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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黎有些没听懂何思语的意思,她便进一步解释,现在在教室里的这几个同学,都是她善意邀请的、暑假去她姑姑那里补课的同学。
当然,她也邀请叶黎一起去。
叶黎看着她的温婉笑容,仿佛看到了东风送暖的春天,满眼都是姹紫嫣红的花蕾。
叶黎几乎没有思考便点头应下来了。
暑假补课,在他读书以来的九年里,从未想过,甚至大脑离都未曾有过这个概念。毕竟在他的认知里,暑假能借一份做好的作业,抽一点时间把作业抄完,便是对自己最极致的负责。
这一次却不一样。去何思语的姑姑那里补课,意味着哪怕是在炎炎永昼的暑期,他也能每天都见到她,而且是近距离想见。
还有比这个更幸福的事情吗?
叶黎询问了补课费,何思语摇头,说不收补课费,因为她姑姑这次回来主要是帮她补习,本就没想开小班赚钱。
叶黎又问了补课地点,她说姑姑家有点远,在和辞县相邻的兀县,每天坐车往返非常麻烦,所以干脆就在她家里补课。
补课时间比学校行课时的上课时间少很多,一天六个小时,分成两个时段,分别是上午九点到十二点,以及下午三点到六点,晚上不补课。
至于补课资料,除了原本的高一课本,剩下的辅助资料与练习册,她姑姑会去书店帮他们挑选,这个当然得他们自己花钱买。
叶黎听完何思语的叙述,当即眉开眼笑,由衷赞美她姑姑和她一样,不仅有智慧,还非常的温柔善良。
两人又聊了一会,叶黎从她的口中得知了教室里几个同学的名字,除了他,其余人都是文科生,柯丹琦这几位女生不用说,无一不是长得好、学习好、性格好,不然也不会成为何思语的朋友。而那两个男生,虽然长得很平庸,却也是整个文科班能排进前五十名的好学生。
叶黎有些自惭形秽,觉得自己和这些学生一起补课,有点格格不入。
何思语莞尔道:“其实我也想请你们班的班长徐武真来补课,但是他的语文比我们所有人都好,不需要补,又另外报了英语补习班,所以不来我们这里。不然有他在的话,肯定能给你更多帮助。 ^0^ 一秒记住【】 何思语抿嘴道:“我也希望姑姑住我家,我有不懂的问题随时都可以问她。可惜姑姑这次回辞县,主要还是想多陪陪姑父。他们结婚都好多年了,总是聚少离多,好不容易有个孩子,最后还在七岁时偷偷下河洗澡被淹死了。若不是姑姑把我看成女儿,又热爱教育,才不会特意来帮我们补课呢。所以她每天来帮我们补课之后,都会回兀县陪姑父。”
八点过,柯丹琦等其他几位同学也都来了。
几个人一起聊天看电视,等到九点前后,何思语的姑姑终于来了。
她看上去快四十岁了,一个相貌非常温婉,却又剪了一头短发,看上去英姿飒爽的美丽女人。
似乎她也很喜欢学生,尤其是懂礼貌,爱干净的学生。
她自我介绍道:“我叫何晴,是思语的姑姑,也是你们这两个月的补习老师,往后还请大家多多指教。”
简单的介绍过后,何晴便掏出好几本学习资料,全是高一、高二的语文、英语重点难点讲解。
今天同学们都没学习资料,所以何晴只简单地讲了这个暑假补习的大概规划,又逐一讲了他们期末考试语文和英语的难题,便宣布下课,说今天下午不上课,同学们去书店把她选好的那几本补习资料买来就行了。
何晴走之前还问了有没有和她顺路的同学,她可以开车送他们回家。
结果何晴又带走了三个同学,房子里只剩叶黎、何思语、柯丹琦、以及一个名叫李贞的女生。
何思语和柯丹琦对视片刻,柯丹琦便好像想起了什么,起身拉住李贞的手,含笑道:“贞贞,我要去买衣服,你陪我一起去吧。”
她说着便将李贞拉走了。
房子里人少了,房间也好像变大了不少。
之前何晴讲题,叶黎基本上是一道题也没听懂。英语还好,他本来就不认识几个单词,听不懂是理所当然的,但他每个字都认识的语文阅读理解,却依旧没听懂。
他现在在努力回想许晴讲题时说过的话。
何思语微笑道:“叶黎,你还有不懂的吗?”
