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聪,晴晴和龙哥出门去了,我闲着无聊,就自己炒了两个菜,要不要等你回来吃晚饭?”
看着手机上面的信息,张小聪满心都是温暖。
看看,看看,多么好的女孩儿啊,温柔体贴,沉静如水,那么会照顾人,那么持家有道,明明是富家千金一个,却能放下身段下厨房炒菜,而且还刻意的问我要不要回去吃。
这跟谈恋爱过夫妻生活有什么区别?这像不像是在家盼夫归的小娘子痴痴的等着自己的丈夫回家吃饭,丈夫没回家,她就不敢吃——不是,是不忍心吃。
不是有一句话说的好么?好东西要和自己最爱的人一起分享。
“要!我饿了,等我,我马上回家。”
张小聪回了一条信息后,加快了回家的步伐。
自他从蔡师傅那里要到太素针之后,张小聪满心欢喜,好马配好鞍,名剑配英雄,古往今来,那个千古流芳的侠士不是有专属于自己的一件趁手兵器?关于没了青龙偃月刀,那还叫关于吗?张飞没了丈八蛇矛,那还叫张飞吗?吕布没了方天画戟,那还叫吕布吗?
或许千百年后,未来的作家在创作小说的时候,会加上这么一句话——张小聪没了太素针,那还叫张小聪吗?
趁手的兵器有了,接下来,就该是大展宏图的时候了!
张小聪雄心壮志的想着,自己定要把中医这门学问发扬光大!!
不过眼下,最需要做的事儿不是去想中医怎么样,而是林雨诗做好了一桌可口的饭菜,在家等着自己回家呢!
张小聪急不可耐的打开门,就看到林雨诗缩着脚,正在沙发上剪指甲。
她的脚本就好看,晶莹剔透,指甲经过修剪后,整整齐齐,每一个弧度都显得那么俏皮,给林雨诗更添几分清爽。
哎,还是自己家的妞好啊,这蔡雪衣跟林雨诗比起来,真的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见张小聪回来了,林雨诗放下指甲刀,站起身来,甜甜一笑,道:“我睡醒后,发现家里一个人都没有,所以我就自己出去买了点儿菜,炒了两个菜出来。”
“辛苦啦,能够吃到林大小姐的菜,我可这是荣幸,呆会儿我要多吃点了。”张小聪笑道。
林雨诗眼中有惊喜,也有促狭,问道:“这可是你说的哦。”
张小聪点点头,道:“我说的。”
林雨诗就欢天喜地的往厨房跑去,边跑边道:“我就只做了两个素菜,那个——第一次做,可能手艺不太好,你可别见怪。”
张小聪感动的泪都要流出来了。
天呐!处女作!这是林雨诗的处女作啊!自己何曾幸运,竟然能做第一个品尝林雨诗手艺的人。
要不怎么说女孩子的第一次都是很宝贵的呢?此第一次虽非彼第一次,但好歹都是第一次嘛,有了这个第一次,还怕没下个第一次?
再说了,古语有云,想要抓住男人的心,就要抓住男人的胃,那么,林雨诗这样做,是不是有想要抓住自己的胃的想法?
张小聪越想越兴奋,越兴奋就越爱去想。
她看着林雨诗小跑进厨房的身影,千言万语化作一句感动但却又斩钉截铁的话:“不会,怎么会见怪,我也爱吃素菜的,无论你做的什么菜,我都会给它吃光!”
林雨诗娇笑嫣然的跑进厨房,端了两盘菜,两碗饭出来,菜还冒着热气,显然是在锅里面一直开着小火保温的。
张小聪满怀期待,走到饭桌旁。
然后。
他傻眼了。
要说做菜,自己在社会最底层摸爬滚打那么多年,做菜的手艺也自学了两三成,做出来的菜虽不说有多好吃,但是绝对是可以下咽的,说白了也就是大众家庭口味,味道正常,颜色正常,卖相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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