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塞神祇之款望,使大晋之典谟,不同风于三、五。臣等诚不敢奉诏,请如前
奏施行。”诏曰:“方当共弘治道,以康庶绩,且俟他年,无复纷纭也。”
太康元年冬,王公有司又奏:“自古圣明,光宅四海,封禅名山,著于史籍,
作者七十四君矣。舜、禹之有天下,巡狩四岳,躬行其道。《易》著‘观民省方’,
《礼》有‘升中于天’,《诗》颂‘陟其高山’,皆载在方策。文王为西伯,以
服事殷;周公以鲁蕃,列于诸侯,或享于岐山,或有事泰山。徒以圣德,犹得为
其事。自是以来,功薄而僣其义者,不可胜言,号谥不泯,以至于今。况高祖宣
皇帝肇开王业,海外有截;世宗景皇帝济以大功,辑宁区夏;太祖文皇帝受命造
晋,荡定蜀汉;陛下应期龙兴,混壹**,泽被群生,威震无外。昔汉氏失统,
吴、蜀鼎峙,兵兴以来,近将百年。地险俗殊,民望绝塞,以为分外,其日久矣。
大业之隆,重光四叶,不羁之寇,二世而平。非聪明神武,先天弗违,孰能巍巍
其有成功若兹者欤!臣等幸以千载,得遭运会,亲奉大化,目睹太平,至公之美,
谁与为让!宜祖述先朝,宪章古昔,勒功岱岳,登封告成,弘礼乐之制,正三雍
之典,扬名万世,以显祖宗。是以不胜大愿,敢昧死以闻。请告太常具礼仪。”
上复诏曰:“所议诚前烈之盛事也;方今未可以尔。便报绝之。”
宋太祖在位长久,有意封禅。遣使履行泰山旧道,诏学士山谦之草封禅仪注。
其后索虏南寇,六州荒毁,其意乃息。
世祖大明元年十一月戊申,太宰江夏王义恭表曰:“惟皇天崇称大道,始行
揖让。迄于有晋,虽聿修前绪,而迹沦言废,蔑记于竹素者,焉可单书。绍乾维,
建徽号,流风声,被丝管,自无怀以来,可传而不朽者,七十有四君。罔仁厚而
道灭,鲜义浇而德宣,钟律之先,旷世绵绝,难得而闻。《丘》、《索》著明者,
尚有遗炳。故《易》称先天弗违,后天奉时。盖陶唐姚姒商姬之主,莫不由斯道
也。是以风化大洽,光熙于后。炎汉二帝,亦踵曩则,因百姓之心,听舆人之颂,
龙驾帝服,镂玉梁甫,昌言明称,告成上灵。况大宋表祥唐虞,受终素德,山龙
启符,金玉显瑞,异采腾于轸墟,紫烟蔼于邦甸,锡冕兆九五之征,文豹赴天历
之会。诚二祖之幽庆,圣后之冥休。道冠轩、尧,惠深亭毒;而犹执冲约,未言
封禅之事,四海窃以恧焉。臣闻惟皇配极,惟帝祀天,故能上稽乾式,照临黔首,
协和穹昊,膺兹多福。高祖武皇帝明并日月,光振八区,拯已溺之晋,济横流之
世,拨乱宁民,应天受命,鸿徽洽于海表,威棱震乎沙外。太祖文皇帝体圣履仁,
述业兴礼,正乐颂,作象历,明达通于神祇,玄泽被乎上下。仁孝命世,睿武英
挺,遭运屯否,三才湮灭,乃龙飞五洲,凤翔九江,身先八百之期,断出人鬼之
表,庆烟应高牙之建,风耀符发迹之辰,亲翦凶逆,躬清昏,天地革始,夫妇
更造,岂与彼承业继绪,拓复禹迹,车一其轨,书罔异文者,同年而议哉!今龙
麟已至,凤皇已仪,比李已实,灵茅已茂,雕气降雾于宫榭,珍露呈味于禁林,
嘉禾积穗于殿甍,连理合干于园御,皆耀质离宫,植根兰囿。至夫霜毫玄文,素
翮赪羽,泉河山岳之瑞,草木金石之祥,方畿憬涂之谒,抗驿绝祖之奏,彪炳杂
沓,粤不可胜言。太平之应,兹焉富矣。宜其从天人之诚,遵先王之则,备万乘,
