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大周天子
一
大周天子的先人,有一段离奇的诞生经验。
公元前两千余年有一个姑娘叫姜嫄,她有一天觉得很空虚,就到郊外去玩,看见一只巨人脚印(也许是外星人留下的),她想上去比比,看看谁的脚丫子更大,结果踩完就坏了,肚子里怀上小孩。在这的故事表象背后,潜藏着远古女子没有固定丈夫的事实,也就是说,不知道这孩子爹是谁。无父生子现象,说明当时还是母系社会的残余阶段。
十二个月过去了(粗心的妈妈不但没记住孩子的爹是欢乐谷里的哪一位,连日子也数乱了),小孩生了下来。倒霉的妈妈觉还不想这么早被孩子拴住,于是忍忍心,含着眼泪把小孩抛弃在大道上。让人难以想像的事情发生了,过路的牛马都惶恐地躲避他,不敢踩这个非同寻常的小孩;转而把他丢到冰上去呢,又飞来一大群禽鸟,围着他跳忠字舞,百鸟朝凤似地。
这个很难扔出手的小孩,不得不被他妈妈又拣回去了。
这个飞禽走兽都为之投上庄严一票的孩子,长大以后有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字——后稷。“稷”指得是一种谷子,标志着名字主人对种地的喜爱。在甲骨文里“稷”是一个人跪着抚摸禾苗的样子(甲骨文图象)。四千年前的一个小孩不跟着大伙抓鱼、追野兔,而抚摸什么禾苗,其古怪和卓而不群,可以和比尔?盖茨从人人向往的哈佛大学退学自办公司媲美。
那时的中国正归大圣人尧帝管理着。尧帝慧眼识聪,好像像一个极富远见的投资商,发现了后稷的特别才能。后稷种地,看似花哨,其实很有用,尧不知道它的未来价值是什么,但知道它一定很大,大到泽被万世,就跟个人桌面电脑一样,一旦大面积普及,市场大的吓人,钞票滚滚而来。于是尧提拔后稷负责天下的农耕。尧帝说,种地是千秋万代的大事,你一定要拿出十二分的精力重视啊。
后稷省吃俭用,挤出宝贵的科研经费研究种地,终于培养出了稷(即黄米),是五谷之长,古代中国的第一粮食品种,祭祀中的指定用粮,现在山西人还在吃。后期还优化了麻。麻分公母,母的麻产籽,可以吃,公的麻剥皮,可以织衣服,材料便宜,麻的大量推广,减轻了人对对贵重的兽皮蚕丝的依赖,这也是人们最早对植物的性别有了认识。与此同时,美洲印第安人正在培育玉米,后稷则又发明了伟大的大豆,四千年后大豆传到欧洲,轰动了1873年的维也纳万国博览会——外国人从来没见过大豆和豆腐。
后稷有大功于天下,五谷熟而人民育,于是成了谷子神,受到后来历代帝王崇祀,他和共工、夸父一族里的“后土”先生(社神),凑成了“社稷”两字,成为政权的代名词。
不久,天下开始闹那次知名的洪水,人们纷纷爬上了大树。后稷参加了以大禹为首的f4组合,一起战天斗地。其中的商祖子契(东夷人)、秦祖伯益(东夷人)主要协助大禹跑外,后稷就跑内,从各地征集散发救济粮,教民耕种,积极组织生产自救。终于,当时的国家领导人大舜,赐给后稷“姬”姓以示嘉奖,封地在陕西武功县一带。
大舜表彰完这些治水功臣f4,也就完成了自己历史使命,在大禹的催促下退休养老。大禹开创了虚无之中的夏朝。
后稷懂得与时俱退,为了不给大禹家族捣乱,当商祖子契东迁去了山东,后稷也西迁去了陕西渭水流域,而伯益勇敢地留了下来,接大禹地班当了三年见习天子以后,被大禹地儿子夏启干掉。这都是以前说过地事情了。
一千年过去了,夏朝和商朝相继登台献艺,后稷的子孙则没有辜负“姬”姓这个伟大字眼,他们顽强地摸索着,一截一截地,去点亮另一个光辉的朝代。到了商朝末帝纣王当政的时候,后稷的第十三代孙西伯姬昌,正领着大伙在陕西岐山脚下的一块风水宝地大力发展农业。此地后来听见了凤凰打鸣,所以现在叫凤鸣,属于宝鸡地区(诸葛亮和司马懿二十万大军对峙一百天后死掉时的五丈原,也就在岐山)。
西伯姬昌的爹是有名的、武功赫赫但是含冤而死的季牧师(季历)。但是西伯轻易不敢发作,因为作为商朝一个偏在西陲的方国——周方,这里的文明还蛮落后,比如考古研究发现,周国的青铜器和文字都落后于商王朝,甚至根本就是空白。周国的社会组织也偏于粗浅,表现在法制还不完善,譬如那些犯罪的人,西伯就让他们背着个木牌,上边画上所干的坏事图片,立在交通路口罚站,教育过往群众并且羞辱自己。这体现了当时法制的不健全和做法上的原始性,然而却被后来的学者们理解成优点,用于歌颂西伯仁义爱民。其实一个国家刑罚的完善反映了它文明的发展程度。同样另一个成语“画地为牢”也说明了周国监狱系统的不成熟,不过这也被当作了西伯的仁政举措。其实,这些“仁政”只能说明西伯的社会还停滞在神农氏时代罢了,法制体系原始而且初级。直到若干年后西伯入主中原,才把商王朝的五刑体系加以学习和继承,也搞出了大周朝“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头,最后用竹鞭”的模式。历代商王所能想到的各种人体细部和关节,也都拿东西往上边去招呼:杀头、割鼻子、去势、砍膑、刺字、锅烹、等等,一样也不比被它指摘为“暴虐于百姓”的商朝(含商纣王)少。不过,“凌迟”这种最残忍的刑罚,当时还没有发明,给后世的皇帝们留下了一点施展创造力才华的空间。
