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进春、献俘、奏捷,若皇太子出阁、监国,亲王读书、之藩,皇子女诞生、
命名,以及百官、命妇朝贺皇太子、后妃之礼,与诸王国之礼,皆颁仪式于诸司。
凡传制、诰,开读诏、敕、表、笺及上下百官往来移文,皆授以程式焉。凡岁请
封宗室王、郡王、将军、中尉、妃、主、君,各以其亲疏为等。百官于宗王,具
官称名而不臣。王臣称臣于其王。凡宗室、驸马都尉、内命妇、蕃王之诰命,则
会吏部以请。凡诸司之印信,领其制度。(内阁,银印,直纽,方一寸七分,厚
六分,玉箸篆文。)征西、镇朔、平羌、平蛮等将军,银印,虎纽,方三寸三分,
厚九分,柳叶篆文。宗人府、五军都督府,俱正一品,银印,三台,方三寸四分,
厚一寸。六部都察院、各都司,俱正二品,银印,二台,方三寸二分,厚八分。
衍圣公、张真人、中都留守司,俱正二品,各布政司,从二品,银印,二台,方
三寸一分,厚七分。后赐衍圣公三台银印。顺天、应天二府,俱正三品,银印,
方二寸九分,厚六分五厘。通政司、大理寺、太常寺、詹事府、京卫、各按察司、
各卫,俱正三品,苑马寺、宣慰司,俱从三品,铜印,方二寸七分,厚六分。太
仆寺、光禄寺、各盐运司,俱从三品,铜印,方二寸六分,厚五分五厘。鸿胪寺
各府,俱正四品,国子监、宣抚司,俱从四品,铜印,方二寸五分,厚五分。翰
林院、左右春坊、尚宝司、钦天监、太医院、上林苑监、六部各司、宗人府经历
司、王府长史司、各卫千户所,俱正五品,司经局、五府经历司、招讨司、安抚
司,俱从五品,铜印,方二寸四分,厚四分五厘。各州,从五品,铜印,方二寸
三分,厚四分。都察院经历司、大理寺左右司、五城兵马司,大兴、宛平、上元、
江宁四县,僧录司、道录司、中都留守司经历司、断事司,各都司经历司、断事
司,各卫百户所、长官司,王府审理所,俱正六品,光禄司各署,各布政司经历
司、理问所,俱从六品,铜印,方二寸二分,厚三分五厘。六科行人司、通政司
经历司、工部营缮所、太常寺典簿厅、上林苑监各署、各按察司经历司、各县,
俱正七品,中书舍人,顺天应天二府经历司、京卫经历司、光禄寺典簿厅、太仆
寺主簿厅、詹事府主簿厅、各卫经历司、各盐运司经历司、苑马寺主簿厅、宣慰
司经历司,俱从七品,铜印,方二寸一分,厚三分。户部、刑部、都察院各照磨
所,兵部典牧所,国子监绳愆厅、博士厅、典簿厅,鸿胪寺主簿厅,钦天监主簿
厅,各布政司照磨所,各府经历司,王府纪善、典宝、典膳、奉祀、良医、工正
各所,宣抚司经历司,俱正从八品,铜印,方二寸,厚二分五厘。刑部、都察院
各司狱司,顺天、应天二府照磨所、司狱司,鸿胪寺各署,国子监典籍厅,上林
苑监典簿厅,内府宝钞等各库,御马仓、草仓,会同馆,织染所,文思院,皮作
局,颜料局,鞍辔局,宝源局,军器局,都税司,教坊司,留守司司狱司,各都
司司狱司,各按察司照磨所、司狱司,各府照磨所、司狱司,王府长史司典簿厅、
教授、典义所,各府卫儒学、税课司,阴阳学、医学、僧纲司、道纪司、各巡检
司,俱正从九品,铜印,方一寸九分,厚二分二厘。各州县儒学、仓库、驿递、
闸坝批验所、抽分竹木局、河泊所、织染局、税课局、阴阳学、医学、僧正司、
道正司、僧会司、道会司,俱未入流,铜条记,阔一寸三分,长二寸五分,厚二
分一厘。已上俱直纽,九叠篆文。监察御史,铜印,直纽,有眼,方一寸五分,
厚三分,八叠篆文。总制、总督、巡抚并镇守、公差等官,铜关防,直纽,阔一
寸九分五厘,长二寸九分,厚三分,九叠篆文。外国王印三等:曰金,曰镀金,
曰银。刓敝则换给之。凡祥瑞,辨其名物,无请封禅以荡上心。以学校之政育
士类,以贡举之法罗贤才,以乡饮酒礼教齿让,以养老尊高年,以制度定等威,
以恤贫广仁政,以旌表示劝励,以建言会议悉利病,以禁自宫遏奸民。
祠祭,分掌诸祀典及天文、国恤、庙讳之事。凡祭有三,曰天神、地祇、人