整法驾,修封泰山,瘗玉岱趾,延乔、松于东序,诏韩、岐于西厢,麾天阍,使
启关,谒紫宫,朝太一,奏《钧天》,咏《云门》,赞扬幽奥,超声前古,岂不
盛哉!伏愿时命宗伯,具兹典度。”诏曰:“太宰表如此。昔之盛王,永保鸿名,
常为称首,由斯道矣。朕遭家多难,入纂绝业,德薄勋浅,鉴寐崩愧。顷麟凤表
祯,茅禾兼瑞,虽符祥显见,恧乎犹深,庶仰述先志,拓清中宇,礼祇谒神,朕
将试哉。”
四年四月辛亥,有司奏曰:
臣闻崇号建极,必观俗以树教;正位居体,必采世以立言。是以重代列圣,
咸由厥道。玄勋上烈,融章未分,鸣光委绪,歇而罔臧。若其显谥略腾轨,则系
缀声采,征略闻听。爰洎姬、汉,风流尚存,遗芬余荣,绵映纪纬。虽年绝世祀,
代革精华,可得腾金彩,奏玉润,镂迹以熏今,镌德以丽远。而四望埋禋歌之礼,
日观弛修封之容,岂非神明之业难崇,功基之迹易泯。自兹以降,讫于季末,莫
不欲英弘徽位,详固洪声。岂徒深默修文,渊幽驭世而已。谅以縢非虚奏,书匪
妄埋,击雨恕神,淳荫复树,安得紫坛肃祗,竹宫载伫,散火投郊,流星奔座。
宝纬初基,厌灵命历,德振弛维,功济沦象,玄浸纷流,华液幽润,规存永驭,
思详树远。
太祖文皇帝以启遘泰运,景望震凝,采乐调风,集礼宣度,祖宗相映,轨迹
重晖。圣上韫箓蕃河,伫翔衡汉,金波掩照,华耀停明,运动时来,跃飞风举,
澄氛海、岱,开景中区,歇神还灵,颓天重耀,储正凝位于兼明,哀岳蕃华于元
列。故以祥映昌基,系发篆素。重以班朝待典,饰令详仪,纂综沦芜,搜腾委逸,
奏玉郊宫,禋珪玄畤,景集天庙,脉壤祥农,节至昕阳,川丘夙礼,纲威巡&p;lt;马止&p;gt;,
表绥中甸,史流其咏,民挹其风。于是涵迹视阴,振声威响,历代之渠,沉□望
内,安侯之长,贤王入侍,殊生诡气,奉俗还乡,羽族卉仪,怀音革状,边帛绝
书,权光弛烛。天岱发灵,宗河开宝,崇丘沦鼎,振采泗渊,云皇王岳,离藻□
汉,并角即音,栖翔禁御,衮甲霜味,翾舞川肆,荣泉流镜,后昭河源,故以波
沸外关,云蒸内泽。若其雪趾青毳,玄文朱彩,日月郊甸,择木弄音,重以荣露
腾轩,萧云掩阁,镐颍孳萌,移华渊禁,山舆伫衡,云鹣竦翼,海鲽泳流,江茅
吐荫。校书之列,仰笔以饰辞,济、代之蕃,献邑以待礼。岂非神勰气昌,物瑞
云照,蒱轩龟轸,□泉淳芳。
太宰江夏王臣义恭咀道遵英,抽奇丽古,该润图史,施详�载,表以功懋往
初,德耀炎、昊,升文中岱,登牒天关,耀冠荣名,摛振声号。而道谦称首,礼
以虚挹,将使玄祇缺观,幽瑞乖期,梁甫无盛德之容,介丘靡声闻之响。加穷泉
之野,献八代之驷,交木之乡,奠绝金之楛,肃灵重表,珍符兼贶。伏惟陛下
谟详渊载,衍属休章,依征圣灵,润色声业,诹辰稽古,肃齐警列,儒僚展采,
礼官相仪,悬蕤动音,洪钟竦节,阳路整卫,正途清禁。于是绩环佩,端玉藻,
鸣凤伫律,腾驾流文,间彩比象之容,昭明纪数之服。徽焯天阵,容藻神行,翠
盖怀阴,羽华列照。乃诏联事掌祭,宾客赞仪,金支宿县,镛石润响。命五神以
相列,辟九关以集灵,警卫兵而开云,先雨祇以洒路。霞凝生阙,烟起成宫,台
冠丹光,坛浮素霭。尔乃临中坛,备盛礼,天降祥锡,寿固皇根,谷动神音,山
传称响。然后辨年问老,陈诗观俗,归荐告神,奉遗清庙。光美之盛,彰乎万古;
渊祥之烈,溢乎无穷。岂不盛欤!