西伯姬昌在岐山居住的远古房子也颇原始,接近于神农时代,根据现在的遗迹显示,多是在地上挖个坑,坑里支几根柱子,柱子上像蘑菇一样支起半个茅盖,就充做房子了,是坑屋。坑屋上边漏雨,下边又潮,虽然可以用火或石灰把地面弄硬弄干,但人呆在坑里,总是不很爽。不过西伯不住这样的地方,他是地面建台子,台上竖起宫殿,宫殿屋脊盖了瓦,但屋脊以外的房顶部分还是茅草和泥(瓦太多了会把房子压趴下)。从考古上看,这些瓦似乎是西伯唯一领先商王朝的地方。
附注:我们有必要就夏商周的粮食作物给个介绍,以示对种地英雄后稷的尊敬。首先稷是一种有叶的植物(这是废话),它起源于狗尾巴草。稷这种植物长出的籽就是粟,粟去掉皮壳,就是光鲜鲜黄灿灿的小米,这是夏商周三代最主要的粮食,但现在几乎没人吃它了。当初神农氏发明的就是这个,后稷加以改良优化,并且以后稷的名字来命名。或者说,是这个植物的名字命名了后稷。
夏商周的另一个主食是大豆,这个也是后稷培育的。
当时也有稻子,去了皮叫大米,是大禹治水时候引进到北方的,但当时北方人几乎不怎么吃它,虽然现代人却天天吃。
麦子当时也有,可能是从西方引进的,碾碎了就是白面,夏商周人吃白面很少,可能因为这是引进的稀有品种吧。当时还有一种大麻子(不是吸食毒品的大麻)人们倒是没少吃。大麻有两种用处,结出的大麻籽可以煮着吃,皮被人剥下来做麻布衣服(够狠),是夏商周人非常依赖的作物。而且麻还分公母,是中国人第一个认识到植物分公母。不过,夏商周人还是主要吃稷(小米)和大豆,大麻子虽然也煮了当饭吃,但味道不怎么样,所以吃的也不多。慢慢就再没人吃它了,只是用作炼油。现在,不但没人吃它,连油也不用它炼了。
另有一种庄稼黍,跟小米差不多,但是没有小米好吃,却非常合适酿酒,是夏商周的酿酒主原料。
总之,稷、稻、黍、麦、大豆、大麻子六种作物,就是古人常说的五谷。看的出来,古人的食谱跟现在截然相反:现在我们吃稻、麦;夏商周人吃小米(植物叫稷,籽叫粟)和大豆。而且奇怪的是,他们把大豆煮熟了,做成豆子粥吃。如今,大豆也没人吃了,只是用来做豆腐,以及用来炼油——豆油。
二
在冷兵器时代,兼以中国空间辽阔,战略纵深很远,商纣王就无法密切干预陕西黄土高原上的周方国了。我们说,方国处于商王朝最外环,中间一环是诸侯(商王的亲戚们),最内是王畿地区。于是纣王他请了中环一位诸侯——“崇侯虎”先生,作为自己的耳目,盯着外环的周方国。崇侯虎不是生人,老百姓喜闻乐见:他面如锅底,海下一部落腮红髯,两道黄眉,金睛双暴,喜欢厉声大叫,在《封神演义》里被封为“北伯侯”。其实,“崇侯”就是他的官爵,表示他是崇国诸侯,虎是他的名字。《封神演义》作者弄出个“北伯侯崇侯虎”,一人搞了俩官,没道理啊,他还动不动就一声炮响,提刀上马,冲出帐来,倒也热闹,那时候就发明火药了!与“北伯侯崇侯虎”同一级别的就是“西伯侯姬昌”,不过这也是概念错误,“伯”是对外环方国领导人的称呼,“侯”是中环诸侯领导人的大号。说“西伯侯姬昌”,又是伯又是侯,到底算哪个,瞎闹腾嘛。总之,明朝的这位“许仲琳”老先生的书,挑剔起它的错来没完没了,我们就别跟他老人家过不去了。
崇侯虎在自己的封国(陕西户县地区)得到谍报,西边岐山下的西伯姬昌在大行仁义。插一句的说,我们这里也得严谨,以免落得跟“许仲琳”一样。我们这里说“姬昌”俩字,也是犯了不懂历史常识的错误。当时的姓并不放在名前面连用,就像商王族的“子”姓,不能放在纣王的名“受”前面连称“子受”一样。“子受”、“姬昌”都是错误的。姓在当时属于一整个家族的徽记,我们只能说周方国的贵族是姬姓,周方国是姬姓国家,但不能冠在人名前。叫秦始皇为“嬴政”也是错误的,应该叫他“秦王政”或者“始皇帝”。对于“姬昌”只能叫他“昌”,或者叫他的官号“西伯”,叫他“周文王”也行,他也会很高兴——这是他自己给自己封的,想跟商纣王平起平坐,都是王。
