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神棍?行了行了,多说无益,等我帮你解决了你的事,你就知道我是不是神棍了。”
“就凭你?”口中不屑,眼中却不免带出一丝希冀。
中二少年霍奇是不会告诉威廉,第一次看到他就觉得他很顺眼,知道他给格朗吃了屎就对他更有好感了。所以逃跑时跟着威廉完全是下意识的行为,肯用高贵的魔法给他抓鱼生火也是因为这种好感。然而中二少年就是用“鄙视你”、“鄙视你”、“鄙视你”这种方法来表达“看你顺眼”的意思的。
老爷子有这么多子子孙孙,对这种傲娇中二病显然知之甚深。他很明白,这种孩子只是表现的比较别扭,真正得到他们认可的人就会得到他们真心的尊敬甚至无条件的盲从。现在这孩子如此可爱的表现,不由激起了老爷子对其身世的一丝怜悯。
“我神的智慧不容玷污,少年,要学会敬畏!”这种时候,拿神来当当幌子也不错。
这个世界对于他人的信仰还是抱有一定的尊重的,往往一家几口人都有不同的信仰却相处融洽哦。这么一来,霍奇也不再炸毛,威廉虽然嘴里说要帮他,却也暂时没什么办法。
既然这么坐着也没什么事儿做,威廉开始转起其他的念头。“患难见真情,我们两能坐在一起吃鱼也是缘分。我对魔法也很好奇,难得你是个魔法师,能和我说说么?”
“我只是魔法学徒,并不是魔法师。你想知道什么?”魔法也不是说说就能学会的,普通人对魔法的好奇很正常,霍奇并不介意给这个有好感的人答疑解惑。
“魔法的基本原理什么的吧,我也不知道,你看着说说。”
“原理?魔法如此神秘,学习魔法就是在探索魔法的奥秘,有谁能堪破魔法的原理呢?更何况我天赋很差,魔法之心的属性驳杂,精神力的成长潜力也很低,学了这么久都只是个魔法学徒。人们总觉得魔法学徒也是魔法师,其实真正学习魔法了才知道,魔法学徒在正式魔法师眼里只是好用一点的仆人而已。格朗在魔法议会兰斯城分会里花了许多代价才给我谋了个打杂的差事,我开始正式接触到魔法,用了一年才跨入魔法学徒的行列,之后三年毫无寸进。迪尔娜杀了我母亲激怒了格朗,倒成全了我,出于安抚和补偿的心思,他将我送去皇家魔法学院呆了三年,不然我想格朗早就该知道我没有培养的价值。然而即使如此,我都没能晋级正式魔法师,大概这辈子都没有希望了。”
威廉抓住几个关键词追问:“这么说天赋跟精神力和魔法之心有关?什么是魔法之心?”
“魔法之心存在于人的大脑中,用精神力内视可以看到,其实是一个和魔兽的魔核差不多的晶体。拥有魔核的野兽叫魔兽,拥有魔法之心的普通人就能学习魔法。区别只在于魔兽天生就知道如何运用魔法,人则要通过学习才能学会。魔法天赋是一个统称,其实是由魔法之心和精神力两方面决定的。但魔法之心是先决条件,没有魔法之心的人,不可能学会魔法。”
听到这里,威廉瞬间如遭天雷轰顶!他可是实实在在的普通人,脑袋里怎么可能有“魔法之心”!也就是说,威廉这辈子就只能绝了学会魔法的心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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