臣等生接昌辰,肃懋明世,束教管闻,未足言道。且章志湮微,代往沦绝,
拘采遗文,辩明训诰□□□□簉访邹、鲁,草縢书堙玉之礼,具竦石绳金之仪,
和芝润瑛,镌玺乾封。惧弗轨属上徽,辉当王则。谨奉仪注以闻。
诏曰:“天生神物,昔王称愧,况在寡德,敢当鸿贶。今文轨未一,可停此
奏。”
汉献帝建安十八年五月,以河北十郡封魏武帝为魏公。是年七月,始建宗庙
于邺,自以诸侯礼立五庙也。后虽进爵为王,无所改易。延康元年,文帝继王位。
七月,追尊皇祖为太王,丁夫人曰太王后。黄初元年十一月受禅,又追尊太王曰
太皇帝,皇考武王曰武皇帝。明帝太和三年六月,又追尊高祖大长秋曰高皇,夫
人吴氏曰高皇后,并在邺庙庙所祠。则文帝之高祖处士、曾祖高皇、祖太皇帝共
一庙。考太祖武皇帝特一庙百世不毁,然则所祠止于亲庙四室也。至明帝太和三
年十一月,洛京庙成,则以亲尽迁处士主,置园邑,使令丞奉荐。而使行太傅太
常韩暨、行太常宗正曹恪持节迎高皇以下神主共一庙,犹为四室而已。至景初元
年六月,群公有司始更奏定七庙之制,曰:“大魏三圣相承,以成帝业。武皇帝
肇建洪基,拨乱夷险,为魏太祖。文皇帝继天革命,应期受禅,为魏高祖。上集
成大命,清定华夏,兴制礼乐,宜为魏烈祖。”更于太祖庙北为二祧,其左为文
帝庙,号曰高祖,昭祧,其右拟明帝号曰烈祖,穆祧。三祖之庙,万世不毁,其
余四庙,亲尽迭迁,一如周后稷、文、武庙祧之礼。孙盛《魏氏春秋》曰:“夫
谥以表行,庙以存容,皆于既殁然后著焉。所以原始要终,以示百世者也。未有
当年而逆制祖宗,未终而豫自尊显。昔华乐以厚敛致讥,周人以豫凶违礼,魏之
群司,于是乎失正矣。”
文帝甄后赐死,故不列庙。明帝即位,有司奏请追谥曰文昭皇后,使司空王
朗持节奉策告祠于陵。三公又奏曰:“自古周人始祖后稷,又特立庙以祀姜嫄。
今文昭皇后之于后嗣,圣德至化,岂有量哉!夫以皇家世妃之尊,神灵迁化,而
无寝庙以承享祀,非以报显德,昭孝敬也。稽之古制,宜依周礼,先妣别立寝庙。”
奏可。以太和元年二月,立庙于邺。四月,洛邑初营宗庙,掘地得玉玺方一寸九
分,其文曰:“天子羡思慈亲。”明帝为之改容,以太牢告庙。至景初元年十二
月己未,有司又奏文昭皇后立庙京师,永传享祀。乐舞与祖庙同,废邺庙。
魏文帝黄初二年六月,以洛京宗庙未成,乃祠武帝于建始殿,亲执馈奠如家
人礼。何承天曰:“案礼,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庶人无庙,故祭于寝。帝者行
之,非礼甚矣。”
汉献帝延康元年七月,魏文帝幸谯,亲祠谯陵,此汉礼也。汉氏诸陵皆有园
寝者,承秦所为也。说者以为古前庙后寝,以象人君前有朝后有寝也。庙以藏主,
四时祭祀,寝有衣冠象生之具以荐新。秦始出寝起于墓侧,汉因弗改。陵上称寝
殿,象生之具,古寝之意也。及魏武帝葬高陵,有司依汉,立陵上祭殿。至文帝
黄初三年,乃诏曰:“先帝躬履节俭,遗诏省约。子以述父为孝,臣以系事为忠。
古不墓祭,皆设于庙。高陵上殿屋皆毁坏,车马还厩,衣服藏府,以从先帝俭德
之志。”及文帝自作终制,又曰:“寿陵无立寝殿,造园邑。”自后至今,陵寝
遂绝。
孙权不立七庙,以父坚尝为长沙太守,长沙临湘县立坚庙而已。权既不亲祠,
直是依后汉奉南顿故事,使太守祠也。坚庙又见尊曰始祖庙,而不在京师。又以
民人所发吴芮冢材为屋,未之前闻也。于建邺立兄长沙桓王策庙于朱爵桥南。权