不管怎么样,西伯野心不小,想当老大,他积累德行,收买人心,表现形式是让利于民。西伯把自己的国家野生动物园和天然植物园对外开放,随便人们进去打猎砍树占公家便宜,又免征市场交易税,让商人们发财。不过这多是后代学者的美化,而西伯如果真这么干的话,只会直接导致国家没钱,养不起军队。可据说西伯还是自掏公款,把老年人都送进敬老院(这就又在消耗他的小金库)。实际上,《左传》记载,西伯发布过“对于逃亡者要进行大搜捕”的政令,表示他对犯罪份子并不手软,这种禁止人们随便迁移的政策,使得我们怀疑它是类似商鞅严格管控下的半军事化的秦国,也只有这样的国家,才能迅速发展出强大的军事力量。作为一个资源财富极其有限的弹丸小国,它一定是把所有财富投入军队建设而不是广施财利于民。一个大搞福利、仁义为本的君主只能造就出瑞士、北欧小国那样的文弱国家,不可能有向外迅速扩张的战斗力。我觉得西伯应该是节省每一个从老百姓身上收取的贝壳取去奉养超出那块土地所能承载的军队(而不是敬老院),这才差不多可以与商王政府军兵力匹敌。不过,后代学者们还是硬把西伯的周方国描述得温馨晴朗,无主的尸骨得到政府公款的掩埋,老百姓都留出很宽的田塍,互不侵犯。犯人们比老百姓更自觉,立在画的***里当牢房(画地为牢)。邻居的虞﹑芮二国之人为一块田地的归属问题产生了争执,跑来找西伯评理。他们一进周国的地界,看见这里的耕者都相互谦让(也显然说明这些农夫不是奴隶,如果是奴隶,那一定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奴隶吧)。农夫们对于有争议的地都推来让去,谁也不肯要,结果导致这些地干脆都荒了。虞﹑芮之人看了以后,大为惭愧,说道:“我们所争的,正是人家所耻的,咱就别去现眼了,快回去吧。”于是各回本国去了。这个违拗人性的天方夜谭似的故事,我们也不要太当真。倘使周国的民众真是这样仁善乖顺,如此礼仪之邦,该不会整天想着造反,组织起来玩命地、勇猛地去进攻中央。后代学者之所以要美化西伯周方
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崇侯虎观察到了西伯的动向,不敢怠慢,跑去向纣王做了汇报,所说的内容一定不是司马迁记载的那样:“西伯积德行善,诸侯们都感怀他的恩德,这样下去,将不利于纣王您啊!”
事实上,如果崇侯虎是这样讲,那纣王应该高兴。一个国家要想富强崛起,靠的是行之有效的缜密科学管理,而不是行仁义。积德行善并不足以带来富强壮大。如果西伯真的是所谓“笃仁、敬老、慈少”,并不会产生四邻诸侯拱服的效应,在当时纷纭多争、弱肉强食的方国地域,反倒只会成为四邻掠食欺侮的对象。所谓一行王道仁义,就会无敌于天下,不过是后世儒家理想化的学说罢了。儒家学者习惯了这样的理论定式,去套用在一千来年前的周国身上,以为西伯一行仁义,就灭了商王朝,实在是书呆子式的天真。他们应该从“暴秦”是如何并吞六国的事实,以及“暴秦”成功的原因上,修正一下自己的理论了。按照儒家的观点,大清朝灭了明朝,也是努尔哈叱在关外行仁义的结果喽。
事实上,崇侯虎带给纣王的消息,是西伯每天处心积虑设计政务,忙到太阳过了中天,才想起吃上午第一顿饭。周边大国侯都感到了周方的威胁,小国则处于无奈的境地,朝夕不安。崇侯虎说:“帽子即使变得破旧不堪,也应该压在脑袋上面。您是一国之主,现在必须早作行动,维护您的帝位。”
接下来的事情,我们依旧不敢轻信司马迁。司马迁说,纣王听了崇侯虎的分析,立刻采取行动,宣西伯赴商都见驾,然后一举把西伯囚禁在国家监狱“羑里”。但是西伯手下的人送来了宝马美女,纣王立刻喜笑颜开地释放西伯,放虎归山不算,还赐他弓矢斧钺,资粮于敌,命他作西方伯长,专征伐权,随便在西方开疆拓土。纣王是怕自己死得不够快啊?
如果纣王真是这样愚蠢不堪,那我们真没有再写下去的必要了。他也实在是个太弱的对手了,不是亡于西伯,也足以被任何一个心存不轨的方国,轻易把他拉下马。不等西伯来收,商朝早亡了好几次了!这也太低估一个管理着诺大帝国的王者优秀的dn了。事实上,纣王是通过一系列大规模的战役,击溃并捉到了西伯,并且杀死了他。具体的过程下一节我们再说。
三
早在西伯的父亲季牧师(季历)时代,周方国就开始在军事行为中取得一系列胜利,可惜季牧师被纣王的爷爷文丁给困杀在监狱里了。纣王的爷爷文丁目光如炬,看出季牧师想造反,脑后有反骨,所以把他困杀了。这种亡爹之恨使得接班上任的西伯日夜卧薪尝胆积蓄力量,并且自行称王。按照《尚书大传》《诗经》的记载,以及司马迁在《史记》中所承认,西伯称王后第二年就急不可待地发动一系列军事进攻,首先追剿岐山地区的犬戎(陕西西部),这是一直困扰周人上千年的虱子。然后向北七十公里进攻甘肃灵台地区的“密须”,再向北四十公里蹈袭甘肃泾川地区的“阮”“共”等方国。这些战斗使得西伯(这时候已经叫他周文王了)解除了自己在西方、北方的后顾之忧。接着,周文王(西伯)组织军事力量全力向东发展,长驱六百公里进攻山西长治地区的“黎国”,距离东边的朝歌(河南淇县)只有一百多公里,构成了对纣王都城的直接威胁。无怪乎商朝上下大为惊慌,大臣祖伊在向纣王奔跑上报告这一消息时,竟然惊呼:“天既讫我殷命。”上天要(终结)我们了!“今王其奈何!”怎么办啊,纣王?