鬼。辨其大祀、中祀、小祀而敬供之。饬其坛壝、祠庙、陵寝而数省阅之。蠲
其牢醴、玉帛、粢羹、水陆瘗燎之品,第其配侑、从食、功德之上下而秩举之。
天下神祇在祀典者,则稽诸令甲,播之有司,以时谨其祀事。督日官颁历象于天
下。日月交食,移内外诸司救护。有灾异即奏闻,甚者乞祭告修省。凡丧葬、祭
祀,贵贱有等,皆定其程则而颁行之。凡谥,帝(十七字),后(十三字),妃、
太子、太子妃(并二字),亲王(一字),郡王(二字),以字为差。勋戚、文
武大臣请葬祭赠谥,必移所司,核行能,傅公论,定议以闻。其侍从勤劳、忠谏
死者,官品未应谥,皆得特赐。凡帝后愍忌,祀于陵,辍朝不废务。凡天文、地
理、医药、卜筮、师巫、音乐、僧道人,并籍领之,有兴造妖妄者罪无赦。
主客,分掌诸蕃朝贡接待给赐之事。诸蕃朝贡,辨其贡道、贡使、贡物远近
多寡丰约之数,以定王若使迎送、宴劳、庐帐、食料之等,赏赉之差。凡贡必省
阅之,然后登内府,有附载物货,则给直。若蕃国请嗣封,则遣颁册于其国。使
还,上其风土、方物之宜,赠遗礼文之节。诸蕃有保塞功,则授敕印封之。各国
使人往来,有诰敕则验诰敕,有勘籍则验勘籍,毋令阑入。土官朝贡,亦验勘籍。
其返,则以镂金敕谕行之,必与铜符相比。凡审言事,译文字,送迎馆伴,考稽
四夷馆译字生、通事之能否,而禁饬其交通漏泄。凡朝廷赐赉之典,各省土物之
贡,咸掌之。
精膳,分掌宴飨、牲豆、酒膳之事。凡御赐百官礼食,曰宴,曰酒饭,为上
中下三等,视其品秩。番使、土官有宴,有下程,(宴有一次,有二次,下程有
常例,有钦赐。)皆辨其等。亲王之藩,王、公、将军来朝,及其使人,亦如之。
凡膳羞、酒醴、品料,光禄是供,会其数,而程其出纳焉。凡厨役,佥诸民,以
给使于太常、光禄;年深者,得选充王府典膳。凡岁藏冰、出冰,移所司谨洁之。
初,洪武元年置礼部。六年,设尚书二人,侍郎二人。分四属部:总部,祠
部,膳部,主客部。每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各三人。十三年,升部秩,
设尚书、侍郎各一人,每属部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寻复增置侍郎一人。
二十二年,改总部为仪部。二十九年,改仪部、祠部、膳部为仪制、祠祭、精膳,
惟主客仍旧,俱称为清吏司。
按周宗伯之职虽掌邦礼,而司徒既掌邦教,所谓礼者,仅鬼神祠祀而已。至
合典乐典教,内而宗藩,外而诸蕃,上自天官,下逮医师、膳夫、伶人之属,靡
不兼综,则自明始也。成、弘以后,率以翰林儒臣为之。其由此登公孤任辅导者,
盖冠于诸部焉。
兵部。尚书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其属,司务厅,
司务二人,(从九品)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
品。正统十年,增设武选、职方二司郎中各一人。成化三年,增设车驾司郎中一
人。万历九年并革。)员外郎一人,(从五品。正统十年增设武选司员外郎一人。
弘治九年增设武库司员外郎一人。后俱革。嘉靖十二年,增设职方司员外郎一人。)
主事二人,(正六品。洪武、宣德间,增设武选司主事三人,职方司主事四人。
正统十四年,增设车驾、武库二司主事各一人。后革。万历十一年,又增设车驾
司主事一人。)所辖,会同馆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二人,(从九品)大通
关大使、副使各一人,(俱未入流。)
尚书,掌天下武卫官军选授、简练之政令。侍郎佐之。
武选,掌卫所土官选授、升调、袭替、功赏之事。凡武官六品,其勋十有二。
(正一品,左、右柱国。从一品,柱国。正二品,上护军。从二品,护军。正三