疾,太子所祷,即策庙也。权卒,子亮代立。明年正月,于宫东立权庙曰太祖庙,
既不在宫南,又无昭穆之序。
及孙皓初立,追尊父和曰文皇帝。皓先封乌程侯,即改葬和于乌程西山,号
曰明陵,置园邑二百家。于乌程立陵寝,使县令丞四时奉祠。宝鼎元年,遂于乌
程分置吴兴郡,使太守执事。有司寻又言宜立庙京邑。宝鼎二年,遂更营建,号
曰清庙。遣守丞相孟仁、太常姚信等备官僚中军步骑,以灵舆法驾迎神主于明陵,
亲引仁拜送于庭。比仁还,中吏手诏日夜相继,奉问神灵起居动止。巫觋言见和
被服颜色如平日,皓悲喜,悉召公卿尚书诣皞下受赐。灵舆当至,使丞相陆凯奉
三牲祭于近郊。皓于金城外露宿。明日,望拜于东门之外,又拜庙荐飨。比七日,
三祭,倡伎昼夜娱乐。有司奏:“‘祭不欲数,数则黩’,宜以礼断情。”然后
止。
刘备章武元年四月,建尊号于成都。是月,立宗庙,袷祭高祖已下。备绍世
而起,亦未辨继何帝为祢,亦无祖宗之号。刘禅面缚,北地王谌哭于昭烈之庙,
此则备庙别立也。
魏元帝咸熙元年,增封晋文帝进爵为王,追命舞阳宣文侯为晋宣王,忠武侯
为晋景王。是年八月,文帝崩,谥曰文王。武帝泰始元年十二月丙寅,受禅。丁
卯,追尊皇祖宣王为宣皇帝,伯考景王为景皇帝,考文王为文皇帝,宣王妃张氏
为宣穆皇后,景王夫人羊氏为景皇后。二年正月,有司奏天子七庙,宜如礼营建。
帝重其役,诏宜权立一庙。于是君臣奏议:“上古清庙一宫,尊远神祇,逮至周
室,制为七庙,以辨宗祧。圣旨深弘,远迹上世,敦崇唐、虞。舍七庙之繁华,
遵一宫之尊远。昔舜承尧禅,受终文祖,遂陟帝位,盖三十载,月正元日,又格
于文祖。此则虞氏不改唐庙,因仍旧宫。可依有虞氏故事,即用魏庙。”奏可。
于是追祭征西将军、豫章府君、颍川府君、京兆府君,与宣皇帝、景皇帝、文皇
帝为三昭三穆。是时宣皇未升,太祖虚位,所以祠六世与景帝为七庙,其礼则据
王肃说也。七月,又诏曰:“主者前奏就魏旧庙,诚亦有准。然于祗奉神明,情
犹未安。宜更营造,崇正永制。”于是改创宗庙。十一月,追尊景帝夫人夏侯氏
为景怀皇后。
太康元年,灵寿公主修丽祔于太庙,周、汉未有其准。魏明帝则别立庙,晋
又异魏也。六月,因庙陷当改治。群臣又议奏曰:“古者七庙异所,自宜如礼。”
诏又曰:“古虽七庙,自近代以来,皆一庙七室,于礼无废,于情为叙,亦随时
之宜也。其便仍旧。”至十年,乃更改筑于宣阳门内,穷壮极丽。然坎位之制,
犹如初尔。庙成,帝率百官迁神主于新庙,自征西以下,车服导从,皆如帝者之
仪。挚虞之议也。至世祖武皇帝崩,则迁征西;及惠帝崩,又迁豫章。而惠帝世,
愍怀太子、太子二子哀太孙臧、冲太孙尚并祔庙。元帝世,怀帝殇太子又被庙,
号为阴室四殇。怀帝初,又策谥武帝杨后曰武悼皇后,改葬峻阳陵侧。别立弘训
宫,不列于庙。元帝既即尊位,上继武帝,于礼为祢,如汉光武上继元帝故事也。
是时西京神主堙灭虏庭,江左建庙,皆更新造。寻以登怀帝之主,又迁颍川。位
虽七室,其实五世,盖从刁协,以兄弟为世数故也。于时百度草创,旧礼未备,
三祖毁主,权居别室。太兴三年,将登愍帝之主,于是乃定更制,还复豫章、颍
川二主于昭穆之位,以同惠帝嗣武帝故事;而惠、怀、愍三帝自从《春秋》尊尊
之义,在庙不替也。至元帝崩,则豫章复迁。然元帝神位,犹在愍帝之下,故有
坎室者十也。至明帝崩,而颍川又迁,犹十室也。于时续广太庙,故三迁主并还
西储,名之曰祧,以准远庙。
成帝咸和三年,苏峻覆乱京都,温峤等入伐,立行庙于白石,告先帝先后曰:
“逆臣苏峻,倾覆社稷,毁弃三正,污辱海内。臣亮等手刃戎首,龚行天罚。惟
中宗元皇帝、肃祖明皇帝、明穆皇后之灵,降鉴有罪,剿绝其命,翦此群凶,以
安宗庙。臣等虽陨首摧躯,犹生之年。”咸康七年五月,始作武悼皇后神主,祔
于庙,配飨世祖。成帝崩而康帝承统,以兄弟一世,故不迁京兆,始十一室也。
康帝崩,京兆迁入西储,同谓之祧,如前三祖迁主之礼。故正室犹十一也。穆帝
崩而哀帝、海西并为兄弟,无所登降。咸安之初,简文皇帝上继元皇帝,世秩登
进。于是颍川、京兆二主,复还昭穆之位。至简文崩,颍川又迁。孝武皇帝太元
十六年,改作太庙,殿正室十六间,东西储各一间,合十八间。栋高八丈四尺,
堂基长三十九丈一尺,广十丈一尺。堂集方石,庭以砖。尊备法驾,迁神主于行
庙。征西至京兆四主,及太子太孙,各用其位之仪服。四主不从帝者之仪,是与
太康异也。诸主既入庙,设脯醢之奠。及新庙成,帝主还室,又设脯醢之奠。十
九年二月,追尊简文母会稽太妃郑氏为简文皇帝宣太后,立庙太庙道西。及孝武
崩,京兆又迁,如穆帝之世四祧故事。安帝隆安四年,以孝武母简文李太后、帝
母宣德陈太后祔于宣郑太后之庙。
元兴三年三月,宗庙神主在寻阳,已立新主于太庙,权告义事。四月,辅国
将军何无忌奉送神主还。丙子,百官拜迎于石头。戊寅,入庙。安帝崩,未及禘,
而天禄终焉。
宋武帝初受晋命为宋王,建宗庙于彭城,依魏、晋故事,立一庙。初祠高祖
开封府君、曾祖武原府君、皇祖东安府君、皇考处士府君、武敬臧后,从诸侯五
庙之礼也。既即尊位,及增祠七世右北平府君、六世相国掾府君为七庙。永初初,
追尊皇考处士为孝穆皇帝,皇妣赵氏为穆皇后。三年,孝懿萧皇后崩,又祔庙。
高祖崩,神主升庙,犹从昭穆之序,如魏、晋之制,虚太祖之位也。庙殿亦不改
构,又如晋初之因魏也。文帝元嘉初,追尊所生胡婕妤为章皇太后,立庙西晋宣
太后地。孝武昭太后、明帝宣太后并祔章太后庙。
晋元帝太兴三年正月乙卯,诏曰:“吾虽上继世祖,然于怀、愍皇帝,皆北
面称臣。今祠太庙,不亲执觞酌,而令有司行事,于情礼不安。可依礼更处。”
太常华恒议:“今圣上继武皇帝,宜准汉世祖故事,不亲执觞爵。”又曰:“今
上承继武帝,而庙之昭穆,四世而已。前太常贺循、博士傅纯以为惠、怀及愍宜
别立庙。然臣愚谓庙室当以客主为限,无拘常数。殷世有二祖三宗,若拘七室,
则当祭祢而已。推此论之,宜还复豫章、颍川,全祠七庙之礼。”骠骑长史温峤
议:“凡言兄弟不相入庙,既非礼文。且光武奋剑振起,不策名于孝平,豫神其
事,以应九世之谶;又古不共庙,故别立焉。今上以策名而言,殊于光武之事,
躬奉烝尝,于经既正,于情又安矣。太堂恒欲还二府君以全七世,峤谓是宜。”
骠骑将军王导从峤议。峤又曰:“其非子者,可直言皇帝敢告某皇帝。又若以一
帝为一世,则不祭祢,反不及庶人。”于是帝从峤议,悉施用之。孙盛《晋春秋》
曰:“《阳秋传》云,‘臣子一例也’。虽继君位,不以后尊,降废前敬。昔鲁
僖上嗣庄公,以友于长幼而升之,为逆。准之古义,明诏是也。”
穆帝永和二年七月,有司奏:“十月殷祭,京兆府君当迁祧室。昔征西、豫
章、颍川三府君毁主,中兴之初,权居天府,在庙门之西。咸康中,太常冯怀表
续奉还于西储夹室,谓之为祧,疑亦非礼。今京兆迁入,是为四世远祖,长在太
祖之上。昔周室太祖世远,故迁有所归。今晋庙宣皇为主,而四祖居之,是屈祖
就孙也。殷袷在上,是代太祖也。”领司徒蔡谟议:“四府君宜改筑别室,若未