纣王这时候肾上腺激素明显激增,秋天就要驻进他的内心。纣王知道,秋天将遗弃所有重重顾虑的人,我如果缺乏志气,在秋天的景致里不敢露出一只眼睛,这性格上的软弱,秋天也要遗弃我(对不起,这是我大学情书里的话)。纣王召集左中右三师常备军(约不过万余人),以及命令勤王诸侯军,在山西黎城相会,争夺已被周文王占领的黎国。到了指定的相会之期,纣王率领全副武装的万余名王军,戈矛林立,戒备森严,举行了军事大检阅。战车上的重装武士(每车两名加一名驾驶员)手持三米半长的大戟,弯弓拈箭,在两马驾辕、每轮十八根辐条的木轱辘战车上,往来趋逞。军威严整、士气高昂。这些训练有素的武装把旁观的诸侯看的目瞪口呆。纣王身旁还有几名力胜百牛的猛士,他们就是当初f4中秦人先祖伯益的后代——飞廉、恶来父子。史书上说“飞廉善走,恶来有力”,俩人“力角犀兕,勇搏熊犀,父子俱以材力事纣王”,当然也可以把这叫做典型的“助纣为虐”。另外还有费仲先生,据说费仲、恶来,足走千里,手裂兕虎,都是万夫不挡之勇士。
恶来在《封神演义》中手使一把xx(由于时间关系来不及查了,谁帮我查查吧),其实不对,恶来应该是站在战车上,手握三米长的青铜戈。戈的样子像一把长柄大镰刀。镰刀部分,是戈的横枝。戈可以上下挥舞,劈啄人的脑袋,也可以在两车交汇时横擎着,拿戈尖啄人胸口。戈的刃部(即镰刀刃部——最初是没有刃的,大周以后才开始加刃)可以钩割人的柔弱脖子。所以它是兼有钩、啄功能的兵器。当然,戈还可以拨开挡住车轮的小障碍物。恶来的腰间还应该挎着护身短刀(当时没有剑),刀把上都是五颜六色的宝石嵌着,晶莹夺目。
一直未曾经历正规大战的周文王军,这次终于尝到了第一滴苦涩的血,纣王及其诸侯联军,弓强矢劲,战法高明,人多势众,又是主场作战,把千里远道而来的疲敝的周军打得狼奔豕突,苦爹喊娘,上了人生宝贵第一课,明白了造反不是请客吃饭那么简单容易,也不是施施仁义就能一鼓而下的。双方打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大战了n个回合,周军彻底溃散(注意这个n个回合不是两军主将互相冲刺单挑的回合,当时车战,车子每次横排冲锋,与敌车交合之后,打完还得兜回***列队再冲,算是一个回合)。周人溃散以后,想越国千里的商朝领土逃回本国,实在不是那么容易。正要坠入全军覆灭的灭顶之灾,周人的军师姜子牙在东夷救了这些残兵败将一命。姜子牙虽然号称军事,但那是后来的事情,现阶段他出道不久,地位还不高,只是一名间谍身份,打入遥远的东夷地区从事策反工作,那里也是他的老家,言语和习俗都熟悉洽合便于开展工作。
在姜子牙的策反下,东夷人抓漏子趁着纣王主力西出而骚扰了王畿地区。纣王大军于是放弃彻底截杀周人,拐回头向东进发,讨伐反叛的东夷人。甲骨卜辞细致地记载了纣王进军东夷地路线,纣王所到之处还进行了田猎,获得虎豹兕象糜鹿狡兔的收获,这倒不是他贪玩,打猎可以弥补当时运输给养力量地不足。
东夷的“人方”是纣王的主要征讨目标,人方恐惧地发现,商纣王军中出现了“象队”。这些大象被驯服之后用作进攻武器,是古代的坦克,从大象脖子上居高临下地射击,使商军垄断了空中优势。古书中说:“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
象牙轻易戳穿人地胸膛然后把人抛起在空中。经过几次战斗,东夷只好投降。纣王为了防止东夷再叛,将大批商军留在东夷地区戍守,飞廉是留驻东夷的主要将领。然后纣王班师回朝。根据甲骨文卜辞,纣王先后三次亲自征讨东夷。
在前番山西黎城(长治地区)的这场商周首次大交锋的战役中,有论者认为周文王在战败后被商军俘虏。他拖着俘虏的链子,被押解到王畿安阳地区汤阴县(岳飞的老家),关进国家监狱“羑里”。我想,商人一定对他进行了必要的说服教育,一边用竹板拍打他,一边询问他造反的思想根源。商人可能是这样说的:
“哈哈哈!造反好不好玩啊?说来听听!说啊、说啊、说啊、说啊、说啊、说啊、说啊、说啊、说啊!为什么老是、老是、老是、老是、老是不说话呢?”注意,在问的时候伴随着竹板的打击节奏,相互渗透,保持和谐。
不管周文王检讨得怎么样,有论者认为,最终周文王被纣王英明地杀掉了,以免遗祸未来。周文王得儿子发,在陕西岐山老家闻讯以后,立刻哭着接了老爹得班,就是周武王。在未来的伐商战役中,他总是携带着老爹的木主(灵牌)在车上,想来是老爹的尸骨未归,死于非命,借木主以激励战士。并且周武王战前给战士训话中一再疾言其父无罪,反复嚷嚷道:“予克纣,非予武,惟朕文考无罪;纣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无良。”意思是,我若能战胜纣王,并不因为我们武功强大,而是由于我父亲文王本来无罪(纣王杀了他,我们来报仇);纣王若战胜我,并不是我父文王有罪,而是出于我的无能。为什么总要嚷嚷其父无罪呢,想来是在向纣王讨要公道和血债,要一个说法,杀我爹的说法。
如果周文王是向主流史书写得那样,安祥天年自然死亡在老家岐山,他儿子当不至于嚷嚷这些话。
周文王战败死于“羑里”监狱,周人以为奇耻大辱,后世子孙不忍言之,在周政府撰写的史书里,也就塑造了周文王得到释放,回老家才崩掉的情节,而纣王却乐意释放他,从而显得非常傻瓜,也就不让人敢相信。
