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他们这些新兵蛋子是时候出去磨练一下。</p>
勇士小队接到一个任务,是到一个村庄去消灭经常骚扰村庄的一伙匪徒。</p>
这还是张浩第一次离开训练小院,这3个月,他一直努力想改掉自己的废物之名,不过不管他怎么努力,在12人中,他的成绩总是最差的,让他很是郁闷,不知道是他太差,还是这些人太强,现在终于有机会验证一下。</p>
德玛西亚城建在瓦洛兰西边的海滩上,高耸的尖塔是这座城市的标志,几乎所有的建筑都是以大理石和白色石料修建的,给人一种纯净质朴的感觉,喧闹繁华的街道证明这里充满了生机,空气中带有海风那种特有的味道,有点腥还有淡淡的咸味。</p>
也许是这几个月一直紧张训练的原因,张浩都没感觉,又或者是训练场其他味道盖过了海风的气味,呼吸一口新鲜的空气,他感觉精神特别的好。</p>
入眼看到的基本是都是士兵,张浩还以为德玛西亚整个就是兵城呢!直到出了城门,他才知道他们刚才是在德玛西亚的内城,那是皇族跟贵族居住的地方,城里有大量的士兵是很正常的事。</p>
出了内城,大街上匆忙行走的路人看到他们这些从内城出来穿着金色铠甲的士兵都主动给他们让路,这些人的眼神都很友善,说明生活在这里的人对士兵都很尊重,自豪感油然而生,这就是士兵的荣耀。</p>
大街上巡逻的士兵也会主动给他们让路,张浩很快就发现原因,原来是他们穿的铠甲是金黄色的,说明他们的身份比那些穿着浅黑色铠甲的普通士兵要高,他们的武器只有一把巨剑,不像那些士兵有的拿盾跟刀,还有一些手持长矛。</p>
他们一路往北,很快就出了外城。张浩回头望了一眼,看到城墙上一面巨大的德玛西亚旗帜在风中飘扬。</p>
德玛西亚的旗帜以俯瞰万物的猛鹰为主要构成,象征着洞悉一切且公正严厉的国家体制;而在猛鹰羽翼下的剑盾徽记,则是象征着护卫德玛西亚及其所信仰的道德规范的决心,整体标志以金色为主,代表德玛西亚追求荣耀、财富与活力的特质。</p>
张浩在心中估算了一下,德玛西亚城分内外城,面积估计在十平方公里以上,人口估计有几十万,这可是个超大型城市。</p>
看到张浩一直心不在焉的样子,德亚希姆皱起眉头,吼道:“打起精神,危险随时都有可能发生。”</p>
德亚希姆的吼声让张浩回过神来,骑着马沿着大路一路奔驰,路边都是农田,可以看到有不少人在辛勤劳作。</p>
不过离德玛西亚城越远,农田变得越来越少,看来还是靠近王城的地方比较安全,普通民众都喜欢居住在比较有安全感的地方。</p>
他们来到一个山上,可以看到山下有一个村庄。</p>
德亚希姆道:“前面就是遭受匪徒骚扰的村庄,你们谁愿意先去查探一下?”</p>
其他人还没来得及说话,莱卡布斯就抢先大声说道:“我。”</p>
德亚希姆道:“给我个理由。”</p>
“因为我是副队长,这是我的职责。”</p>
“好,脱下铠甲,步行进去,我们在这等你,不要让我们等太久。其他人原地休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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