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上,一辆吉普车在高速行驶,车里面有四个人,三男一女。
“队长,我们真要去吗?”
问话的男人在开车,长相魁梧,身材壮实,与副驾驶位上的女人形成鲜明对比。
女人看起来身材上好,容貌却让人难以忘怀,虽说不上有口歪眼斜那么丑,却也丑得自有一番特色。
眉毛不齐整,额上有皱纹,脸上长满黑斑,上嘴唇左角落有一颗大痣,她的声音更是如男人一般。
“这不是废话吗,要不然走这条路干嘛!”女人呵斥一句,看似很不耐烦。
后座上的两个男人,左边那个瘦弱不堪,一脸倦色,躺在座椅上昏昏欲睡,似乎是对任何事都不关心。右边那个精神抖擞,相貌倒是不错,不瘦不胖,说道:“老任。你这大脑袋装的是什么,一路上问了起码不下四遍了吧,我的天,比女人都还女人。我有一个泰国的朋友,他做过那种手术,你要不要去,队友一场,介绍费就算了,但如果你真的要给,我也不介意,随便给个万儿八千的,就当辛苦费。我那朋友现在活得可滋润了,很难相信,他以前和你一样是个身高八尺的大汉,现在想想你以后的样子,真是刺激……”
“给老娘闭嘴,再说个不停,信不信我一枪崩了你。”一只手枪对着后座男人的额头,他嘻嘻一笑:“队长,你别嫉妒嘛,就算老任做了手术,也休想夺走你的魅力,在我们队伍中,你永远是最耀眼的存在,就好比那九天上的太阳,温润如玉,明媚无限。”
啪!
女人扣动扳机,子弹卷着灵力旋涡射向男人额头。
男人不慌不忙,脑袋往左一偏,躲掉了子弹,但是汽车的玻璃出现了一个手指粗的洞。
“队长,你要杀人灭口啊!我上有老下有小,中间还有……OK,OK,我闭嘴。”
女人问司机:“还有多久到达金城?”
“大概一个半小时。”
“好,我睡一会儿,有情况叫我。”
女人刚睡着,就被后座男人叫醒:“队长,队长,有情况。”
女人猛地睁眼,眼中有凶光四射,迅速地四周查看,并没有发现什么,随后“心平气和”地问:“情况呢?如果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我把你种在土里,看看来年能不能开花结果。”
“哎呀,队长,别吓我。我刚刚飞出去在前面探路,发现了一个很俊美的少年郎,我当时就想啊,如果他去做个手术,绝对是惊艳天下的大美人,你是知道的,我从来不会轻易推荐别人去我朋友那里,毕竟我从不索取介绍费。好好,我说重点,那个少年大概一米八的个子,穿着黑色风衣,神态修长,姿容秀美,那张脸真是如漫画人物,我就想啊,把他掳回来给队长做压队夫人,绝对是一桩大好事。OK,我说重点,少年后面跟着上百头狼妖,所以我在想,要不要去救他,我觉得应该救,不论是推荐给我朋友,还是做队长的压队夫人,都是百利无一害……”
“带路!”女人一声怒喝,手里紧紧攥着符文手枪,恨不得一枪把他给崩了。
“好嘞!明智的选择。”男人大喜,化为一阵风,钻出车窗,漂浮到车的前方。
“老任,跟着我。”
所谓少年,便是离开江城的项诚,一路北上,走了半个月,见识了从未见过的风土人情,世态冷暖。遇到过挫折,帮助过别人,杀妖兽斩妖魔,阴霾的心态开朗很多。
他甚至觉得,这才是生活,悠闲自在,没有任何管束,走到哪栖在哪,颇有种仗剑走天涯的快感。
对于那上百头妖狼,项诚根本不在意,之所以有逃亡的假象,是因为他在练习身法。妖狼速度极快,项诚速度也不慢,以前总是靠灵剑赶路,很是浪费,现在身体素质提升后,虽然还是不能飞行,但是可以疾行,只要道路畅通,他的速度不比飞行慢多少。
当发现妖狼跟不上时,项诚主动减慢速度,让自己陷于妖狼的包围圈,然后各种腾挪,耍得狼群团团转。
“滴滴……滴滴滴……”
省道上响起了喇叭声,项诚看过去,是一辆车停在那里,然后感觉到一阵风袭来,正要采取反制措施,却听到:“少年,别怕,我们救你。”
是一个风系的年轻人,两只手同时施展咒术,劲风疾驰,从狼群中间刮过,使得几头狼飞上了天。
另有两男一女跑来,女人拿着手枪,准度极好,每一枪都能爆头,偶尔遇到敏捷度很高的野狼,她会施展沼泽咒,让狼群陷入泥潭,方便她点射。
魁梧大汉很彪悍,一双拳头金铁化,深入狼群中一拳一个,每一个都被爆头,血肉模糊。
至于最后一个瘦弱的少年,并不出手,倚在一颗树边打瞌睡。
项诚莫名其妙,这些人杀自己的陪练对象干嘛!
想要出声阻止,却见女人走到自己身前,背对自己,说:“小心,妖狼尖牙利爪,受伤了就会感染妖毒,这荒郊野外的,感染妖毒就意味着没命。”
妖毒对自己毫无坏处,甚至说,项诚还能吸收妖毒强化自身,只是效果很微弱,项诚懒得收集。
心里微暖,女人是好心帮他,看来这群人误会他深陷狼群无法脱身,既然如此,便由他们吧!
十分钟时间,妖狼死伤大半,剩下的见势不妙,慌忙逃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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