据说,周文王在“羑里”蹲监狱时期,和现代服刑人员一样,也攻修了专业课程。他那时比现在好,没有什么书可看,文科就是一些政府文件,后来被整合成《尚书》的,理科呢,是《易经》。西伯脑子好使,蹲监狱期间潜心揣摩《易经》,终于研究出“八八六十四卦”的爻词,中间熔炼了物理、化学、医学、天文、社会、宇宙的大知识,成为继那个半真半假的妖怪“伏曦氏”之后我国又一学术带头人。(“爻”的字样是结绳记事的意思,学校的“学”字繁体写法,就含有“爻”。)
四
周武王心情悒郁地开始在陕西岐山主事的时候,辅佐他的是“军师”姜子牙和四弟周公旦,以及召公、毕公这些族内哥们。姜子牙出仕的年纪已经不小了,七十二岁。那以前他都干什么了呢?据《封神演义》说他三十二岁到七十二岁期间,都在昆仑山“元始天尊”驾下当道士,不过当时还没有道教,于是七十二岁的时候他明白过来就只好放弃当神仙的想法,下山了。姜子牙来到纣王的朝歌,经人介绍与一个六十八岁的老处女相恋并结婚,然后从事无照贩卖工作,因为不了解市场行情,第一次贩卖笊篱(捞饺子用的)失败,因为当时还没有饺子。第二次改卖面粉,再次失败,因为当时的麦子是粒食(就是蒸麦粒吃,还不磨成面——唉,“许仲琳”老先生净瞎指挥),姜子牙的面太前卫,老百姓不接受。
接着姜子牙又从事屠宰工作,杀牛。按理说,牛是农夫的好助手,不许杀,但商朝时候牛还不会拉犁(拉犁的是人)。牛于是被放到草坡上吃草玩儿。养牛和养猪在当时的目的一样,都是为了杀了吃肉。于是姜子牙开始屠牛。牛的浑身都是宝,牛骨头可以做梳子,簪子,针,筷子,还可以做士兵行军的衔枚,以及箭头(牛角的)。然而牛奶没利用上,中国人不喝牛奶,只有北方“胡人”才喝牛奶。牛最后一个有用处是牛皮,坚韧耐磨的牛皮,可以做马的挽具,拉车的皮带,以及车上的坐垫。鼓的皮面也用牛皮,当然牛皮还可以吹——炼铜鼓风的皮囊。牛皮还是甲胄的材料。后代士兵就惨了,穿着沉重的铁铠行军,不但沉重,里边的衬衣(防止铠甲磨破皮肤的)还容易长痱子。
姜子牙杀了几天牛,突然纣王要祭祀求雨,禁止民间杀生,结果生意全没了。于是姜子牙又盘了一个没生意的饭馆开张,依旧没生意,有的只是他老婆日益难看的脸色。姜子牙急了,利用自己的专长干起了看风水的职业,也从事凶宅捉妖,并且参加了鹿台的总体施工建设,因为缺少团队精神而被罢免。他老婆急了,干脆也炒了他,主动提出离婚申请。这反映了当时婚姻家庭不稳固的事实,二婚、三婚不算个什么。有些人干脆终生不结婚,从考古发现看,半数以上的商朝人不见“死则同穴”的夫妻合葬现象,推测可知当时很多人仍是打着光棍,在欢乐谷解决性问题。那些开始组建稳定家庭的人,也聚散无常。能白头到老的,死后夫妻各有一个棺材,男左女右,棺材上各留一孔,供夫妻灵魂相通,仍可在阴间过幸福生活。
姜子牙被老婆炒了,在朝歌实在没发展,就准备出国。他凭着自己的两条肉腿,拄着杖,背着行李走了一千多里,西行来到陕西,在渭水河边钓鱼。当时周文王还活着,正有兵犯中原的想法,非常需要人才。神色恍惚的周文王经常若有所思地在春风料峭地渭水河畔行走,看见姜子牙在直钩垂钓,觉得这个老头懂得玩阴谋,又是朝歌城里见过世面的,于是派姜子牙返回朝歌,从事情报收集工作。这件事情被孙武记录在《孙子兵法》里,“周之兴也,吕牙在商”,用以说明使用间谍者,必成大功。之所以姜子牙又叫“吕牙”,那是因为他是山东吕国的老家,是东夷籍贯。于是姜子牙进一步跑到东夷,挑逗东夷人去进攻商朝王畿,以配合周人从西边进攻商王朝。
可是周文王非常之笨,兵犯中原却失势了,被擒以后住进了“羑里”监狱。姜子牙伙同散宜生等人,拿着美女宝马(或者是后人开的另一个礼单——皮子山货)去营救周文王。接下来的事情如大家所知有两种走向:现代学者有人认为周文王被纣王卡嚓了,古代学者则认为这么好的文王圣人,当然要被纣王释放回国才好。但是不管哪种结局,周文王的政治生命都算是结束了。这就像放在医院等死也好,还是拉回家等死,都挨不了几天了呵。
我们如果假定周文王被卡嚓了,那读者就请直接转跳到下面第三段有*处继续阅读。
如果我们假定周文王被释放出来,那回到故乡的周文王就像变了一个人。他展现在陕西老乡面前是一个日本忍者形象,一改以前政治上锋芒毕露的激进态度,停止与中央争短长,也不再大兴仁义收买人心了。这得益于他蹲监狱期间的《易经》研究,总结出“以阴制阳、以柔克刚”的深刻理论。周文王又回到春风料峭的渭水河边,失魂落魄、茫然若失地行走。而这时,在东夷从事地下工作的姜子牙同志,因为东夷被纣王暂时平定了,也只好被迫携带着他的机关干部回撤到了陕西。八十岁高龄经历了无数失败吸取了无数教训的“世故老人”姜子牙先生也总结出了凡事不能急于求成、以柔才可以克刚的道理,他向周文王献上宝策说:“猛烈的鹰隼将要袭击之前,就会藏起爪子低飞,老虎将要搏斗时候,也要低头俯耳装做温顺。”
俩人一拍即和。周文王因此坚定了韬光养晦、相机而动的战略方针,中国“藏于九地之下”,才能“动于九天之上”的辩证法,卓有成效地开始付诸实践。周文王装作白痴,修筑灵台,收罗美女,沉湎酒色,胸无大志,整个儿刘备青梅煮酒论英雄那个傻样,用假相迷惑商王朝。周文王就这么乐呵着直到不久死去了。
*商王中央觉得周人无能为也,也就暂时解除了警惕,纣王调走集结在朝歌西部的主力军队,集中力量去防御山东地区的东夷。趁这机会,周人再次兴风作浪,想第二次东进中原。姜子牙认为不可:“上次的实践证明,我们是打不过纣王的。现在,我们还需要静观其变,让纣王跟东夷‘狗咬狗’再多打上几次,互相彻底消耗他几年再说。”
“那我们找点什么正事干呢?”