品,上轻车都尉。从三品,轻车都尉。正四品,上骑都尉。从四品,骑都尉。正
五品,骁骑尉。从五品,飞骑尉。正六品,云骑尉。从六品,武骑尉。)散阶三
十。(正一品,初授特进荣禄大夫,升授特进光禄大夫。从一品,初授荣禄大夫,
升授光禄大夫。正二品,初授骠骑将军,升授金吾将军,加授龙虎将军。从二品,
初授镇国将军,升授定国将军,加授奉国将军。正三品,初授昭勇将军,升授昭
毅将军,加授昭武将军。从三品,初授怀远将军,升授定远将军,加授安远将军。
正四品,初授明威将军,升授宣威将军,加授广威将军。从四品,初授宣武将军,
升授显武将军,加授信武将军。正五品,初授武德将军,升授武节将军。从五品,
初授武略将军,升授武毅将军。正六品,初授昭信校尉,升授承信校尉。从六品,
初授忠显校尉,升授忠武校尉。)岁凡六选。有世官,有流官。世官九等,(指
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卫镇抚,正千户,副千户,百户,试百户,所镇抚。
)皆有袭职,有替职。其幼也,有优给。其不得世也,有减革,有通革。流官八
等,(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都指挥使,都指挥同知。都指挥佥事,
正留守,副留守。)以世官升授,或由武举用之,皆不得世。即有世者,出特恩。
非真授者曰署职,(署职,递加本职一级作半级,不支俸,非军功,毋得实授。)
曰试职,(试职作一级,支半俸,不给诰。)曰纳职,(纳职带俸,不莅事。)
战功二等:奇功为上,头功次之。首功四等:迤北为大,辽东次之,西番、苗蛮
又次之,内地反寇又次之。凡比试,有旧官,(洪武三十一年以前为旧。)有新
官,(成祖以后为新。)军政,五年一考选,先期抚、按官上功过状,覆核而去
留之。五府、锦衣卫堂上各总兵官,皆自陈,取上裁。推举上二人,都指挥以下
上一人。凡土司之官九级,自从三品至从七品,皆无岁禄。其子弟、族属、妻女、
若婿及甥之袭替,胥从其俗。附塞之官,自都督至镇抚,凡十四等,皆以诰敕辨
其伪冒。赠官死于王事,加二等;死于战阵,加三等。凡除授出自中旨者,必覆
奏然后行之。以贴黄征图状,以初绩征诰敕,以效功课将领,以比试练卒徒,以
优养恩故绝,以褒恤励死战,以寄禄驭恩幸,以杀降、失陷、避敌、激叛之法肃
军机,以典刑、败伦、行劫、退阵之科断世禄。
职方,掌舆图、军制、城隍、镇戍、简练、征讨之事。凡天下地里险易远近,
边腹疆界,俱有图本,三岁一报,与官军车骑之数偕上。凡军制内外相维,武官
不得辄下符征发。自都督府,都指挥司,留守司,内外卫守御、屯田、群牧千户
所,仪卫司,土司,诸番都司卫所,各统其官军及其部落,以听征调、守卫、朝
贡、保塞之令。以时修浚其城池而阅视之。凡镇戍将校五等:曰镇守,曰协守,
曰分守,曰守备,曰备倭。皆因事增置,视地险要,设兵屯戍之。凡京营操练,
统以文武大臣,皆科道官巡视之。若将军营练,将军四卫营练,及勇士、幼官、
舍人等营练,则讨其军实,稽其什伍,察其存逸闲否,以教其坐作、进退、疾徐、
疏数之节,金鼓、麾旗之号。征讨请命将出师,悬赏罚,调兵食,纪功过,以黜
陟之。以堡塞障边徼,以烽火传声息,以关津诘奸细,以缉捕弭盗贼,以快壮简
乡民,以勾解、收充、抽选、并豁、疏放、存恤之法整军伍。
车驾,掌卤簿、仪仗、禁卫、驿传、厩牧之事。凡卤簿大驾,大典礼、大朝
会设之;丹陛驾,常朝设之;武陈驾,世宗南巡时设之。皆辨其物数,以授所司。
慈宫、中宫之卤簿,东宫、宗藩之仪仗,亦如之。凡侍卫,御殿全直,常朝番直,
守卫、亲军卫,画前、后、左、右四门为四行,而日夜巡警之。(守卫皇城,前
午门为一行,后玄武门为一行,左东华门为一行,右西华门为一行。)凡邮传,
在京师曰会同馆,在外曰驿,曰递运所,皆以符验关券行之。凡马政,其专理者,
太仆、苑马二寺,稽其簿籍,以时程其登耗,惟内厩不会。
