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缕清晨的阳光洒落在艾布里登的街道上。
可对于这样一个仅仅只有1400人口的小镇来说,新的一天早在众神赐下这温暖阳光的一个小时之前就已经开始了。
在这农忙的时节里,农民们就居住在他们乡间的小屋里,卖报纸的小子们早早就赶往镇外的驿站去领取新一天的报纸,而那些即将进入工厂上班的男人们也已经起床开始收拾自己,期望今天能够给工头留下一个好印象,让那些工头们好歹不会再用外表为借口克扣他们的工资。
对于每一个普通人来说,每一天,都是忙碌而充实的一天。
但对于另一些人来说,他们……唔……很清闲?
很多习惯了早起的老人们甚至会比他们的儿子和儿媳起得更早,然后他们会来到这个小镇的唯一一条街道边上,在烤面包的香气中一边抽着烟斗一边聊天。
平时的这个时候,他们要么会在调侃镇子里唯一一家商店那个肥胖的店主,讨论那个胖子究竟是怎么长,才能把自己弄得像城里的那些贵族们一样那么胖的,要么,他们会讨论在乡下的农场里,哪家的农工犯了什么错事儿,然后又被农场主们怎么惩罚。
又或者,他们会聚集在一起吹捧或者抱怨自己家的婆娘,吹捧她们多么多么能干,或者抱怨她们多么多么泼辣……
不过今天他们并没有在讨论这些无聊的事情,因为他们拥有更好的话题。
因为今天,是老比利出来做生意的日子。
哪怕是在阿列斯塔帝国的一个小镇上,可以被用来当做话题的事物也永远不会缺乏,比如老比利,比利·格雷福斯,他就是艾布里登无所事事的人们永远都谈不腻的话题。
据说,老比利是从战场上下来的。
在公历1887年的时候,当时才20岁的老比利丢下他可怜的父母跑去参军,据说后来去了远到让人都不知道究竟在哪儿的阿库塔斯坦。直到1897年,20岁的小伙儿已经变成了30岁的老家伙了,他才终于知道回来看望他那已经被埋进土里多年的父母。
而且,他还并不是自己一个人回来的,他还带回来了一个仅仅才2岁的皮肤黝黄的小崽子,也不知道是和哪个殖民地的野女人一起产下来的崽。
而自打老比利回来了之后,这个死气沉沉的小镇似乎就被注入了一丝活力。
人们喜欢聚集在一起谈论他,猜测他在战场上到底是成为了一名英雄还是成为了一只狗熊……当然大伙儿还是觉得后者更有可能一些,否则现在老比利应该在大城市里当一名贵族将军,而不是回到这个不起眼的小镇上当一名修鞋匠。
不得不说,小地方的人们确实都很朴实……在他们的印象里,似乎只要在战场上立功,那就能当贵族将军。
但小地方的人们也确实都很刁。
所有人都说老比利是个从战场上下来的狗熊,大伙儿都喜欢笑话他,都不大看得起他,还有他那个不知道从哪儿带回来的小崽子。
……
今天,是老比利出门做生意的日子。
修鞋从来都不是什么好活儿,虽然这小镇上有1400多个人,但肯定不是每个人每天都有鞋要修,而且有些人家里的婆娘也会修鞋,那些人家和他们的邻居们根本就不需要修鞋匠来修鞋。
但需要的人终归是有的,而且老比利的修鞋手艺也是附近几个小镇之中最好的。
曾有人问过老比利:“老比利,你这么好的手艺是从哪里学的?”
当时老比利呵呵笑着回答道:“在军队里学的,在军队里,鞋子坏了可没人帮忙修,自己学着学着就熟练了……”
自打那之后,老比利就多了外号——“当兵修鞋的老比利”
尽管有这样的一个外号,但老比利也丝毫不在乎,至少现在大家都知道他会修鞋而且手艺还不错了,尽管所有人都会调侃他,但同样的大家也都会来找他修鞋,这样他就有很多的生意可以做。
不管怎么说,修鞋匠这种活儿虽然没法让他们父子二人的家庭大富大贵,但是管口饭是完全没问题的,而不修鞋的时候,还能出去帮人做做别的活计,再算上家里那小子自己抽闲做的杂工,凑起来把那小子送进学校里也足够了。
这样的生活已经过了十几年,也差不多快熬到头啦。
等到今年9月份,等那小子从学校里出来了之后,那就去城里把自己那枚勋章卖了,换来钱供他上大学去,反正老早就有好些个有钱的贵族想要买他的勋章了。
上大学,那才是一个穷小子真正的出路,等从大学里出来,那就再也没有什么“黄皮小崽子”,“安迪小杂种”了,就算别人再不喜欢安德鲁的肤色,他们也得恭敬的称呼他一声“格雷福斯先生”,到时候,安德鲁就会变成一名在城市里生活和工作的,人人都尊敬的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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