“我们的根据地(陕西)四周都是群山,又有黄河在东边围护,只要我们扫清了这里的商王朝势力,就可以割据一方(后来的秦国、刘邦都是从陕西这里建国起家,再俯冲中原,这里确实是王业之基,占了地利的优势)。我们静等商王朝的机会,一旦纣王被消耗得不行了,我们再动员起兵不迟。”
于是,周人从陕西西部宝鸡地区的岐山大本营出发,组织了对陕西中部西安地区(户县)的崇侯虎先生的征伐,以求整个占稳陕西的“关中之地”。崇侯虎作为崇国的诸侯,是商王朝插在陕西腹心的一颗钉子。崇城的防御设施庞大而坚固。周人进攻了三十天而崇不降。“世故老人”姜子牙命令周军撤出战斗进行整顿,建造大型攻城器械。然后集中兵力,修筑土山,从土山顶山用长钩、云梯、临车、冲车等攻城器械(前三种是靠近城墙,从上方进行殴打,后一种是从底下破坏城门用的),一举攻克崇城,灭了崇国。崇侯虎估计是战死被诛。整个过程中,显示了周人战斗中无所不用其极的残酷手段,被记录在《诗经》描述周人建国过程的诗歌里边,以及《左传》里边。
五
纣王在十五年之中前后组织了三次针对东夷的大规模进击,每次都是亲自率兵出征,为期都在一年上下,可谓倾动全国物力,互相消耗得非常厉害。东夷人与纣王之间发起的旷日持久的三次大会战,一定来的异常惨烈,只是由于东夷人最终没能掌握政权,所以战争的细节淹没于历史,无闻于后世。
以当时生产力相当低下的境况,长期战争足以拖垮一个王朝。纣王虽然东线作战取得胜利,但国力已经枯竭,而且西向防御的大门长期敞开。周武王立刻抓住时机,撕掉脸上的笑面虎画皮,兴兵中原,一举灭之,而且灭的很轻松。
我们有理由相信,周军不过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商王朝的灭亡,四分之三的“功劳”在于那些东夷人的撕咬。这就好比大明朝的灭亡,是先被李闯王长年折腾,掏干了它的躯壳,才轻易亡于关外的满清了。
纣王亡于周人之后,东夷人气鼓鼓地说:“明明是我们斗垮了纣王,却被西边的老客先摘了桃子!”于是,东夷人与周人之间,随后又进行了三年角逐,这就好比项羽和刘邦在共同推翻大秦朝以后的五年争霸战。最终,周人攥紧了中原大桃,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的第三个王朝。
让我们把镜头拉回“武王伐纣”前的动员大会上。为了选择最佳的作战时机,周人照例进行了封建迷信的占卜活动。打仗讲究天时地利,天时好不好,就是这占卜的东西说了算,也就是乌龟壳和蓍草说了算。
周武王占卜显示,天时却很糟糕,乌龟壳和蓍草都说“大凶”。雄心勃勃的新兴王朝领袖们面面相觑,姜子牙当场耍赖,呸呸地吐唾沫:“不算数!枯骨死草,知道什么凶吉!不算数!”命令集结在城外待命的部队拔营出征,进攻商帝国。
(一千多年以后,前秦王符坚准备南征东晋王朝,占卜的结果也是大凶。他援引了历史上武王伐纣这一幕,给自己充满信心的玩火计划寻求辩解。然而天命却狠狠捉弄了他,乌龟壳的预言使他在淝水之战不仅输光了60万军队,还倒贴了自己的人头。)
公元前1046年,西北高原风和日丽的万里长空下,一个新兴王朝久经积蓄之后,崛起在苍茫地平线上,浩浩荡荡的队伍,在一个中年男子和一位世故老人率领下,车上载着周文王得木主(有点抬棺大战的意思),预备渡过黄河,把他们的龙旗插到几千里以东那个虚弱的旧王朝坟墓上去。这支军队总计三百辆战车,虎贲三千人,兵员并不庞大。当然还有一些同盟国辅助出兵,担任配合作战,主要是来自长江汉水流域的九头鸟(湖北人),以及巴蜀(四川人)。军队进发得并不迅速,他们后面跟着牛车。牛在那时候不负责拉犁,牛平时无忧无虑吃了睡睡了吃的,像猪一样,等着被杀了吃肉。大牛则用于拉车,打仗的时候,马拉着战车在前面逞能,牛套着辎重在后面输送给养。总之,牛在那时候还是见过世面的,还是比较牛的,不需要“脸朝黄土背朝天”地享受耕地的苦差。牛慢慢学会耕地,是在春秋战国时期。(猪呢,则直到现在也没学会)。