叶黎点头。
何思语道:“我教你。”
叶黎再次点头。
从上午十一点到下午四点,除了午饭时间,其余时间叶黎都在听何思语讲题。
他觉得何思语很有当老师的天赋,因为别的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教不会他,换成何思语便一教就会。
叶黎喜欢听何思语讲题,也能把她讲的每道题都记住。
他暗自给自己打气,相信自己的学习一定会越来越好,未来追上何思语也并非不可能。
当然,学习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持之以恒的努力。…
叶黎没听累,何思语却讲累了,打着呵欠说道:“我们今天就到这里吧,现在去买补习资料,然后去你家吃饭。”
叶黎惊疑道:“去我家?”
何思语莞尔道:“对啊,去你家,不然那么大一袋米怎么吃的完。”
叶黎变得激动起来,急声问道:“所以你当时买那么大一袋米,是早就想到暑假要去我的租房吗?”
面对这个略显奇怪,又有些赤裸的问题,何思语并不搪塞或躲避,很坦然地点头道:“是的。”
叶黎欣喜若狂,险些忍不住张手去抱她。
两人从小区出来,穿过两条街,找到规模较大的书店,买到许晴之前挑好的补习资料,便步行前往叶黎的租房。
这一次,何思语没刻意走人流熙攘的大道,秉着就近原则,选了最近的路线。
这个路线的中间段并不缺乏难见人迹的小胡同。
她的这一举动,似乎也足以证明她对叶黎彻底放心了。
叶黎也的确没让她后悔,无论路上有没有人,他都老老实实走着,并不毛手毛脚,找机会吃她豆腐。
事实上,之前她给他讲题的时候,他也有的是机会占她便宜,但他一直很自律。
叶黎询问了那只两个多月前被他踢伤的小橘猫。
何思语道:“我把小橘放回去了。”
叶黎皱眉道:“可是我进小区的时候,没看到那只小橘猫啊。”
何思语问:“每只橘猫都长得一样,你能分辨出它们谁是谁?”
叶黎道:“小区里只有几只小橘猫,而我踢伤那只小橘猫是三个月以前,现在应该长成大橘猫了。”
何思语随口道:“可能它长得慢,你没认出来吧。”
叶黎觉得无论橘猫长得怎样慢,三个月时间也足以长出一些明显的变化,不太可能一成不变。
他把这个疑问放在心里,没再追问。
当晚何思语又买了几个土豆,去租房的公用厨房开开心心做饭。
叶黎很想问她,为什么总是买土豆。但他看她吃土豆时的恬静与悠扬,便知道她肯定特别喜欢吃土豆。
晚上还是照常,何思语睡床上,叶黎打地铺。
好在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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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的辞县已经很热,哪怕是晚上的气温也较高,叶黎打地铺不至于着凉。
往后的一个月里,叶黎和何思语形影不离,在小区和租房间两点一线活动。
许晴给学生补课非常用心,并不因为学生没给钱就不讲,任何一个知识都讲得尤为详细。
叶黎混在优等生中间,没几天便原形毕露。但无论是许晴还是一起补习的其他同学,都没有露出半点嫌弃之色,反而给他更多照顾。
一个人认真看一天书,可能没有明显的进步,但认真看一个月的书,必定发生较为明显的蜕变。
和学习是一个道理,所以叶黎的变化很快,从最初简单的主谓宾都分不清,到后面能熟练使用各种句式与标点符号,甚至背下了较为丰富的成语。…
在许晴安排的小测试里,他的作文有了极其显著的提升,在七人中间,竟不是垫底的。
当然,他的进步也仅表现在语文上。
到了英语这里,无论他怎样发奋,也如同乌龟赛跑一般,久久不见成效。
叶黎对此并不灰心。
因为他确实在认真补习,认真背单词,假以时日,总归会有收获。
而且在何思语家里补习让他感到由衷的快乐,如果可以的话,他甚至愿意在这里补习到高考来临。
这当然是一时的遐想,不可能实现。
因为何晴不是他的义务教师,何思语家也不是他家,而且高考不是古代考科举,语文好就能中状元。
叶黎想到余彤彤的话。
她叫他大方一点,请补习老师和一起补习的同学吃饭也没关系,不用担心钱的问题。
这一个月的补习,使得叶黎对何晴以及其他同学有了亲切的好感,愿意奢侈一回,请他们吃一顿火锅。
几个同学都答应了,但何晴认为学生请老师吃饭不合适,而且她丈夫还在兀县等她,便婉言拒绝了。
