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凯恩斯到修炼室后,弗兰克将他带到老约翰跟前,介绍了一下就走开了。
“学识字啊。”老约翰鼻子上挂着厚厚的、已经刮花的不成样子的镜片,在桌子底下一阵倒腾,好不容易从最犄角旮旯里翻到一本厚厚的大部头:“这是《安迪苏大词典》,里面有大部分的文字和解释。”
说着老约翰快速的把书翻了翻停留在靠前的几页说道:“这是文字的基础,字母表和最基本的组合读法表。可以说所有的文字都是由这些字母组合而成的,读法也是有规律可循的。”
说完老约翰看了看桌子上擦的锃亮的小钟表说道:“我明天很忙,每天只能挤出半小时,不,十五分钟的时间,没有多余的时间教你,能学多少就看你的悟性了。”
凯恩斯看着眼前这个头发稀疏、眼睛昏花、满脸皱纹的老头,心中极度无语,这是一个正常人能说出来的话吗?一门语言每天学十五分钟,一个月能学个屁啊。关键是看自己带着项圈是个奴隶就不想搭理自己吧。
不等凯恩斯说话老约翰自顾自的讲了起来:“我先给你叫字母。来,跟着我读……”
凯恩斯无奈只好跟着读起来,一读就发现这个字母表也早就被总结出了类似歌曲一样的东西,方便好记,只不过字母的书写笔画比较复杂。凯恩斯一边跟着读一边对照字母表努力对号辨认着。
第二遍凯恩斯就记下了口诀,第三遍他就能把读音和字母对应起来,回去稍微书写练习几遍就能把字母记清楚了。
但是老约翰竟然一遍又一遍的摇头晃脑的唱个不停,最后连眼睛都闭上了,明显把这当做消遣歌曲了。
唱到第六遍的时候凯恩斯实在忍不了了,轻轻拍了拍词典:“约翰大叔,您看是不是可以给我教一下组合读法啊?字母表我已经背下来了。”
“现在的年轻人啊。”老约翰睁开眼睛看了凯恩斯一眼,没有计较对方是否记下字母表,直接开始教后面的组合读法及写法。
学习一门新语言无疑是非常难的,但是如果只是会说不会写,还拥有一个成熟的逻辑思维的大脑,那么难度已经降低了一半了。
十五分钟时间还没到呢,老约翰就挥手赶人了:“好了,今天的学习就到这了。我这还有一大堆事呢,明天再来吧。”
凯恩斯无奈只能离开,谁让自己是个没人权没实力的奴隶呢。幸好的是老约翰并没有把大部头收走,凯恩斯暗喜带着大部头匆匆回到自己的窝棚。
没有纸币就以木棍为笔沙地作纸开始书写练习加深记忆,三十多的智力果然不是盖的,通过不断回忆和书写练习,凯恩斯竟然一下午就把所有的字母表以及组合读写法全部记住,可以随机默写的那种。
学完这些没有基础词汇,凯恩斯也看不懂词典啊,瞎蒙乱猜可不行。所以只能小心的保存好词典,开始练习《撕风爪》。
此时不用藏拙凯恩斯施展出来都是标准的动作,而且在练习的时候他也在努力的试探着控制呼吸、感受肌肉、骨骼,不过却是如弗兰克说的那样,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现在他根本就感受不到肌肉,更别提控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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