就在这个时候,还多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插曲:一对老哥俩,伯夷和叔齐俩大贤人,急急慌慌从养老院追出来,抱住周武王的车辕,说了一大段“子不可以背父,臣不可以叛君”、“不可以暴易暴”等等令人费解的人间第一大道理。
左手持黄铜大斧子(钺),右手攥着白牦牛尾巴的周武王,给说哑巴了。回头看看左右,左右举起青铜短刀。姜子牙抬手说:“都是义士啊,放他俩走了吧。”
大军带起滚滚遮日的黄土,从两个发愣的老头子面前碾过去了。伯夷、叔齐老哥俩当然懂得,大周兵旗上的图案,是龙,因为周人崇尚文采,商帝国则是虎,因为他们崇尚威武,而再古远的夏代,旗子上是日月,因为他们崇尚光明。
龙旗和虎旗的一场恶斗就要来了,俩老头该站在那一方呢?当然,不食周粟的两个倔老头以饿死首阳山的实际行动,向历史交上了他们的答卷。这俩个老头的来历,我们还需要插叙一嘴。他俩本是孤竹国君长的儿子。孤竹国老君长死了,命叔齐继位,叔齐觉得普天之下最贤的人,莫过于他老哥伯夷了,就让位给伯夷。伯夷认为四海之内最贤的人莫过于他老弟叔齐了,就非不接位。两个天下最贤的人互相推让,觉得华北之大,已容不下两个并世贤人了。于是他俩就一起出逃(有点搞笑,逃什么呢,又没有人追)。
这一对儿被自己的伟大吓跑了的人,听说陕西的周文王善于养老,就投奔那里了。放着自己的国君不干,去陕西吃吃白饭。就这么俩人,司马迁还把他们放在《史记列传》的第一篇去大书特书。两个大贤人都撂挑子了,孤竹国没多过久就被异族占领,成了山戎的大本营,四处外出骚扰。后来齐桓公管仲同志北征山戎,才平定了这里,这是后话不提。
这只万人队伍卷起烟尘,继续前进。这个想象却是错误的,当时的黄土高原一片苍翠,并没有黄沙。而当军队下滑到了华北平原,更可以看见百分之四十的森林覆盖着郁郁苍苍的平原。就是说,这一队人向左扭头,可以看见茂草摇转的草原和城邑农舍;向右,则是野兽们的乐园,阳光钻不进的大森林里穿行着披毛犀、三趾马、剑齿象和李氏野猪。
在一千多里行程的末尾,周武王龙旗的一方,列阵在河南淇县(朝歌)的郊外一块叫做“牧野”的地方。与之对峙的,是纣王虎旗的一方:蔚然大观,铺天盖地、持矛横戈,总计——哇!十七万兵马,蝗虫一样麇集在我国中原大地三千年前的黎明之下。
不过,这个数字是被夸大了的。甲骨卜辞显示,商王朝一般出征方国,兵力不过万人上下,现在是王畿保卫战,固然动员的多一些。但是长年与东夷的消耗战,已经使得商王精锐尽死于外,主力牵制在东方,能够被组织起来仓促应战的恐怕多是临时征发的民夫,人数也绝对不会超出三五万。
大风自东向西,吹过纣王仓促拼凑起来的乱哄哄的行列。这些临时的民兵,很多人捏戟的姿势还很像捏锄头把儿。大风猎猎席卷,吹到远道而来的西北人刚劲强韧的脸庞和岩石般屹立的身形上。
当战场部署完毕,姜子牙先说:“请大家举起你们的戈,排好你们的盾,竖起你们的矛,欢迎领导讲话。”(矛的根部有铜钉子,可以扎进泥土,像旗杆那样竖起来)
“嗟,呜呼——”周武王说,“各位友邦执事、各位诸侯领导,各位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长、千夫长、百夫长,各位战车兵、徒兵、虎贲,大家好——大家辛苦了。古话说,‘牝鸡无晨’——什么意思呢?母鸡不应该打鸣!如果母鸡负责打鸣报晓,这家人就要倾家荡产了。而今,商纣王听信妇人之言(是美女”妲己“吗?),蔑视祖先兄长,用奇技淫巧取悦妇人,真是个独夫!