当晚,七个半大不小的学生在辞县闹市区较为出名的老火锅店饱饱地吃了一顿,消费三百六,叶黎不觉丝毫肉痛,连讲价的过程都免了,很爽快地结了账。
柯丹琦觉得叶黎人还不错,好心告诉他,一定要牢牢地盯着何思语。
她觉得何思语是金丝雀,而且不是笼中的金丝雀,她若要振翼高飞,他只有飞得更高才抓得住她。
叶黎错愕,好半晌说不出话。
柯丹琦的言外之意非常很明显,她早就知道叶黎和何思语的关系很不一般,她在鼓励他,一定要努力才能抓住何思语。
叶黎一直以为没人知道自己和何思语的事情,却不曾想,他们偶然间的眉来眼去,早就被柯丹琦在内的其他同学发现了。
就是不知道何晴有没有发现。
如果她也发现了两人的异常,应该会竭力阻拦他们吧。毕竟何思语可是她的可爱侄女,不能随随便便和男生谈恋爱。
饭后柯丹琦的父亲开车来接她,她很友好地请其余同学也上车,说她爸免费送他们回家。
一辆小车除驾驶人外,只能坐下四个人,不然是违法超载。
两个男生和两个女生上车了,还剩叶黎、何思语、以及另一名女生逗留在火锅店门外。
女生挥挥手,嫣然道:“我家就在这条街,很近,走回去就行了。”
叶黎和何思语都向她挥手道别。
现在又只剩他们两个人了。
这对叶黎而言,是最幸福的时刻。
天已经很黑了,县城主干道以及一些热闹的街道还亮着路灯与霓虹,但许多小胡同已经融入黑夜,没了光亮。
叶黎想直接打车回去,何思语却莞尔道:“现在还不是很晚,我们走回去就好。”…
叶黎觉得何思语很喜欢走路,便询问道:“你除了坐公交车,还坐过其他车吗?”
何思语道:“为什么问这个啊?人本来就有双脚啊,而车子只是代步工具。如果出行一定要坐车,还要这么漂亮的一双脚干什么?”
叶黎又想到何思语对食物与穿着的认知,便再次惊叹,这个女孩果真有独特的认知,和其他爱美食、爱华服、爱豪车的女生完全不一样。
两人步行回家,因为何思语对叶黎很放心,便没刻意走明亮人多的路段,依旧秉着就近原则,并不管路线中间有没有漆黑无人的路段。
以往的每一次,他们都是这么走回去的。
似乎这次也没什么不妥。
然而他们都忽略了今天和以往的最大区别:以往是白天,现在却是黑夜。
坏人不都是在夜里活动吗?
所以两人在经过一条漆黑的小胡同时,遇到了坏人。
叶黎被人偷袭,脑袋和胸部都挨了重击,一时晕头转向,什么也看不清,只听到何思语在惊叫。
他使劲咬舌头,努力保持神志清晰,视野刚一恢复,便看到一个极其熟悉的人影轮廓。
这个人已扣住何思语的双手,将她完全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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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伟!
叶黎的双眼瞬间浮出血丝,整张脸狰狞得宛如来自地狱。
他歇斯底里地怒吼道:“丁伟!你干什么!”
他的话音刚落,身边某处便冲出一个人影,一拳打在他的肚子上,并且凶厉地大骂道:“伟哥的名字是你叫的吗?”
叶黎这才看清局势,眼前一共四个人,除了丁伟,另外三个都很陌生,也不像高中生,却不知是这人间败类从哪里找来的帮手。
丁伟扣着何思语,冷冰冰说道:“小叶,亏我一直把你当做好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你却敢背叛我?”
叶黎捂着肚子,咬牙道:“你要对付我,随你怎么处置!她是无辜的,你放开她!”
丁伟嘲笑道:“无辜的?放开她?你知道老子为了这妹子,做了多少事情吗?现在你说放就放?凭什么?”
叶黎想到非常可怕的事情,颤声道:“你、你想对她做什么?”
丁伟发出意味深长的笑容,缓缓道:“你到时候就知道了。”
叶黎立刻跳起来,失声大吼道:“你是疯子吗!你这么做,会坐牢的!”
丁伟抬手抚了抚何思语的脸,邪笑道:“这么好的小姑娘,肯定不愿别人知道自己有多不堪。我想,她应该也不太希望警察出来多事。”
叶黎没听懂这句话的意思,何思语却好像懂了,很平静地说道:“你会后悔的。”
丁伟问:“我为什么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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