展者,当入就太庙之室。人莫敢卑其祖,文、武不先不窋。殷祭之日,征西东面,
处宣皇之上。其后迁庙之主,藏于征西之祧,祭荐不绝。”护军将军冯怀表议:
“《礼》,‘无庙者,为坛以祭’。可别立室藏之,至殷禘,则祭于坛也。”辅
国将军谯王司马无忌等议:“诸儒谓太王王季迁主藏于文、武之祧,如此,府君
迁主,宜在宣皇帝庙中。然今无寝室,宜变通而改筑。又殷袷太庙,征西东面。”
尚书郎孙绰与无忌议同,曰:“太祖虽位始九五,而道以从畅,赞人爵之尊,笃
天伦之道,所以成教本而光百代也。”尚书郎徐禅议:“《礼》,‘去祧为坛,
去坛为鸑,岁袷则祭之’。今四祖迁主,可藏之石室。有祷则祭于坛鸑。”又遣
禅至会稽访处士虞喜。喜答曰:“汉世韦玄成等以毁主瘗于园。魏朝议者云应埋
两阶之间。且神主本在太庙,若今别室而祭,则不如永藏。又四君无追号之礼,
益明应毁而无祭。”于是抚军将军会稽王司马昱、尚书刘劭等奏:“四祖同居西
祧,藏主石室,禘袷乃祭,如先朝旧仪。”时陈留范宣兄子问此礼。宣答曰;
“舜庙所祭,皆是庶人。其后世远而毁,不居舜上,不序昭穆。今四君号犹依本,
非以功德致礼也。若依虞主之瘗,则犹藏子孙之所;若依夏主之埋,则又非本庙
之阶。宜思其变,别筑一室,亲未尽则禘袷,处宣帝之上;亲尽则无缘下就子孙
之列。”其后太常刘遐等同蔡谟议。博士张凭议:“或疑陈于太祖者,皆其后毁
之主。凭案古义,无别前后之文也。禹不先鲧,则迁主居太祖之上,亦可无疑矣。”
安帝义熙九年四月,将殷祭,诏博议迁毁之礼。大司马琅邪王司马德文议:
“泰始之初,虚太祖之位,而缘情流远,上及征西,故世尽则宜毁,而宣皇帝正
太祖之位。又汉光武帝移十一帝主于洛邑,则毁主不没,理可推矣。宜从范宣之
言,筑别室以居四府君之主,永藏而不祀也。”大司农徐广议:“四府君尝处庙
室之首,歆率土之祭。若埋之幽壤,于情理未必咸尽。谓可迁藏西储,以为远祧,
而禘飨永绝也。”太尉谘议参军袁豹议:“仍旧无革。殷祠犹及四府君,情理为
允。”祠部郎臧焘议:“四府君之主,享祀礼废,则亦神所不依。宜同虞主之瘗
埋矣。”时高祖辅晋,与大司马议同。须后殷祀行事改制。
晋孝武帝太元十二年五月壬戌,诏曰:“昔建太庙,每事从俭约,思与率土,
致力备礼。又太祖虚位,明堂未建。郊祀,国之大事,而稽古之制阙然。便可详
议。”祠部郎徐邈议:“圆丘郊祀,经典无二,宣皇帝尝辨斯义。而检以圣典,
爰及中兴,备加研极,以定南北二郊,诚非异学所可轻改也。谓仍旧为安。武皇
帝建庙,六世三昭三穆,宣皇帝创基之主,实惟太祖,亲则王考,四庙在上,未
及迁世,故权虚东向之位也。兄弟相及,义非二世,故当今庙祀,世数未足,而
欲太祖正位,则违事七之义矣。又《礼》曰‘庶子王亦禘祖立庙’。盖谓支胤授
位,则亲近必复。京兆府君于今六世,宜复立此室,则宣皇未在六世之上,须前
世既迁,乃太祖位定尔。京兆迁毁,宜藏主于石室。虽禘袷犹弗及。何者?传称
毁主升合乎太祖,升者自下之名,不谓可降尊就卑也。太子太孙阴室四主,储嗣
之重,升祔皇祖所配之庙,世远应迁,然后从食之孙,与之俱毁。明堂圆方之制,
纲领已举,不宜阙配帝之祀。且王者以天下为家,未必一邦,故周平、光武无废
于二京也。周公宗祀文王,汉明配以世祖,自非惟新之考,孰配上帝。”邈又曰:
“明堂所配之神,积疑莫辨。按《易》,‘殷荐上帝,以配祖考’。祖考同配,
则上帝亦为天,而严父之义显。《周礼》,旅上帝者有故,告天与郊祀常礼同用
