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队长,找到了红色标志物。”这是李苗苗的声音。
“但是,没有发现那个小说家。不够应该在附近,我把地址发给你,你快速赶过来。”
丧尸时代了,但地图卫星什么的,还是好好的。我看着她发来的地址,带上耳机,开启导航。
“喂,跟我走吧。找到标志物了。”我回头看向纨绔子弟,但是他人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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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的感觉,就好像大石头压在胸口,被放在铁锅里煮汤。
心跳咚咚咚,连跳两分钟。然后我冷静下来了,这家伙两块极品尸晶加持,还不知道有没有丧骨,肯定不会出事。
我按着地图导航,朝前走。我只带了一个耳机,另一只耳朵,要随时观察周围的情况。
路上,丧尸对着墙,直立,我不敢发出声响,从这些丧尸身边路过。
我手里一直攥着一块石头,想着不小心被丧尸察觉了,就朝反方向扔,发出声响,然后趴下不让丧尸发现,但是,实际上,这并没有卵用。丧尸只是会被听觉唤醒,但是不瞎。
连续跑了三分钟,甩掉了身后的丧尸,满头的汗。我看着导航显示,还有十公里,才能到他们那边。
“他喵的,你们腿上装火箭了!跑那么快!”实际上,这三个人,都是有尸晶加持的,体力不是一般人能够比拟的。
前面又是一条巷子,我开始陷入两难的境地,不走这条巷子,要绕五公里的路,还不知道另外一条路上有没有巷子。不绕,被丧尸围起来,死路一条。手心的汗水,浸渍了手套,原本沉重的战术手套,更重了。
他妈的,这个狗屁的纨绔子弟,我要是能活着回去,第一件事,就是把他开了。
还是得走巷子的。
我先是爬上巷子旁边的屋顶,从屋顶上,揭下一块瓦片,朝着小巷子的拐角,我不会走到的位置,丢过去。然后趴在屋顶。
丧尸暴动,朝着那个瓦片摔碎的地方。
一阵,丧尸停止暴动,回到原位。我再丢一块。
再次暴动。我继续趴着。
在丢一块,再次暴动。我继续趴着。
.......
就这样,重复了七八波。“你们这群大沙杯,来咬我啊!”
丧尸群,毫无动静。蹑手蹑脚下了屋顶。
在巷子里,我哼着歌曲,声音不是很大。从一个又一个面壁的丧尸身边走过去。
再走三公里,就到了他们标记的地方了。
先歇歇脚,不然待会要是遇到丧尸,跑路都没有力气。顺着油桶,爬上红色铁皮集装箱。
“这次任务不管完不完成,都有奖励积分,成功了积分比较多,失败了积分少一点。哎,想喝苹果酒了。”我在铁皮集装箱上小声嘀咕着。
突然,“咯咯!”集装箱里面有声音。我吓得一声冷汗。
我也敲了两下。对着铁皮箱子,手做喇叭状,“有人吗?”
我听到了箱子里面,有些抽泣,然后破涕而笑的回答,“有!”
我踩着油桶,从箱子上下来,铁皮集装箱,朝着墙的那边,慢慢被推开。
我进入了铁皮箱子。
箱子里面,东西挺齐全的。电器就两个,电灯和笔记本。我大概猜到他的身份了。
“你是那个发送求救信号的程序员?”我满口胡话,如果他回答是,我就得想办法跑路了。并不是我不想救,是我没那个能力。
他两眼无神的看着我。“我,不是。”似乎一下子失去了希望。
“我能力不够,没办法救你,但我的队友就在外面,他们或许可以救你。”我的这一句话,让他原本暗淡的眼睛,一下子又明亮起来。我很想救他,毕竟我也曾经被丧尸追杀。
“你为什么不说,你是程序员?”我很好奇,明明可以活下去,只要撒个谎。边和他说话,我边联系起李苗苗。
他看着我,然后低下头,“可能,可能是我觉得,人的命,都是一样重要的吧。我不能因为我自己要活下去,就把别人的命给夺了。”他的这番回答,让我恍惚间感觉,我在和一个堕入泥潭的圣人说话。
“你这个人真有意思,你叫什么?”我试探性的问了一下。
“石忆。”好了,任务完成。这个就是我们此次任务的目标任务。
“你待在这里,我去上面放风。”
约莫一个小时,他们赶过来了。
让我感觉不可置信的是,那个纨绔子弟,居然已经和他们会和了。我满肚子的火。
这四个人,就像推土机一样,这些丧尸在他们手里,简直就是和空气一样。尤其是纨绔子弟,他召唤的冰锥,一戳一个准,而且一戳到,丧尸就会裂开。
他们走到了集装箱下面。我眼睛盯着纨绔子弟,没说什么。
“队长,人呢?”纨绔子弟,一脸好奇。
我拍了拍下面的红色铁皮箱子。刚刷好不久的铁皮箱子,还冒着一股油漆味。
“出来吧,小说家。你现在安全了。”我躺在红色铁皮箱子上面, 感受着浑身都是冷汗的油腻感,同时我也在想着,用什么借口,把这个纨绔子弟,从队伍里面踢出去。
护送小说家到地铁,可就轻松多了,这四个家伙,围成一个四边形,我和小说家,待在里面。
说来也怪,没丧尸敢靠近尸公子。
钟眜的刀盾术,配合他从紫色尸晶上获得的怪力,几乎就是神挡杀神。但是我很好奇,为什么他第一颗尸晶,能是紫色。
至于纨绔子弟,一边走路,一遍刷视屏,音量还外放,生怕引不来丧尸。但是他这么狂,也是有原因的,他周身环绕冰棱,“咻咻咻”的射出去,然后自动补充好.....
至于李苗苗,也就是兔子战神,简直就是一个橡胶人,拳头可以变大,一拳砸在靠近的丧尸身上,丧尸被砸到墙上,都能砸出龟裂纹路。
任务结束了。要开始“分赃”了。
完美完成任务,这个小说家,还多说了我几句好话。
奖励积分三万。
三万,五个人分。
“队长,我不小心和您走散,我那份,就给您吧!”纨绔子弟,看不上这点积分。于是最后,小队的四人,一人七千五。
当然,李苗苗的那份,让我拿了。
“你爹,请我喝酒,没付酒钱。我付的!这个抵债了!”我牛里牛气的。这小丫头还不服气。
“找我爹要去!把钱给我!叔~!!!”最后还是给了她,哎,作孽啊。
回去我就申请调离纨绔子弟,理由是“实力太强,应该到更好的猎尸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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