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辈子第一次见这场面。
那些人足足有三十几人,全都穿着黑色的衣服,将我前后左右围了个水泄不通。其中我看见一个很古怪的男人,头发长的跟女人似的。他将头发在身后扎了一个高马尾,带着黑框的眼镜,那些摩托车的灯光照下来,闪亮闪亮的,使我看不清他的眼睛,只听到他说:
“小朋友,我们需要你。”
需要你妹啊!
我越是生气,表情就越是冷淡,用程陌的话说就是王八中的王八蛋,面瘫中的面瘫王。
不过这小子现在在旁边躺着呢,看来刚刚那个男人一脚踹的还真挺狠,直接把人踹晕过去了。
我淡淡的看着那个长发男人,只见他摆了摆手,人群就自动分开了一条道,他走了过来。
看来这就是主事的人了。
那个男人走到我面前,蹲下身子,与我平视。我这才终于看清了他的眼睛。
只是一眼,我便移开了视线。说实话,他的眼睛给我的感觉并不凶狠,其中没有如狼似虎的野心,这起码让我认识到他并不是一个毫无理智的上位者,但我却感觉到了恐惧。
我不知道那种内心深处的胆寒来自哪里,但后来我知道了,并且也拥有了一双同样的眼睛。
我的眼睛扫向四周,片刻,我听到了一声轻笑。
他想干什么?
我知道我冷淡的表情已经快露出马脚了,我的手心起了一层细密的汗珠,眼神不自觉的瞟向被两个人压着的凌永,那一瞬间,我愣住了。
我看见他正一眼不眨的盯着我,那眼神简直要把我洞穿。霎那间,我猛地回过神来,我重新抬起来头,却没有见到那骇人的眼睛,而是一只手。
那个男人在我脖颈后一按,我便昏迷了过去,但我也终于看清了凌永真正盯着的东西。
那是一枚戒指。
他在盯着一枚戒指看。
为什么?
但不容我多想,我的眼前已是一片黑暗。
但在我昏过去的前一刻,我隐隐约约听见那个男人轻声说到:
“从即日起,你便叫邵十七。”
我醒来时发现我已经不在那个地方了,而是坐在一辆车的后排。
我的脖颈疼得要命,也不知道那个王八蛋用了多大的力气将我致昏迷。我揉了揉脖颈,朝四处张望,看见那个头发长的跟女人似的男人就坐在副驾驶座上,开车的是那个踢了程陌一脚的男人。
窗外的天很蓝,是一种雨过天晴的湛蓝,车开的很快,外面景物一闪而过,快的只剩下一道道残影,我也只知道我是在路上而已。
我不知道我昏迷了多长的时间,可能只是片刻,也可能已经过了几个小时。我想看看时间,在口袋里摸了摸,却没有摸到。
卧槽,他们不会还把我手机没收了吧?
那个长发男人坐在副驾驶上闭目养神,好似是睡着了,一动也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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