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在我收拾好要走出院门的时候,终于想起应该可以在缴费那里找到那位好心人的下落。
当我找到登记的人,想要他们帮忙查找下。
他们居然说这是顾客的隐私,不能随意翻阅。
最后在我和其谈了一小时左右的时间后,终于答应我说,只要我能拿出证明就帮我查查看。
我立马拿出了我的出院证明给他看,他几经确认后才帮我查找了起来。
查了五分钟左右才告诉我,救我的是个叫爱丽丝的女孩,顺带还把她的联系电话给了我。
我小心翼翼的收起了电话号码,对着查找资料的大叔说了声谢谢后,心满意足的离开了医院。
当我走出医院门的时候,抬头望向了天空。
许久后才把视线从天空中移开,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
有些兴奋,又有些失落的在大街上走着。
兴奋的是我真的可以穿梭时空,还能选择自己要去的世界。
失落是因为我过来时半毛钱都没有,怎么生存下去啊!
难道要我拿几张毛爷爷去消费?
这是美国好么?又不是临近中国的那些国家。
出于安全考虑,连智能手机都没带。
现在好了,手机不能用(黑户),智能手机又不在。
我该怎么办啊!
我想到这里停了下来,看见附近有个公园。
便走了进去,找了张椅子做了下来。
坐下后我开始思考起接下来的路该怎么办?
有道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我开始还不相信,可是现在我深有体会。
抢是不可能的,偷也不行。
那我就只能去找事做了,可是大多数美国人都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我在市内找工作不太现实,就算找到了工作怕也是和回报不成正比的那种。
于是我想到了传说中的唐人街,那里是我比较向往的地方。
因为第一世的时候,我最向往的是环游世界,看看这个世界所有风采。
现在我不光有机会看看世界的精彩,还能看看所有宇宙和位面的风采了。
说走就走,在我问过几位来公园散步游玩的人后,终于确定了唐人街的位置。
在我行走了差不多两天一夜的时候,终于来到了唐人街外!
期间白天找人问路走路,晚上就找个僻静的地方把货车放出来过夜!
虽然我很想开着货车上路,也许只要一两个小时就能到。
可惜的是,这些车子都不是美国的车牌。
我看着唐人街里面熟悉的建筑风格,我突然有种回到了故乡的错觉。
虽然才短短的两天一夜,我个人就觉得自己是被孤立了起来。
整天看着白色黑色皮肤的人,说的话也是英语和法语。
那时候我的感觉只有孤独,无边的孤独,身边没一个熟知的朋友,没一个可以聊天说话的人。
现在好了,前面不远就是唐人街了。
那里有相同肤色与皮肤的人,有熟悉的语言和问候。
想着想着,不由自主的迈开了步伐朝着唐人街走去。
在唐人街边走着,朝着两边东看看西瞧瞧,有点像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既视感。
最后肚子实在饿的受不了,来到一家汤粉店前面问道:“老乡,这里能用人民币结账吗?”(我的食物?早在早上已经全部吃完了!现在都快到晚上了,已经饿的半死了。)
对方见我一脸疲惫,衣服又有点脏乱,便笑着对我说:“你是偷渡过来的吧!来来来,先进店来吃碗粉。”
说着就把我拉进了店子里,很快他就端了碗加量的粉过来。
亲切的笑着对着我说:“来快趁热吃吧!”
我看了碗粉笑着对那位说:“谢谢大叔,这碗粉多少钱?”
大叔笑着说到:“一碗粉而已,要不了多少钱,你快点吃吧!”
我感动坏了,轻轻对大叔说了句谢谢,就低下头开始吃了起来。
但是在我吃了两三口后,耳边就传来系统的声音。
叮咚~检测到具有对宿主有害物质,是否进行清除。
我吓得愣了下,没想到真是人心险恶,这位看起来和蔼的大叔居然是个人贩子。
大叔看见我停了下来,便走过来关心似的问道:“怎么了?是不是不好吃,没关系我可以给你下碗其它口味的粉。”
我听见大叔的声音,才反应过来,他一直都关注着我呢!
于是我假装别噎着了。
一边打嗝一边对他说:“呃~没事呃~我只是呃~噎住了而已呃~”
然后用快速的声音说到:“我喝几口汤呃~就可以了。”
说完便当着他的面连喝了几大口汤。
他看见我没什么过激的反应,也就放心的走远了。
我看他走远后,在脑海中问道:“系统这药对我有什么危害?消除能量多不多?”
叮咚~宿主吃下的粉中带有大量安眠药成分,预计宿主将在五分钟后有睡意,十二分钟后彻底睡死。
叮咚~解除此物只需0.001%的能量,宿主无需担心。
我听后就不担心了,对着系统说到:“你在他带我去见他们幕后老板的时候,在把我的药效解除。”
说完就又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果然在我吃完和大叔道谢的时候,就有了一些睡意,在他面前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他看见我有了睡意,便开口挽留我说:“现在天晚了,看你应该还没找到住的地方,不如就在我这小店里住一晚,明天你在去找住处和工作好吗?”
我要是没察觉到他下的黑手的话,现在一定会对他感恩戴德吧!
不过我这打算将计就计,看看他到底想干什么鬼。
如果只是卖给别人打黑拳或者挖矿之类的也就罢了,到时候我就留他一条命。
但如果是打算把我杀了卖器官给别人的话,就一定会把他们全部杀死一个不留。
想到这里,笑着对大叔说:“那就谢谢大叔了,你人真好。”说完便问了房间在哪里。
没一会我就顺着他指的方向来到一间房子里,匆匆忙忙把门关上倒床就睡了过去。
在我睡着十分钟后,他还不放心的来查看了下情况。
在看见我连被子都没盖的倒在床上后,就安心的又回去忙碌着了。
到了深夜十二点,大家都关了门后。
他也像普通开饭馆的一样,忙完关上了门。
过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后,店门又被打了开来。
那位可爱可亲的大叔正偷偷摸摸的走了出来,肩膀上还扛着一个大大的麻袋。
他小心翼翼的把那个麻袋放进车里的后备箱中,又忙去把店门关了起来。
关上门还不放心,在那里东张西望的看是不是有人在附近,有没有被人看见。(典型的小偷心理)
过了十来分钟后,才终于确定没有人注意到他和车子。
于是他装作有事出门的样子,走到车前发动了车子。
在他将车子发动的时候,我已经被系统唤醒。
我醒来后看见手脚被胶袋缠着,嘴巴上也贴了一个特大特宽的胶带。(别以为胶带不能绑人,那是你没有缠够足够的圈数。
不信的人可以自己回家做做实验,用普通胶带在自己两脚上缠个十圈十来圈,普通人保证挣不开。)
我除了稍稍动了下绑在手脚上的胶带外,就没动其他的了。
也不是什么大的改动,就是用刀片在胶带的边缘划开了几道小小的口子而已。
胶带这东西啊,绑人或者物都很牢。
唯一的缺点就是不能有口子,只要在边上有一个小小的口子,那一挣可就断了。
本来那刀片是我准备来切粗麻绳或者牛筋绳的,结果没想到他这么前卫,居然用胶带来绑人。
不过这样也好,我不用切断,被发现的几率就小了很多。
车子开始行驶的差不多一个小时还算安稳,可之后就一直颠簸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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