武库,掌戎器、符勘、尺籍、武学、薪隶之事。凡内外官军有征行,移工部
给器仗,籍纪其数,制敕下各边征发。及使人出关,必验勘合。军伍缺,下诸省
府州县勾之。以跟捕、纪录、开户、给除、停勾之法,核其召募、垛集、罪谪、
改调营丁尺籍之数。凡武职幼官,及子弟未嗣官者,于武学习业,以主事一人监
督之。考稽学官之贤否、肄习之勤怠以闻。诸司官署供应有柴薪,直衙有皂隶,
视官品为差。
初,洪武元年置兵部。六年,增尚书一人,侍郎一人。置总部、驾部并职方
三部,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如吏部之数。十三年,升部秩,设尚书、侍郎各
一人,又增置库部为四属部,部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十四年,增试侍
郎一人。二十二年改总部为司马部。二十九年,定改四部为武选、职方、车驾、
武库四清吏司。(惟职方仍旧名。)景泰中,增设尚书一人,协理部事,天顺初
罢。隆庆四年添注侍郎二人,寻罢。万历末年复置。
协理京营戎政一人,(或尚书,或侍郎,或右都御史。)掌京营操练之事。
永乐初,设三大营,总于武将。景泰元年始设提督团营,命兵部尚书于谦兼领之,
后罢。成化三年复设,率以本部尚书或都御史兼之。嘉靖二十年,始命尚书刘天
和辍部务,另给关防,专理戎政。二十九年,以“总督京营戎政”之印畀仇鸾,
而改设本部侍郎协理戎政,不给关防。万历九年裁革,十一年复设。天启初,增
设协理一人,寻革。崇祯二年复增一人,以庶吉士刘之纶为兵部侍郎充之。
刑部。尚书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其属,司务厅,
司务二人。(从九品)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广东、山东、福建、河南、山
西、四川、广西、贵州、云南十三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
(从五品)主事二人。(正六品。正统六年,十三司俱增设主事一人。成化元年
增设四川、广西二司主事各一人,后革。万历中,又革湖广、陕西、山东、福建
四司主事各一人。)照磨所,照磨,(正八品)检校,(正九品)各一人。司狱
司,司狱六人,(从九品。)
尚书,掌天下刑名及徒隶、勾覆、关禁之政令。侍郎佐之。
十三司,各掌其分省及兼领所分京府、直隶之刑名。(浙江司带管崇府、中
军都督府、刑科、内官、御用、司设等监,在京金吾前、腾骧左、沈阳右、留守
中、神策、和阳、武功右、广洋八卫,蕃牧千户所,及两浙盐运司,直隶和州,
涿鹿左、涿鹿中二卫。 江西司带管淮、益、弋阳、建安、乐安五府,前军都督
府,御马监,火药、酒醋、面觔等局,在京府军前、燕山左、留守前、龙骧、
宽河、忠义前、忠义后、永清右、龙江左、龙江右十卫,及直隶庐州府,庐州、
六安、九江、武清、宣府前、龙门各卫。 湖广司带管楚、岷、吉、荣、辽五府,
右军都督府,司礼、尚宾、尚膳、神宫等监,天财库,在京留守右、虎贲右、忠
义右、武功左、茂陵、永陵、江淮、济川、水军右九卫,及兴都留守司,直隶宁
国、池州二府,宣州、神武中、定州、茂山、保安左、保安右各卫,渤海千户所。
福建司带管户部、太仆寺、户科、宝钞提举司、印绶、都知等监,甲字第十库,
在京金吾后、应天、会州、武成中、武功中、孝陵、献陵、景陵、裕陵、泰陵十
卫,牧马千户所,及福建盐运司,直隶常州府、广德州,中都留守左、留守中、
定边、开平中屯各卫,美峪千户所。 山东司带管鲁、德、衡、泾四府,左军都
督府,宗人府,兵部,尚宝司,兵科,典牧所,会同馆,供用库,戈戟司,司苑
局,在京羽林右、沈阳左、长陵三卫,奠靖千户所,及山东盐运司,中都留守司,
