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故事纯属虚构。相信科学,反对迷信)
煌镇是南都城侧的一片区域,虽说叫镇,但其实更像是个乌烟瘴气的贫民窟。在这里,所有人都在苟延残喘,和他们的良心一样。也正因如此,这是个连警察都不愿踏足的地方。
狗尾草在这里长大,人们常说,贱名好养活,对于狗尾草来说,这确实在理——如果有人养活他的话。
在这个地方活下去,依靠卖惨博取同情是没用的,因为这里的人最缺的就是同情心。
小的时候,狗尾草就学会了利用自己的优势。像他这样流离失所的小孩子,在很多地方都可以卖个好价钱,他把那些想要拐走他的人带到角落里,那里会有另一群人等着拐走一个大人,没错,大人更值钱。
当狗尾草已经长得足够高的时候,他就不能再走这条路,于是他转了行,去了新地方,做了新行当——卖福寿膏。
这个行当更挣钱,那些颤颤巍巍快死的人,哪怕只剩下最后一个大洋也要送到他手里换一口福寿膏,而那些没有一个大洋的,就只能被他一脚踹开。
在很多地方,钱是最有用的,但是要懂得把它化作别的东西,比如权力。狗尾草只懂前一个道理,没懂后一个。所以有一天,他被人套了麻袋,带到了一个小屋子里。
那个人长什么样子,狗尾草已不记得,他只记得那个人的光头上,有三条恶狠狠的疤痕,为什么记得这个?因为当那个人剁掉他左手食指的时候,他就盯着那个人的脑袋看,他没看别的,就盯着那三条疤,死死地盯着。
后来,他就没钱了,也没了福寿膏,因为他用这些换了他的命。
再后来,他就在这镇子上做了一个无业游民,今天帮这个搬东西,明天帮那个套麻袋。你问他为什么不走?一个人生在这里,长在这里,痛在这里,终有一天,他还想死在这里,不过他希望死的时候,还能带上那三条疤。
狗尾草很胆小,废话,胆大的人应该死在那个小黑屋里,而不是活在外面。
这一天,狗尾草偷偷来到镇子上唯一的客栈,这客栈其实是个黑店,本地人一般进不去,除非带上外地人。狗尾草经常帮他们他们套麻袋,至于麻袋里的外地人怎样,他就管不了了。
狗尾草忽得想起白日看到的那个花白头发的老头,若是自己也把他带进去店里,想必换到的定然不止一袋破烂的猪肠子。他摇了摇头,不知你信不信,这个拐过大人,卖过福寿膏的腌臜混混,却不愿害那些无辜的外地人。
他熟练地翻进了客栈的后墙,他饿的时候就会来这里。那个混账小二虽然刻薄,但他信神,狗尾草也不知道那是个什么神,但那个小桌上总是摆着丰盛的吃食,丰盛到偷偷拿一些走也不会被发现。狗尾草常常觉得很好笑,那些骨子里都坏透了的人渣,却常常喜欢供奉神仙,难道神仙会保佑他们吗,若是谁供神神就保佑谁,那这世界就真的烂透了。
推开后门,悄悄走过去,一般这时候,那小二早就睡了,他熟练地闪过房间里的锅碗瓢盆,朝放着神坛的小房间走去。
那小房间正对着正厅,也就是接客的地方。他小心翼翼出了厨房,却看到前厅亮着微弱的烛光。难道这刻薄的小二还在做什么劳什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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