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刀疤男人伸手拿过那两大捆现金,然后揣回了自己的兜里,并询问七爷一句,“七星崖过去的地方我不去,其他地方,你们随便挑。”
七星崖是附近大山中的一座奇观,崖顶上有七颗巨石,故以此命名。
七爷拍了拍手,微笑了一下:“这次我就去七星崖,今天就在你家休息一下,明天一大早就出发!”
刀疤男没有在意,对三人指了指自家的屋子后,便继续磨着自己的刀。
“七爷,刚刚那位是什么人?”
洛升放下背包,坐在简陋的木床上问了一句。
“这里的原住民,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他们这一个村子千百年前因避开战乱逃入这里,每日靠着打猎为生,身上流动的血液已经与秦岭密不可分了。嘿嘿,这些人是最熟悉秦岭环境的,有了他们带路,我们的行程难度最少降低了一半!”
七爷脸上很是自得,仿佛在叙述自己做了一件了不得的大事!
“那这次旅途应该很困难吧?”洛升脸上闪过一丝庆幸,“还好没让成雨跟来,不然的话又是一个小麻烦。”
“好了,好了。不要惦记着你那个小情人了,好好休息吧,明天很早就要进去,争取在天黑前赶到七星崖。”
七爷摆了摆手,然后摸出一个水壶,准备去烧些热水。
时间缓缓流逝,刚刚在外磨刀的刀疤男也很快就回到了家里,看了一眼洛升与七爷后,他开口询问道:“家里还剩下一根鹿腿,你们不嫌弃的话,我现在就去炖了它。”
“鹿腿?”
听到这二字的洛升下意识地舔了舔嘴唇,脑子里浮现出了肥美多汁的烤腿在支架上散发着浓郁肉香的场景。
七爷来过这不少次,吃过的野味比洛升要多,而且考虑了一会后,他并不赞同现在就把鹿腿给炖了。
“明天要走一整天的路,要消耗不少体力,这种大肉还是留到明天晚上抵达七星崖再吃吧,今晚吃些野菜就行,不需要矫情。”
刀疤男人思索片刻之后,也觉得七爷话语十分有理:“也对,现在不是以前了,伐木产业越做越大,那些猎物基本上都躲进了深山,明天若是没捕到猎物可就难受了,带上一只鹿腿,也算是储备。”
将话说完,刀疤男人迅速离开了屋子,准备去屋子外采野菜去了。
一个小时后,他再次来到房间,把洛升也七爷叫到了楼下,准备吃晚饭。
虽说没有鹿腿,但简单的荤菜还是有的,大块大块的野猪肉被刀疤男人闷得香喷喷的,洛升刚刚坐下便忍不住夹了一块,随后赞不绝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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