“今纣王侮辱无常(又是侮辱了金木水火土?),剥丧元良,商罪贯盈,自绝于天,结怨于民,上帝都不照顾他。我父亲周文王好比日月之照临,光于四方,显于西土,顺应天意。虽然纣王有亿兆之人,但是离心离德,我有能臣十人,而同心同德,诸侯拥戴。我要执行老天的惩罚,率领熊虎之师,吊民伐罪,永清四海。”
这篇记录于《尚书》的誓词,光成语就出了一大堆,什么“离心离德、同心同德、恶贯满盈、牝鸡司晨”,还有“独夫”,以及“自绝于人民”。都是骂纣王的。给纣王泼脏水的工作,现在正式开始了(并且加泼了一千多年才泼完,直到无处可再泼为止)。其实,纣王即便是个圣人,他的敌人和新王朝也要骂他。因为既然要打他,就不得不骂他。
太阳从地平线升起,周武王身后的一个史官,回望了一下天际渐渐淡去的星影,记录下了在这一激动人心时刻天空上的星座和月相(铸刻在了一只青铜鼎上),从而使得3000年后的学者,在借助计算机的复杂计算下,推算出当天的时间是公元前1046年1月20日。
战鼓从周武王身后擂起,起初声音不大,你精神太集中了,以至于觉察不到鼓从什么时候敲起。随后,你知道它是在你的胸膛里和你的心脏一起敲动,咚咚咚咚,旌旗和鼓指挥着战车像幽灵一样轻轻在日影下布置成十几纵列方阵,横排展开。鼓声指挥战车的车位,指挥步兵的脚步和站姿、蹲姿,指挥各种兵器错落有致地扬起或挺向前方,甚至每一个士兵的举目仰头,每一张脸上的严峻表情,胸膛的呼吸,肌肉的抽动,牙齿的咀嚼,都在鼓声信号指导下,精确地调动。这支万人队伍,就像一只猛兽,把身体里所有的发条,紧紧上满。
当敌众我寡时,只有把三军统帅得像一个人,才能够稳操胜券。深明此理的大白胡子前敌总指挥姜子牙,在指挥车上将令旗向日中直指,“杀啊——”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最大规模的战车协同步兵野战,在两大决定王朝命运的军团之间,残酷展开了。
战兵迅猛的冲击力和机动性是步兵无法比拟的,战争机器一旦启动,就一定要搅出血汁。这次战役中的牺牲据说是流血漂杵,够意思的了,血水漂浮起了杵。杵是棍棒,两端带棱,比起昂贵的青铜武器来,杵是廉价的劣等兵器,自然是那些仓促组织起来的农夫们用的。可见主要是他们失掉了武器,也是他们的血在飘。
牧野之战的风云际会与喧嚣变幻,在后代史书上却被搞得模糊不清,有人根据《尚书》说是“流血浮杵、赤地千里”——红色染红了千里大地。但是这样的话,就有点像周人用极其残酷的手段夺取了商人拼死捍卫的政权,与一代圣主吊民伐罪的主题有点脱钩,于是在先秦、汉朝,出现“商朝人临阵倒戈,调转武器,为武王前驱,向七十里外的商朝老窝朝歌杀去,开开大门迎闯王的感人场面”,因而战争并不残酷。到底孰是孰非,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按《逸周书》记载,武王伐纣,杀死一亿零七万人,俘虏三亿人。这也是“天呀!不可能的。”好在古人的亿和现今的亿不一样!按照十进位的标准,个、十、百、千、万、亿,亿应该是十万。杀死一亿七万人,俘虏三亿人,应该是杀死17万,俘虏30万(仍略多啊)。
纣王没有出现在战斗现场,他也许知道这场战斗是徒劳的,纣王为自己的归宿做好准备。恶来担任了战场指挥主要将官,此人“力角犀兕,勇搏熊虎”,不过那是如干年前的事情了,他在一番苦战之后,被周军射中嘴巴,力尽而死。他的老爹飞廉,其时尚在山东地区组织抗击**(对不起,抗击东夷。晚上太困了。)
周武王牧野之战大获全胜,乘胜奔袭七十里,碾碎朝歌城垣,兵临城内王宫。纣王不想让自己落到属国周人的手里,就穿了珠玉连缀的礼服,在鹿台上,**了。周武王用他那举了一路的大斧子,割下商纣王烧糊了的脑袋,悬挂在大白旗下,从而登上了周天子的宝座,一并被割下脑袋的还有美女妲己,挂在小白旗下。唉,也算是白首同归了。
顺便说一下,武王割商纣王脑袋所使用的大斧子叫做钺,这习惯一直流传下去,直到汉代,砍罪犯脑袋还使用这种钺,使用的时候还要配合一个菜板子——叫“砧”。至于刽子手改用鬼头大刀,那是很后代的事了。“钺”和斧子其实略有不同,“钺”刃部弯月形,样子夸张,像戏台上程咬金的板斧,后来当做皇家仪仗队的道具,欧洲也是如此。皇帝赐钺就表示授予军权。而斧子是有效的野战兵器,宋朝人经常使用长柄斧砍金军“拐子马”的马腿。
六
周武王的伐灭商王朝,并不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推翻政府。它更像努尔哈赤之入主中原,是国与国之间的战争,由侵袭而实现的政权颠覆。当然,这个国与国,是带有宗主国与附属国的色彩,而不是完全对等。所以,灭商在当时人看来,是文明落后的异族周人灭了正统的商人。就像大清兵灭了明朝,明朝人感情上很过不去,商朝人也是一样。“反周”复商势力在暗自酝酿,很多人估计在寻找纣王的遗子。
周人也一样不安,如履薄冰,担心一觉醒来,商族残余势力与虎视眈眈的东夷人闹出翻天覆地的意外变化。于是,姜子牙提出了“爱屋及乌”的成语,要求:“如果你爱一个人,你就把他送到纽约——对不起不是。如果你爱一个人的屋子,也就连带爱他的乌鸦。恨一个人的政权,就要杀光他的臣民。”姜子牙想实行种族灭绝政策,首先拿纣王的儿子武庚开刀。周武王的四弟“周公旦”是个冷静睿智的人,对老姜的叫嚣嗤之以鼻:“我认为,想平静风雨飘摇的现状,必须尽快加速理论工作建设。”
“什么意思?”
“诸位想过没有,煊赫四方的强大的商王朝,骤然间被我们‘小邦周’所颠覆,不只是商人惊恐,连我们自己也奇怪。那个被商王所礼敬膜拜的上帝哪去了呢?
怎么关键时刻掉链了呢?疑问之余,我们只能这样告诉商人:上帝的庇护也不是无条件的,你们不是口口声声称上帝吗?那我们就说上帝已经遗弃你们了。我们造出一个‘天’来,取代他的“上帝”!这样,颠覆了他的国家还不算,我们更要推倒他的精神支柱。“
周人于是创造性地首次明确了“天”的概念,天有自己的心思,就是天命,能治理好国家的人,自然就有了天命。在周人看来,天命不是没有条件的,它只照顾那些“敬德”“保民”的尘世之王。商纣王之失去天命惠顾而亡国,就是因为纣王没能“敬德、保民”,而我们名正言顺接过大统,就是因为具有“敬德、保民”气质。天命的概念从此兼并了商人的上帝,就像狭义相对论被广义相对论所包容。从此,中国人开始提天,而不再奉承上帝。周王也从此获得了“天子”的专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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