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打算写完第四章就看电视了,可是忽然发觉我有点着迷于我的文字里的自吹自擂,所以所幸再写一章,好好享受自我着迷的感觉。着迷,与浪漫相比,毫不逊色,有一天我做完血透回家的路上,我唱起了一首歌,那首歌我经常唱,可是高音一直上不去,那次突然就唱上去了,我着迷了,着迷于自己的歌声,我调转车头,骑回到我突破高音的地方,果然又上去了,可是很快离开那个地方,我又上不去了,于是我反反复复,来来回回,一直等到兴致散去才回家敲门,奶奶急坏了,以为我死了。
老大张振的青春,我可以毫不惭愧的说,我全程参与了,我人生中第一次挨打,也是为此。都十一点了,张振打电话给我,说他和他马子在吵架,她马子要跳湖,让我过来劝劝,因为她马子也是我同学,我从一号楼的栅栏缝里钻了出来,马子看见我就指责张振打她,张振说马子头上的包是她自己跌的,我两头劝,我们的争吵声越来越大,3号楼女生宿舍彻底轰动了,全都跑到阳台上观战,我破口大骂,管你们屁事,起什么哄,此时,起哄的人群中就有张蓓蓓,多少年以后,她跟我说,她当时也以为是两个男的在打一个女的,所以她不但回骂了我,还大声疾呼,打女人啦,两个男人打女人了。也不知道是她的呼声招来了上网回来的一帮体育系的野蛮人,还是别人的呼声。砰砰两声,我和张振都被踹倒在地,七八个体育系的野蛮人,把我和张振,当成野狗一样跺了起来,马子见场面逐渐失控,也慌了,连忙制止,可是无济于事,野蛮人根本不听,这个时候,柳柳也下楼了,她是校花,也是我们同学,她三两句话就制止了屠杀。柳柳是神一般的人物,我今天有命在这里写小说,必须要感谢柳柳,柳柳高高瘦瘦,明眸皓齿,肤如凝脂,美的不可方物。我幻想过柳柳吗?当然。可是也仅仅是幻想,因为觉得遥不可及。不像张蓓蓓,虽然样貌可人,可是是个小矮子,顶多算是小家碧玉,让人感觉差距不是太大。
后来张振多次提出要报仇,我都婉言谢绝,他的报仇方案也很奇葩,找另外一帮体育系的去打这一帮体育系,这有可能成功吗?我到现在还是觉得不可能。2006年还是2007年,我记不太清了,这帮体育系的野蛮人竟然让一帮美术系的痛扁了一顿,当晚场面堪比铜锣湾,四五百人混战,一个个光膀子挥大刀,在3号楼4号楼站在阳台上娇声嗲气的女生们的煽动下,荷尔蒙爆棚,浴血奋战,后来来了十几辆警车,才压制下来。上个礼拜我跟德宝,聊到此事的时候,德宝说他也参与了,只是站在队伍后面,没有冲锋,因为没有家伙。人年轻的时候都喜欢骂人,都喜欢打架,可能也是知道,想动口就动口,想动手就动手,也是一种难得的自由,而这种自由在人长大以后,是引以为耻的,就像小孩子有随地大小便的自由,可是这种自由是不会伴随终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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