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能让我记住且终身不忘名字的人,必定都是组成我生命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正因为有这些人的存在,才有我的成长,纵然这些成长有些时候并不都是积极向上的,但至少让我明白有些方向,我不该往哪里长,否则会遍体鳞伤。
张振比我大三岁,所以我喊他老大,他是北方人可是小时候在浙江长大,所以兼具了北方的直爽和南方的细腻,总之是一个相处起来令人愉快的人,他家的条件相比我家要好得多,大学四年,我一直穿他的衣服,也一直想成为他,成为一个性格柔和的人,可是慢性肾炎这个病一直从中作梗。在别人都有女朋友的时候,我也忽然想有个女朋友了,当然我的心里张蓓蓓是最好的目标,可是当时她在历史系已经有个男朋友了,她天天坐他的自行车去上课,我急了,我向班里一个我不喜欢的女生表白了,虽然是用的英语,是在电话里,可是竟然大获成功,那个女生,我只能也只会用那个女生来代替她的名字,因为她已经结婚生子。那个女生,痛哭流涕,她说她比中了五百万还要惊喜,她穿着睡衣,不顾保安的阻拦,冲进了我们一号楼男生宿舍,她用歙县方言跟我说了一句话,就走了,我至今也没明白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后来我转成尿毒症了,她从南非打给我一千块钱,可惜我不争气,竟然拿去买彩票了,输的一分不剩。我已经记不起更多和那个女生的交往细节了,可是我记得张振的一句忠告,做人最要不得的就是自欺欺人,说这句话的时候,张振是靠在他的床头的墙上的,表情也是很严肃的,似乎是在对一个不会游泳的人说,你千万不要下水。我听进去了吗?好像有,因为紧接着我就失踪了三个月,我不敢面对那个女生的一往情深,也也不能处理不可收拾的局面,期间,那个女生给我写信了,用得也是英文,她祝我早日康复,可是我这一辈子也没有完成这个祝福,我做人是失败的,做一个情郎更是一败涂地,我只在乎自己的感受,毫不顾及对方,那个女生给我取了一个外号,叫我,阿木,木头人,一个木头人。是的,我在众人面前总是沉默不语,外语系无疑是女儿国,我在女人窝里,可是我却不开心,我终日面带忧伤,心里默念着拜伦的诗歌,我以为那样最浪漫。是的,我是一个哑巴的儿子,我是一个农民,可是我终其一生却都在追求浪漫,追求王子的贵族气质,我不明白我为什么会这样。那时候思聪也没有出道啊,我的耳朵也没有听到,思聪的名言啊,我认为不结婚是一种浪漫。然而,纵然现在我已然病入膏肓,我竟然还是这样想,还是认为,在爱情里,有,是有限,无,是无穷。如果不能得到一个女生的初吻,那么得到这个女人的余生,也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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