辽东都司,辽东行太仆寺,直隶凤阳府,滁州、凤阳、皇陵、长淮、泗州、寿州、
滁州、沂州、德州、德州左、保定后各卫,安东中护卫,潮河、龙门、宁靖各千
户所。 山西司带管晋、代、沈、怀仁、庆成五府,翰林院,钦天监,上林苑监,
南、北二城兵马司,混堂司,甜食房,在京旗手、金吾右、骁骑右、龙虎、大宁
中、义勇前、义勇后、英武八卫,及直隶镇江府、徐州,镇江、徐州、沈阳中屯
各卫,沈阳中护卫,倒马关、平定各千户所。河南司带管周、唐、赵、郑、徽、
伊、汝七府,礼部,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詹事府,国子监,礼科,中书舍
人,神乐观,牺牲所,兵仗局,灵台、钟鼓等司,东城兵马司,教坊司,在京羽
林左、府军右、武德、留守后、神武左、彭城六卫,及两淮盐运司,直隶淮安、
扬州二府,淮安、大河、邳州、扬州、高邮、仪真、宿州、武平、归德、宁山、
神武右各卫,海州、盐城、通州、汝宁各千户所。 陕西司带管秦、韩、庆、肃
四府,后军都督府,大理寺,行人司,尚衣监,针工局,西城兵马司,在京府军
后、腾骧右、豹韬、鹰扬、兴武、义勇右、康陵、昭陵、龙虎左、横海、江阴十
一卫,及河东盐运司,陕西行太仆寺,甘肃行太仆寺,直隶太平府,建阳、保定
左、保定右、保定中、保定前各卫,平凉中护卫。 四川司带管蜀府,工部,工
科,巾帽、织染二局,僧道录司,在京府军、金吾左、济川、武骧右、大宁前、
蔚州左、永清左、广武八卫,及直隶松江、大名二府,金山、怀安、怀来各卫,
神木千户所。 广东司带管应天府,在京锦衣、府军左、虎贲左、济阳、留守左、
水军左、飞熊七卫,及直隶延庆州,怀来千户所。 广西司带管靖江府,通政司,
五军断事司,中城兵马司,宝钞、银作二局,在京羽林前、燕山右、燕山前、大
兴左、通州、武骧左、镇南、富峪八卫,及直隶安庆、徽州二府,安庆、新安、
通州左、通州右、延庆、延庆左、延庆右各卫。 云南司带管顺天府,太医院,
仪卫、惜薪等司,承运库,及直隶永平、广平二府,镇海、真定、永平、山海、
卢龙、东胜左、东胜右、抚宁、密云中、密云后、大同中屯、潼关、营州五屯、
万全左、万全右各卫,宽河、武定、蒲州各千户所。 贵州司带管吏部,吏科,
司菜局,及长芦盐运司,大宁都司,万全都司,直隶苏州、保定、河间、真定、
顺德五府,苏州、太仓、蓟州、遵化、镇朔、兴州五屯,忠义中、涿鹿、河间、
天津、天津左、天津右、德州、宣府左、宣府右、开平、保安、蔚州、永宁各卫,
梁城、兴和、广昌各千户所。)
照磨、检校,照刷文卷,计录赃赎。司狱,率狱吏,典囚徒。凡军民、官吏
及宗室、勋戚丽于法者,诘其辞,察其情伪,傅律例而比议其罪之轻重以请。诏
狱必据爰书,不得逢迎上意。凡有殊旨、别敕、诏例、榜例,非经请议著为令甲
者,不得引比。凡死刑,即决及秋后决,并三覆奏。两京、十三布政司,死罪囚
岁谳平之。五岁请敕遣官,审录冤滞。霜降录重囚,会五府、九卿、科道官共录
之。矜疑者戍边,有词者调所司再问,比律者监候。夏月热审,免笞刑,减徒、
流,出轻系。遇岁旱,特旨录囚亦如之。凡大祭止刑。凡赎罪,视罪轻重,斩、
绞、杂犯、徒末减者,听收赎。词诉必自下而上,有事重而迫者,许击登闻鼓。
四方有大狱,则受命往鞫之。四方决囚,遣司官二人往莅。凡断狱,岁疏其名数
以闻,曰岁报;月上其拘释存亡之数,曰月报。狱成,移大理寺覆审,必期平允。
凡提牢,月更主事一人,修葺囹圄,严固扃钥,省其酷滥,给其衣粮。囚病,许
家人入视,脱械锁医药之。簿录俘囚,配没官私奴婢,咸籍知之。官吏有过,并
纪录之。岁终请湔涤之。以名例摄科条,以八字括辞议,(以、准、皆、各、其、
及、即、若,)以五服参情法,以墨涅识盗贼。籍产不入莹墓,籍财不入度支,
宗人不即市,宫人不即狱,悼耄疲癃不即讯。(详《刑法志》。)
洪武元年置刑部。六年,增尚书、侍郎各一人。设总部、比部、都官部、司
