主事四人,度支部、金部主事各三人,仓部主事二人。寻罢在京行用
库。二十二年,改总部为民部。二十三年,又分四部为河南、北平、山东、山西、
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十二部。(四川部兼领云南。
)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各领一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量其繁
简,带管京畿。每一部内仍分四科管理。又置照磨、检校各一人,稽文书出入之
数而程督之。十九年,复置宝钞提举司。(洪武七年,初置宝钞提举司,提举一
人,正七品;副提举一人,从七品;吏目一人,省注。所属钞纸、印钞二局,各
大使一人,正八品;副使一人,正九品;典史一人,省注。宝钞、行用二库,各
大使二人,正八品;副使二人,正九品;典史一人,省注。寻升提举为正四品。
十三年罢,至是年复置,秩正八品。)二十六年,令浙江、江西、苏松人毋得任
户部。二十九年,改十二部为十二清吏司。建文中,仍为四司。(馀见吏部。)
成祖复旧制。永乐元年,改北平司为北京司。十八年,革北京司,设云南、贵州、
交阯三清吏司。宣德十年,革交阯司,定为十三司。其后归并职掌。凡宗室、勋
戚、文武官吏之廪禄,陕西司兼领之。北直隶府州卫所,福建司兼领之。南直隶
府州卫所,四川司兼领之。天下盐课,山东司兼领之。关税,贵州司兼领之。漕
运及临、德诸仓,云南司兼领之。御马、象房诸仓,广西司兼领之。明初,尝置
司农司,寻罢(吴元年置司农司。卿,正三品;少卿,正四品;丞,正五品;庸
田署令,正五品;典簿、司计,正七品。洪武元年罢。三年复置司农司,开治所
于河南,设卿一人,少卿二人,丞四人,主簿、录事各二人。四年又罢。)后置
判录司,亦罢。(洪武十三年置判录司,掌在京官吏俸给、文移、勘合。设判录
一人,正七品;副判二人,从七品。寻改判录为司正,副判为左,右司副。十八
年罢。)皆不隶户部。
总督仓场一人,掌督在京及通州等处仓场粮储。洪武初,置军储仓二十所,
各设官司其事。永乐中,迁都北京,置京仓及通州诸仓,以户部司员经理之。宣
德五年,始命李昶为户部尚书,专督其事,遂为定制。以后,或尚书,或侍郎,
俱不治部事。嘉靖十五年,又命兼督西苑农事。隆庆初,罢兼理。万历二年,另
拨户部主事一人陪库,每日偕管库主事收放银两,季终更替。九年裁革,命本部
侍郎分理之。十一年复设。二十五年,以右侍郎张养蒙督辽饷。四十七年,增设
督饷侍郎。(崇祯间,有督辽饷、寇饷、宣大饷,增设三四人。)天启五年,又
增设督理钱法侍郎。
礼部。尚书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其属,司务厅,
司务二人,(从九品)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
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正统六年增设仪制、祠祭二
司主事各一人。又增设仪制司主事一人,教习驸马。弘治五年增设主客司主事一
人,提督会同馆。)所辖,铸印局,大使一人,副使二人。(万历九年革一人。)
尚书,掌天下礼仪、祭祀、宴飨、贡举之政令。侍郎佐之。
仪制,分掌诸礼文、宗封、贡举、学校之事。天子即位,天子冠、大婚,册
立皇太子、妃嫔、太子妃,上慈宫徽号,朝贺、朝见,大飨、宴飨,大射、宴射,
则举诸仪注条上之。若经筵、日讲、耕耤、视学、策士、传胪、巡狩、亲征、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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