四圭,故并言之。若上帝者五帝,经文何不言祀天旅五帝,祀地旅四望乎?人帝
之与天帝,虽天人之通谓,然五方不可言上帝,诸侯不可言大君也。书无全证,
而义容彼此,故太始、太康二纪之间,兴废迭用矣。”侍中车胤议同。又曰:
“明堂之制,既其难详。且乐主于和,礼主于敬,故质文不同,音器亦殊。既茅
茨广厦,不一其度,何必守其形范,而不知弘本顺民乎!九服咸宁,河朔无尘,
然后明堂辟雍,可崇而修之。”中书令王珉意与胤同。太常孔汪议:“太始开元,
所以上祭四府君,诚以世数尚近,可得飨祠,非若殷、周先世,王迹所因也。向
使京兆尔时在七世之外,自当不祭此四王。推此知既毁之后,则殷禘所绝矣。”
吏部郎王忱议:“明堂则天象地,仪观之大,宜俟皇居反旧,然后修之。”骠骑
将军会稽王司马道子、尚书令谢石意同忱议,于是奉行,一无所改。
晋安帝义熙二年六月,白衣领尚书左仆射孔安国启云:“元兴三年夏,应殷
祠。昔年三月,皇舆旋轸。其年四月,便应殷,而太常博士徐乾等议云:‘应用
孟秋。’台寻校自太和四年相承皆用冬夏,乾等既伏应孟冬,回复追明孟秋非失。
御史中丞范泰议:‘今虽既祔之后,得以烝尝,而无殷荐之比。太元二十一年十
月应殷,烈宗以其年九月崩。至隆安三年,国家大吉,乃修殷事。又礼有丧则废
吉祭,祭新主于寝。今不设别寝,既祔,祭于庙。故四时烝尝,以寄追远之思,
三年一禘,以习昭穆之序,义本各异。三年丧毕,则合食太祖,遇时则殷,无取
于限三十月也。当是内台常以限月成旧。’就如所言,有丧可殷。隆安之初,果
以丧而废矣。月数少多,复迟速失中。至于应寝而修,意所未譬。”安国又启:
“范泰云:‘今既祔,遂祭于庙,故四时烝尝。’如泰此言,殷与烝尝,其本不
同。既祔之后,可亲烝尝而不得亲殷也。太常刘瑾云:‘章后丧未一周,不应祭。
’臣寻升平五年五月,穆皇帝崩,其年七月,山陵,十月,殷。兴宁三年二月,
哀皇帝崩,太和元年五月,海西夫人庾氏薨,时为皇后,七月,葬,十月,殷。
此在哀皇再周之内,庾夫人既葬之后,二殷策文见在庙。又文皇太后以隆安四年
七月崩,陛下追述先旨,躬服重制,五年十月,殷。再周之内,不以废事。今以
小君之哀,而泰更谓不得行大礼。臣寻永和十年至今五十余载,用三十月辄殷,
皆见于注记,是依礼,五年再殷。而泰所言,非真难臣,乃以圣朝所用,迟速失
中。泰为宪司,自应明审是非,群臣所启不允,即当责失奏弹,而愆堕稽停,遂
非忘旧。请免泰、瑾官。”丁巳,诏皆白衣领职。于是博士徐乾皆免官。
初,元兴三年四月,不得殷祠进用十月,计常限,则义熙三年冬又当殷;若
更起端,则应用来年四月。领司徒王谧、丹阳尹孟昶议:“有非常之庆,必有非
常之礼。殷祭旧准不差,盖施于经常尔。至于义熙之庆,经古莫二,虽曰旋幸,
理同受命。愚谓理运惟新,于是乎始。宜用四月。”中领军谢混、太常刘瑾议:
“殷无定日,考时致敬,且礼意尚简。去年十月祠,虽于日有差,而情典允备,
宜仍以为正。”太学博士徐乾议:“三年一袷,五年一禘,经传记籍,不见补殷
之文。”员外散骑侍郎领著作郎徐广议:“寻先事,海西公泰和六年十月,殷祠。
孝武皇帝宁康二年十月,殷祠。若依常去前三十月,则应用四月也。于时盖当有
故,而迁在冬,但未详其事。太元元年十月殷祠,依常三十月,则应用二年四月
也。是追计辛未岁十月,来合六十月而再殷。何邵甫注《公羊传》云,袷从先君
来,积数为限。‘自僖八年至文二年,知为袷祭’。如此,履端居始,承源成流,