门部,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二人,惟都官各一人。总部、比部主事各六人,都官、
司门主事各四人。八年,以部事浩繁,增设四科,科设尚书、侍郎、郎中各一人,
员外郎二人,主事五人。十三年,升部秩,设尚书一人,侍郎一人,仍分四属部,
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总部、比部主事各四人,都官、司门主事各二人,寻
增侍郎一人。(始分左、右侍郎。)二十二年,改总部为宪部。二十三年,分四
部为河南、北平、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
福建十二部,(浙江部兼领云南。)部各设官,如户部之制。二十九年,改为十
二清吏司。永乐元年以北平为北京。十八年,革北京司,增置云南、贵州、交阯
三司。宣德十年,革交阯司,遂定为十三清吏司。
工部。尚书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其属,司务厅,
司务二人。(从九品)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
品,后增设都水司郎中四人。)员外郎一人,(从五品,后增设营膳司员外郎二
人,虞衡司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正六品,后增设都水司主事五人,营膳
司主事三人,虞衡司主事二人,屯田司主事一人。)所辖,营缮所,所正一人,
(正七品)所副二人,(正八品)所丞二人。(正九品)文思院,大使一人,(
正九品)副使二人。(从九品)皮作局,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二人。(从
九品,后革。)鞍辔局,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隆庆元年,
大使、副使俱革。)宝源局,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嘉靖
间革。)颜料局,大使一人,(正九品,后革。)军器局,大使一人,(正九品)
副使二人,(后革一人。)节慎库,大使一人,(从九品。嘉靖八年设。)织染
所、杂造局,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广积、通积、卢沟桥、
通州、白河各抽分竹木局,大使各一人,副使各一人。大通关提举司,提举一人,
(正八品,万历二年革。)副提举二人,(正九品)典史一人。(后副提举、典
史俱革。)柴炭司,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
尚书,掌天下百官、山泽之政令。侍郎佐之。
营缮,典经营兴作之事。凡宫殿、陵寝、城郭、坛场、祠庙、仓库、廨宇、
营房、王府邸第之役,鸠工会材,以时程督之。凡卤簿、仪仗、乐器,移内府及
所司,各以其职治之,而以时省其坚洁,而董其窳滥。凡置狱具,必如律。凡工
匠二等:曰轮班,三岁一役,役不过三月,皆复其家;曰住坐,月役一旬,有稍
食。工役二等,以处罪人输作者,曰正工,曰杂工。杂工三日当正工一日,皆视
役大小而拨节之。凡物料储偫,曰神木厂,曰大木厂,以蓄材木,曰黑窑厂,
曰琉璃厂,以陶瓦器,曰台基厂,以贮薪苇,皆籍其数以供修作之用。
虞衡,典山泽采捕、陶冶之事。凡鸟兽之肉、皮革、骨角、羽毛,可以供祭
祀、宾客、膳羞之需,礼器、军实之用,岁下诸司采捕。水课禽十八、兽十二,
陆课兽十八、禽十二,皆以其时。冬春之交,罝罛不施川泽;春夏之交,毒药不
