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妈呀!”
“这次发了!”
这是个比刚才看到的葬酒室还要大上许多的墓室,四根满是浮雕的巨形廊柱立在墓室的四个角落里,墓室的地面上堆着小山一样的金银器皿、宝石琉璃、珍珠美玉,在手电的照射下,流光溢彩,让人不能正视。
“我的姥姥——”潘仔瞪大眼睛,脸都扭曲了。
胖子喃喃细语道:“这他娘的——能买下多少个潘家园?”
干这一行绝大多数的人,见到的都是些破陶罐碎瓷器,能进大墓还能全须全尾出来的,都是这行最顶尖的那一批人。
谁又能想到这小小的边荒弱国的皇陵内,竟然会有如此规模的一座金山。这里的东西,随便拿几样出去,何止是吃三年啊,吃一辈子都行。
吴諧感叹道:“这些大多是中原百姓的血汗,被这帮蛮夷掠夺而来的。”
黎晓拍了拍吴諧的肩膀,:“别在这伤春悲秋了,你得换个思路,将这些原本属于老祖宗的东西,再给带回去,这叫替天行道!”
“老黎说的对,咱这叫替天行道,哈哈哈哈。”说着胖子就已经扑到金山上打起了滚。
那速度叫一个快啊,黎晓从没见过如此灵活的胖子。
吴諧想要阻止都已经来不及了,很多墓葬的金器上都喷着剧毒。当一群盗墓贼经历九死一生,终于见到了金银珠宝,冥器满地,这一刻是他们最激动最放松的时候,许多盗墓贼都死在了这最后一刻。
这边潘仔也冲进金器堆里,抓起了一大把金器,目瞪口呆的看着,反射出的金光照的他的脸都是金色的,如同寺庙里的罗汉铜像。
“放心吧,这上面没有涂上剧毒。”黎晓拍了拍吴諧,也走了进去挑捡起来。
吴諧看几人在金山上撒欢,也安然无恙,知道黎晓说的没错,金器并没有毒,忍不住也上去抓了一把,那种沉甸甸的感觉,让人难以置信,如同置身梦境。
周树人曾说过:人类对于黄金的喜爱,已经写入了基因中,变成了与生俱来的,不可抗拒的本能。
纵观历朝历代,北宋的交子、钱引和小钞,元代中统元宝交钞,明代大明通行宝钞,哪怕是后来的法币,无论你是贬值,还是升值,黄金都是硬通货。
这座金山的规模太大了,里面的金银珠宝,瓷器玉器应有尽有,黎晓在里面挑了几件比较有价值的。
一件黄金匕首,手柄刀鞘上镶嵌着数颗宝石,一座翡翠观音像,无论是雕工,还是用料都是最顶级的,一件北宋汝窑天青釉洗,挑挑拣拣十多件,黎晓这才满意的拍了拍手停了下来,因为背包已经放不了。
黎晓收拾好东西看向其他人,吴諧那边还好,如同黎晓一样挑挑拣拣,可胖子那边的画风完全就是狂野派。
只见胖子把他的那些装备都倒了出来,什么都不要了,用力的一把把往包里塞。把包塞满了,又觉得不对,全部又哗啦啦的倒出来,又去塞其他的东西,那模样即滑稽又好笑。
潘仔那边和胖子差不多,拼命的往包里塞,但是很快他就发现,无论怎么装,马上又会发现更好更珍贵的东西出现在面前,只好学着吴諧,在金山上捡些好的,可以卖高价的。
黎晓感到不对劲,好像少了些什么?何以进来之后就没有听到顺子的声音?下意识的四下张望,看到顺子正站在一座金器堆上,不知道在看什么东西。
黎晓走上前去问道:“在看什么,看到这些黄金不兴奋吗?随便装一点也比你这趟收入高吧!”
顺子没有说话,而是指了指下面,黎晓顺着他的手指方向看过去,发现在几堆金器的中间,竟然蜷缩着几具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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