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就要到中午,林立决定给自己加餐吃一顿好的。
毕竟吃了大半个月的西红柿鸡蛋面和青菜鸡蛋面,早就腻了。
偶尔回家打个牙祭,却也是吃了不到一天,这肚子里的油水就被霍霍光。
他可是正宗的肉食动物,最爱一口层次分明,酱汁发亮的红烧肉,一顿他就能吃十块以上,最好是盛一碗白米饭,饭上浇灌一勺红烧肉的酱汁,那味道真是绝了。
不过红烧肉一般都是两种做法,一种炒糖色,一种放酱油,但是他更喜欢两种结合在一起,甜中带咸,香甜软化,肥而不腻,越吃就越停不下来。
林立想着,嘴里就忍不住分泌起了唾液,果断关上店门,往街口的一家小饭馆走去。
店里正是客人爆满,服务员都忙不过来的时候,林立只看了一眼,便立马打退堂鼓,连店门都没进,就转身向其他餐馆走去。
但是街口的那家小饭店是这附近口碑最好,红烧肉名气最大的,他虽没吃过,却也听别的街坊邻居谈起这家小饭馆,就是一个大拇指。
连五六十岁的大爷大妈都爱去那家小饭馆吃饭,或者打包,想想就知道那家小饭店的厨子有多厉害了。
只是林立走在半路中,忽然顿下脚步往后看了看,表情严肃又夹杂着几分期待,转眼就走进了一条狭窄的胡同里。
甚至他还不及转身,就有人拿着钢棍和木板朝他后背狠狠砸去。
却只差一厘米的距离,林立就反手攥住了他们的武器,当着他们的面,重重掰断或粉碎。
那些混混见状,个个都睁大了双眼,合不拢嘴巴,万分惊诧地看着林立把一堆钢铁掰成了两半,而且连有五厘米厚的木板都被他单手捏爆,粉尘弥漫四周,让他们呛得迟迟都回不过神来。
“你……你……你别过来……”那些混混原本想偷袭林立,哪里想到偷袭不成,反被震惊。
可仍有胆子大的几个,咬牙冲到林立的前面,准备赤手空拳地揍他一顿。
可惜林立压根就不把他们放在眼里,都不等他们出手,就随意折断了他们的胳膊。
“咔擦……咔擦……”骨头断裂的声音,无比恐怖。
让其他还没冲上来的小混混们,惊惧又害怕的咽了咽口水。
“大……大哥,我们错了,我们只是想为我们老大的女人出口气,您就放我们一条生路吧!”他们被吓得瑟瑟发抖,双腿发软,哪里还有勇气再冲上去。
自是哭丧着脸,不停地向林立求饶。
林立听后,摇摇头道:“你们大哥是谁,我不关心,有本事让他自己找上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