领会之节,远因宗本也。昔年有故推迁,非其常度。宁康、太元前事可依。虽年
有旷近之异,然追计之理同矣。愚谓从复常次者,以推归正之道也。”左丞刘润
之等议:“太元元年四月应殷,而礼官堕失,建用十月。本非正期,不应即以失
为始也。宜以反初四月为始。当用三年十月。”尚书奏从王谧议,以元年十月为
始也。
宋孝武帝孝建元年十二月戊子,有司奏:“依旧今元年十月是殷祠之月,领
曹郎范泰参议,依永初三年例,须再周之外殷祭。寻祭再周来二年三月,若以四
月殷,则犹在禫内。”下礼官议正。国子助教苏玮生议:“案《礼》,三年丧
毕,然后袷于太祖。又云‘三年不祭,唯天地社稷,越绋行事’。且不禫即祭,
见讥《春秋》。求之古礼,丧服未终,固无祼享之义。自汉文以来,一从权制,
宗庙朝聘,莫不皆吉。虽祥禫空存,无綅缟之变,烝尝荐祀,不异平日。殷
祠礼既弗殊,岂独以心忧为碍。”太学博士徐宏议:“三年之丧,虽从权制,再
周祥变,犹服缟素,未为纯吉,无容以祭。谓来四月,未宜便殷,十月则允。”
太常丞臣朱膺之议:“《虞礼》云:‘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犹未配。’谓
二十七月既禫祭,当四时之祭日,则未以其妃配,哀未忘也。推此而言,未礻
覃不得祭也。又《春秋》闵公二年,吉禘于庄公。郑玄云:‘闵公心惧于难,务
自尊成以厌其祸,凡二十二月而除丧,又不禫。’云又不禫,明禫内不得
禘也。案王肃等言于魏朝云,今权宜存古礼,俟毕三年。旧说三年丧毕,遇禘则
禘,遇袷则袷。郑玄云:‘禘以孟夏,祫以孟秋。’今相承用十月。如宏所上
《公羊》之文,如为有疑,亦以鲁闵设服,因言丧之纪制尔。何必全许素冠可吉
禘。纵《公羊》异说,官以礼为正,亦求量宜。”郎中周景远参议:“永初三年
九月十日奏傅亮议:‘权制即吉,御世宜尔。宗庙大礼,宜依古典。’则是皇宋
开代成准。谓博士徐宏、太常丞朱膺之议用来年十月殷祠为允。”诏可。
宋殷祭皆即吉乃行。大明七年二月辛亥,有司奏:“四月应殷祠,若事中未
得为,得用孟秋与不?”领军长史周景远议:“案《礼记》云:‘天子祫禘祫尝
祫烝。’依如礼文,则夏秋冬三时皆殷,不唯用冬夏也。晋义熙初,仆射孔安国
启议,自泰和四年相承殷祭,皆用冬夏。安国又启,永和十年至今五十余年,用
三十月辄殷祠。博士徐乾据《礼》难安国。乾又引晋咸康六年七月殷祠,是不专
用冬夏。于时晋朝虽不从乾议,然乾据礼及咸康故事,安国无以夺之。今若以来
四月未得殷祠,U迁用孟秋,于礼无违。参议据礼有证,谓用孟秋为允。”诏可。
晋武帝咸宁五年十一月己酉,弘训羊太后崩,宗庙废一时之祀,天地明堂去
乐,且不上胙。升平五年十月己卯,殷祠,以穆帝崩后,不作乐。初,永嘉中,
散骑常侍江统议曰:“《阳秋》之义,去乐卒事。”是为吉祭有废乐也,故升平
末行之。其后太常江逌表:“穆帝山陵之后十月殷祭,从太常丘夷等议,撤乐。
逌寻详今行汉制,无特祀之别。既入庙吉禘,何疑于乐。”
史臣曰:闻乐不怡,故申情于遏密。至于谅闇夺服,虑政事之荒废,是以乘
权通以设变,量轻重而降屈。若夫奏音之与寝声,非有损益于机务,纵复回疑于
两端,固宜缘恩而从戚矣。宋世国有故,庙祠皆悬而不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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