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律令呢,要不就用宋律?”王蒙想了下又说。
国家法律这个问题杨德也想过,但他想起来时发现自己竟然也是个法盲,除了知道自己要对自己的签字负责,不管上面是霸王条款还是阴沟陷阱。除此以外,他说不上多少内容。现时的宋律是肯定不能全搬用的,各种刑罚太多也不人道,而且有的罪名肯定不符华盟情况的。因此杨德就准备学刘邦的约法三章,把一些大的框框和原则定下来作为宪法,下面具体的就由以后的议会去定了。
“宪法由我来准备,至于下面的具体法律就让以后议会成立后再由议员们去定吧,但有几个原则,法律必须符合宪法规定;各级官员不得插手法律的制定;在宪法的框架内上级议会要尊重下级所定的地方法律;百姓之间不能私自设法,一切重要纠纷都要经过法院。”
“上一级要尊重下一级?”王蒙以为杨德是否说错了。
杨德点点头:“是的,法律都是人订的,但凡订律的人都会为自己一方利益着想的。今后我们国家可能会地域广阔,天南地北的差异肯定很大,所以只要地方的立法符合宪法精神就应该尊重,也就是说将来最高议会只能定一些普世的法令。
从议会的选举可以看出,将来选举到最后的只能是一些社会精英,虽然他们会来自不同地方,但他们却很可能会代表同一个阶层,这将使社会底层的人失去公平,所以地方自己的法令才能符合地方大多数人的利益。
而全国整体利益则由宪法来维护,以后任何人都没法借口整体利益来牺牲其他利益而为自己谋利了。宪法作为我们立国基础基本是不变的,只有在九成以上国民同意及得到君主赞同才能修改。”
“可下层怕是制定不了多少像样的法令吧?”王蒙对杨德这中把人想得很坏,处处设防的做法有点无语了。
“我们的宪法将规定,犯罪的只有补偿受害者、劳监、处死三种惩罚措施,因此下面法律少就少点,我还真希望少点,那怕只有盗、抢、伤人的法律也没关系。
人生在世,不光有法律的约束,还要有道德的约束,而且在人类文明发展中道德才是主要的。所以法律不是越多越好,看似方方面面规定的挺详细,实则是放弃了道德的约束,长久以往在人群中就会流失道德观念。
而且法律越多普通百姓就越搞不清楚,对居心叵测的投机分子来说却可以游走于法律边缘、钻法律的空子,或者雇用讼师用法律条文来糊搅蛮缠,损害了别人利益还可赖罪,本该主持公道执法的人也可以说是没有法律可依,或者指责普通老百姓是法盲。
那这样一来,法律就可能变成有钱人的游戏道具。你说那些损害或伤害别人的人他不知道自己这么做不对吗?他知道,但他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就可以借口没有法律规定或利用法律的漏洞来实施害人的行为。因此我们宪法中只要规定不可损害每个公民的正当权益,那如果你受损了,不管有没有具体法律支持,只要陪审团通过就成立,损害别人的人就有罪。”
“你怎么总把人想得那么坏?”王蒙终于忍不住了。
“你相信‘人之初,性本善’吗?”杨德问王蒙。
王蒙考虑了一下,还是点点头“初生小孩应该是善良的,至少不会为恶。”
杨德摇了摇头:“应该是说‘人之初,无善恶’,他分不清何为善良、何为作恶。但有一点却不能否认,就是‘人之初,性本私’,初生小孩看到喜欢的东西后第一反应就是用手紧紧抓住,你抢都抢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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