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开始往那个小山村走去。在途中,邵祭雨递给我了两封信一封是程阳写的,一封是凌永。
凌永写的很简略,就只有四个字:安好,勿念。但我认出这确实是他的字迹。
但程陌写的就很多了,巴拉巴拉了半天,看的我一愣一愣的,再加上他的狗刨体,硬是让我产生了一种想撕了他的冲动。
其时他讲的事情很简单,就是他被邵祭雨救了之后,休养了一天多,之后就被他派人给送了回去。而他这封信是在蜀地写的,又让人给带了回来。
我算了算时间,从我养伤的第二天他就被人救了回来,你养一天,而从这里到着地两千多公里,如果一直轮班开车的话也不遇过三天,那来回也不超过六天。而我却在沙漠中又过了八天,这时间足够将信送回来。
程陌的信没什么好看的,无非就是夸大的说自己有怎样怎样的勇敢,又如何在伤痛之中坚持ndsn,只是我还在信中发现了一张照片,应该是在我小区门口照的,他头上还绑着一大坨绷带,但依旧龇牙咧嘴大笑,显得得意极了。他的的样子属实是滑稽,但这却让我安心了不少。
还好,我没害死他。
但等到我到那个小山村,跟着邵祭雨上了一辆越野车的时候,我才仔仔细细回忆了一下我这段时间经历的种种,感觉什么都发生了,但却什么也没发生。
我到底在扮演一个怎样的角色?
我想不清。
我烦躁的甩了甩头,这一下却牵扯到伤口,疼的我也是一阵惊叫唤。
邵祭雨从副驾驶转过来:“疼的话就睡会儿吧,睡着了就不疼了。”
跟他妈哄三岁小孩一样。
但我确实也是疼的厉害,那几颗子弹虽然没对我造成什么致命伤,但总是见了血的。这点疼可能对林二他们来说不算什么,但对我来说就是见大事。
我从小就没干过打架斗殴,放火烧山这帮子事,就连跟乡下的朋友摸几个红薯,一起去山上烤这事,我就一度怕把山点着了而半路返回。
最后,我记得我还是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就闻到了一股非常浓郁的饭香。
我一骨碌爬起来,牵扯到伤都顾不上了,立马推开车门下车,果不其然看见邵祭雨和林二正坐在一起,一人手上一碗泡面,吃的正香。
林二见我醒了,随手就从背包里扔了一桶给我,我一瞧,依旧是香菇炖鸡面。
说来也怪,我明明是个土生土长的蜀地人,父母的老家都是蜀地的,但我就偏偏吃不得辣,从小到大都没怎么碰过。
我看见他们俩居然就在这荒郊野岭直接搭起了一个简易的炉台,正在咕嘟咕嘟的烧水呢。也不知道那些木材是哪里来的。
我也赶紧泡好了面,吃的比谁都快,但一碗之后,却并未感觉饱腹多少。
我看了看邵祭雨,又看了看林二,林二注意到我的举动,立刻明白我的意思,就干脆又连拆三包,连着调料包也直接倒进了锅里,来了个大杂烩。只是没有多少肉就对了。
这一顿我总算是吃的饱饱的了,连后来枯燥的等待也变得顺眼许多。
又是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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