施原野。苗盛禁蹂躏,谷登禁焚燎。若害兽,听为陷阱获之,赏有差。凡诸陵山
麓,不得入斧斤、开窑冶、置墓坟。凡帝王、圣贤、忠义、名山、岳镇、陵墓、
祠庙有功德于民者,禁樵牧。凡山场、园林之利,听民取而薄征之。凡军装、兵
械,下所司造,同兵部省之,必程其坚致。凡陶甄之事,有岁供,有暂供,有停
减,籍其数,会其入,毋轻毁以费民。凡诸冶,饬其材,审其模范,付有司。钱
必准铢两,进于内府而颁之。牌符、火器,铸于内府,禁其以法式泄于外。凡颜
料,非其土产不以征。
都水,典川泽、陂池、桥道、舟车、织造、券契、量衡之事。水利曰转漕,
曰灌田。岁储其金石、竹木、卷埽,以时修其闸坝、洪浅、堰圩、堤防,谨蓄泄
以备旱潦,无使坏田庐、坟隧、禾稼。舟楫、硙碾者不得与灌田争利,灌田者不
得与转漕争利。凡诸水要会,遣京朝官专理,以督有司。役民必以农隙,不能至
农隙,则僝功成之。凡道路、津梁,时其葺治。有巡幸及大丧、大礼,则修除
而较比之。凡舟车之制,曰黄船,以供御用,曰遮洋船,以转漕于海,曰浅船,
以转漕于河,曰马船、曰风快船,以供送官物,曰备倭船、曰战船,以御寇贼,
曰大车,曰独辕车,曰战车,皆会其财用,酌其多寡、久近、劳逸而均剂之。凡
织造冕服、诰敕、制帛、祭服、净衣诸币布,移内府、南京、浙江诸处,周知其
数而慎节之。凡公、侯、伯铁券,差其高广。(制式详《礼志》。)凡祭器、册
宝、乘舆、符牌、杂器皆会则于内府。凡度量、权衡,谨其校勘而颁之,悬式于
市,而罪其不中度者。
屯田,典屯种、抽分、薪炭、夫役、坟茔之事。凡军马守镇之处,其有转运
不给,则设屯以益军储。其规办营造、木植、城砖、军营、官屋及战衣、器械、
耕牛、农具之属。凡抽分征诸商,视其财物各有差。凡薪炭,南取洲汀,北取山
麓,或征诸民,有本、折色,酌其多寡而撙节之。夫役伐薪、转薪,皆雇役。凡
坟茔及堂碑、碣兽之制,第宗室、勋戚、文武官之等而定其差。(坟茔制度,详
《礼志》。)
洪武初,置工部及官属,以将作司隶焉。(吴元年置将作司,卿,正三品,
少卿,正四品,丞,正五品。左、右提举司提举,正六品,同提举,从六品,司
程、典簿、副提举,正七品。军需库大使,从八品,副使,正九品。洪武元年,
以将作司隶工部。)六年,增尚书、侍郎各一人,设总部、虞部、水部并屯田为
四属部。总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二人,馀各一人。总部主事八人,馀各四人。又
置营造提举司。(洪武六年,改将作司为正六品,所属提举司,改正七品。寻更
置营造提举司及营造提举分司,每司设正提举一人,副提举二人,隶将作司。)
八年,增立四科,科设尚书、侍郎、郎中各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五人,照磨
二人。 w.uksh.十年,罢将作司。十三年定官制,设尚书一人,侍郎一人,四属部,(以
屯田部为屯部,)各郎中、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十五年增侍郎一人。二十二
年,改总部为营部。二十五年,置营缮所。(改将作司为营缮所,秩正七品,设
所正、所副、所丞各二人,以诸匠之精艺者为之。)二十九年,又改四属部为营
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嘉靖后添设尚书一人,专督大工。
提督易州山厂一人,掌督御用柴炭之事。明初,于沿江芦洲并龙江、瓦屑二
场,取用柴炭。永乐间,迁都于北,则于白羊口、黄花镇、红螺山等处采办。宣
德四年始设易州山厂,专官总理。景泰间,移于平山,又移于满城,相继以本部
尚书或侍郎督厂事。天顺元年仍移于易州。嘉靖八年罢革,改设主事管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