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德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做,只能自暴自弃似的,随意扯了根破布条,将右手缠了起来。
虽然知道这肯定没有用,但……就当是自我安慰吧。
“谁,是谁,谁把灯关了?”隆巴顿不满地叫嚷着,“希德,搞什么啊你,为什么把右手给缠上了,这很遮光啊好不好,你这么搞,我还怎么看风景?”
咦?
希德诧异地盯着右手。
这也行?
解决了隐私的重要问题,希德的心情瞬间就变得阳光开朗起来。
他懒得搭理隆巴顿,就放任对方在他脑袋里大喊大叫,自顾自地跑去早市,美美吃了一顿。
吃完饭,还捎了两个油饼。珍妮最喜欢吃这东西,只是她总舍不得买。
这次发了一笔小财,便也稍稍奢侈一下好了。
用油纸包好小饼,小心地揣进怀里,希德用最快的速度往贫民窟赶。
一夜未归,珍妮该担心了吧?
当希德到达贫民窟边缘的时候,他感觉到了几丝不同寻常的气氛。
安静,实在是太安静了。
没有装残废的乞丐,没有打群架的混混,没有捡垃圾吃的烂人。
什么都没有,只有满地的垃圾。
希德钻进一个稍微干净点的窝棚里,揪住了那个躲躲闪闪的烂人。
“怎么回事,人都哪去了?”
“躲起来了,都躲起来了,”烂人拼命往窝棚里退,躲闪着屋外的阳光,“护城军来抓人了,他们要把全城的盗贼,都抓进地牢里去。”
希德眉头紧皱:“全城的盗贼?护城军又怎么会知道,谁是盗贼,谁又不是?”
烂人哆嗦个不停:“是马克,那个一只手的马克,他领着护城军来的,他认识贫民窟里所有的盗贼。”
一只手的马克!
希德心里咯噔一下,暗道不妙,丢下烂人,急忙往家里跑去。
马克,外号一只手,因为他只有一只手。
而他丢掉的那只手,就是被希德砍下来的。
……
马克满身脏污,褐色的头发一绺一绺地搭在额头上,浑身散发着恶臭。
他瘦的皮包骨头,一只左手像是鸡爪子似的,因为兴奋而抖个不停,右臂的袖管则空荡荡的。
他永远也忘不了,就是希德那个该死的小鬼,砍掉了他的右手,还当着他的面,拿他的手喂了狗!
他不过就是调戏了那个叫珍妮的婊子两句,摸了一把而已,谁不知道那婊子年轻时候是干什么营生的,半老徐娘装什么清纯少女,能让他马克大爷看上,是那婊子的荣幸!
就为了这么一件小事,那个小鬼……
回想起三年前的那个雨夜,马克心中充满了仇恨,但也控制不住地浮上了几丝恐惧。
那个小鬼,他就是个疯子!
他的拳,他的刀,他的牙,他身上的每一个部位!那是马克第一次和人在粪堆里搏命!
横的怕楞的,楞的怕不要命的。
那个混乱的夜晚,马克早已经忘了他是怎么打输的了,他只记得,最终他跪在地上求饶,像条丧家之犬。
而希德就剁了他的一只手。
之后的日子,马克就真的变成了丧家之犬。
被一个小鬼打败,还丢了盗贼赖以吃饭的右手,马克过得生不如死。
他本以为,自己会这样,苟且偷生下去,但没想到,命运终究给了他复仇的机会!
脏乱的贫民窟中,一队队的护城军不时穿梭而过,他们以三人为一小队,每一次出击,就会活捉一个盗贼。
瓦提拉的护城军,最弱的也是六级武士学徒的实力,没有盗贼能抗衡得了这样的武装力量。
至少,在贫民窟里没有。
一个时辰后,三十六个盗贼像蚂蚱似的被串成一串,跪在地上。
马克趾高气扬地站在前面,兴奋得浑身颤抖:“扎克利大人,贫民窟里一共有三十七个盗贼,已经抓了三十六个了,只剩一个,最后一个。”
扎克利是护城军里的高级军官,手下统领着十个小队,本人更是拥有九级黑铁武士的强大实力。他早年曾是海军的一员,一只眼睛在战斗中被砍伤,蒙着眼罩,颇有几分煞气。
马克的啰嗦,让扎克利心生不悦,他冷冷道:“那你还在等什么,带路啊。”
马克越发的恭敬,也越发的兴奋了:“大人,您别忘了答应我的事。最后那个盗贼,一定要让我狠狠折磨他一番。”
扎克利嫌弃地掩住口鼻,又离马克远了两步:“随你,一个盗贼而已,只要不死,就不妨碍我交差。”
马克抖得更厉害了。
不是害怕,而是因为兴奋。
他脑袋里几乎已经冒出了希德像条狗一样跪在他脚下,祈求他原谅的画面。
对了,还有珍妮那个婊子。该叫她知道,什么才是婊子应该做的事。
“在那边!”马克大叫着,“诸位大人跟我来,最后一个盗贼,就住在那边的小巷里!”
扎克利带领着两个小队的护城军,随着马克的脚步,走向了希德的家。
破败的棚户区,到处都是脏乱一片,满地的垃圾,唯独在角落里,有一栋小木屋,干净得让人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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