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丧尸原本以为平安夜那天,可以早一点下班回家和亲朋好友好好地聚一聚,却不料末世到来,变成了丧尸,又或者是变成了丧尸的食物……
现在——
“砰~”一把尼泊尔军刀从天而降,像是一艘从宇宙深处飞出来的宇宙飞船,沉沉地落在一片凹凸不平的星球表面。
方莫穿着棕色皮革,右手快速将尼泊尔军刀从丧尸的头颅拔出来,由于下刀极快,还没来得及流血的头骨,在这杀刀拔出来的那一瞬间,黑血突然像是一个突然爆破的自来水水管,‘噗’地一下四处溅开,这血还没有溅到方莫的身上,这个勇猛的男人早已高高举起尼泊尔军刀,快速朝下一只丧尸冲了过去,而他的左手还握着一只透明的胶状物——晶核。
白人乔尔穿着黑色衬衣,左手握住一只丧尸的脖子,快速将短刀刺进丧尸的眼中,坚实的肩膀猛地一撞,快速将一只丧尸撞倒在地,转身之际,乔尔看见方莫将尼泊尔军刀高高举起,在这个中国男人的面前,肩并肩地站着3只丧尸。
等等,方莫要干什么?
下一秒,那把永远带血的月牙形杀刀,从左边向右边快速滑过——
天哪,方莫竟然一次性用尼泊尔军刀,一连砍断了3只丧尸的脑袋?
太逆天了!
就在那3只丧尸脑袋,像是篮球落地般,‘咚咚咚’接二连三落在地上的时候,方莫穿着棕色皮革的高大身影,纵身一跃,身影像是一只英勇的猎豹,拔地而起,一个侧空翻,左脚踢在一只丧尸的胸膛,尼泊尔军刀竟在同一瞬间,快速朝一只丧尸的头上挥了下去。
叶诚穿着已经染了许多黑血的白色唐装,目瞪口呆地看着方莫一气呵成的杀丧尸动作,一切如行云流水般自然,动作丝毫不拖泥带水。他已经找不到任何形容词来形容方莫这个强大的男人了!
为什么方莫杀丧尸这么轻车熟路,就好像已经在末世中滚爬了许多年似的?
为什么方莫的动作这么快,下刀这么精准无误?
“嗬嗬……”一只丧尸步履缓慢地朝叶诚走了过去,它身上的蓝色工人服已经被咬成了一个一个椭圆形的洞,蓝色破口旁沾染了许多黑血,在这黑血之下本该是白色皮肤的肌肉,已经变成一团一团发紫的烂肉,就像是煮烂了的紫色红薯。
叶诚后退一步,深吸一口气,刚准备举起开山刀朝丧尸砍下去,忽地看见这只丧尸扭动了一下脑袋,它不扭动脑袋还好,一扭转脑袋叶诚便看见了这丧尸被咬得稀烂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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