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的第一印象可是非常重要的。一旦第一印象不好了,以后自己可得做一百件好事才能扭转。
“如英姐,你是不是喜欢读诗经啊?“程群看似随意的一问。
如英有些吃惊,如英是大小姐的心丫鬟的命啊。从小喜欢读书,尤其喜欢诗经。
后来隋乱家道中落被迫卖到程府,程府当时的宿国夫人孙氏收留了幼小的如英。
现在因为忙碌没有太多时间读书,好在平日里得空可以去二郎的书房抄抄书,自己房里就有很多抄的书。
如英很是好奇自己如何透露出了平日里的爱好,这个爱好只有已经少数几个身边的人知晓,就连二郎都曾不知晓,这刚来的小书童如何得知的呢?于是便一脸询问地看着程群。
程群“俏脸”绽放出笑容,看得如英也是一愣,道:“彼其之子,美如英。可不是出自诗经的嘛!”
如英如冰的鹅蛋脸上顿时染了层红晕,看着这个如花似玉的小书童,说道:“那你可知晓这句诗的意思?”
程群心下暗骂糟糕,这句诗是心上人表白的句子,自己这么赤裸裸地说出来可能惹了自己的上司不开心了。
于是装糊涂道:“这句诗不是夸女子漂亮的句子吗?还有什么其他的意思吗?我小时读了些诗书,听着您的名字觉着熟悉便道了出来,却是在您面前卖弄了一番,如英姐可别生气。”
如英的听了后神情一黯,也没说什么。她这名字是自己的取的。
当初夫人捡到自己询问姓名的时候,自己怕仇家知晓便编了个名字。她十分喜欢诗经的这篇《汾沮洳》,自己也常幻想着自己以后的心上人是个翩翩公子。
可老程家武将世家读书也是读兵书,诗经也仅限于知晓,.kanshm不是后世培养子弟的重点书目。程咬金混世魔王家也没这传统。
她和二郎仅限于主仆之恩,二郎也似乎对自己无意。顿感自己身世漂泊,前途命运更是暗淡。可能以后青春不在,找个老实人嫁了。
不过职场精英就是职场精英,作为奴仆本身自己的喜怒哀乐就要极力控制。
只那么一瞬的自怨自怜如英也就恢复过来,正色道:“已经不错了,你年纪轻轻就能熟读诗经很不错了。我还以为你只是程大富说的那样粗通文字呢!”
“这句诗是说的是女子对男子的倾慕之情。鉴于描写唯美也可形容女子,以后可别用错了。”如英继续领着程群熟悉未来的工作岗位。
程群拍了拍胸脯,暗道:还好我机智,这文艺少女也太可怕了,自己这个讨好女上司的计划任重而道远啊,要不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呢!
程群正低头想着呢,忽然前边的如英停了下来,没有察觉的程群突然撞上前边的如英,脚下一个趔趄势要往后倒。
这时正好在鹅卵石的地上,程群要是往后倒下去,一个脑组织重度挫伤跑不掉了。
饥不择食地程群一把抱住前边的如英的稳了下来,舒了一口气。
他感觉手上好像不一样,捏了一捏,好像有点软,还有点热。
这不捏还好,一捏捏得程群冷汗哗哗地流,自己好像摸的地方有点不对。
前头的如英早已经面红耳赤了,扭动身子,大声斥道:“还不放手!”
已经当机的程群却没第一时间松手,脑子里只留下两个字:“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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