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帝国中层的罗素伯爵,正忧心忡忡的看着桌前的地图,面对此次苏丹王国派出了近四万边境军队,辅以二万虎骑,不由得他不重视。
虽然他募集了近五万军士,但他深知,自己的军队打顺风仗还行,一旦战事胶着,不可控性将会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何况对方的主将可是号称西部之狐的隆美尔啊!
那个号称大陆数十年未曾一败的军事天才,在他的带领下,赢下了一个接着一个的胜利,使得苏丹王国成为大陆军力前十的国家。
老伯爵深深的皱下眉头,隆美尔善用骑兵,善用奇策,侵略如火,不动则已,动则雷霆,必会给敌人最沉重的代价。
幕僚安慰道:“此番,我军与苏丹对峙罗斯河,北部背靠高加索山脉,南通希尔湿地,此为地利:
且后方霍华德公爵正在召集部队向我们罗素平原赶来,伯爵大人用兵堂堂正正,无惧于苏丹,此为人和;寒冬将至,苏丹的补给困难,且不利与行军打仗,此为天时。
“天时,地利,人和。苏丹拿什么来和我们斗,请伯爵大人放宽心,我们守株待兔即可。”
伯爵缓缓说到:“但愿如此吧!对幕僚的话并非完全认同。但也宽心了不少”。
毕竟自己虽然已有五十,却是帝国为数不多以武勋封伯爵的王骑之一,自己应自信才是,只是对手过于强大。
再说楚歌这边,汉尼拔通过口述楚歌下达的命令,引起了一阵轩然大波。毕竟,神圣帝国等级鲜明,此等分配之法倒是前所未闻。令诸兵期待并怀疑,直到楚歌亲自下令,才最终确信。
选拨很简单,分为角力,军规以及旗语。
角力负责选出勇武之人,勇冠三军者方能信服手下。
行军规,有助于孕育军魂,方能敢打仗,打硬仗。
旗语则是来自楚歌的一大利器,在他看来,古往今来,真正的指挥军队是要有如臂挥使的感觉。这样的军队才能称为强军。
听到这样的选拨方式,三百大汉顿时炸开了锅,比力气谁不会啊,但是背军规,和旗语这是个啥。不得不说这帮堪比斯巴达勇士的壮汉,当真肌肉发达,四肢也确实简单。
话不多说,角力数十个擂台,三百人不一会便决出胜负。看着面前激动万分的一群大汉,楚歌表示压力很大。
决出胜负的三十人,开始记忆楚歌刚张贴的军规;军令如山,服从军令;团队第一,荣辱与共;勇敢无畏,永不放弃;为了斯巴达!(纯属恶搞)
看着这帮肌肉男,楚歌强忍笑意。不多时,还是有着不少想要“当官”的年轻小伙记住了。
最后一关,旗语,在楚歌的指导下少数人领悟了这套指挥之法包括先前钦点的“将军”汉尼拔
至此,三百勇士整合完毕,个个气势高昂的看着比他们矮一头的的首领楚歌。
楚歌满意地看着自己的勇士们,大声喊道:战士们,从今天起我们就是斯巴达,我希望你们不要玷污斯巴达勇士之名。
斯巴达!!1
斯巴达!!!
。。。。。。
看着下方勇士们此起彼伏的呐喊,楚歌知道军心可用,只待风起便好。
男爵营外,不少人看着楚歌的选拔大赛,不禁面露嗤笑,终归是孩子把戏啊,崽卖爷田不心疼,这种性子,又能在战场上活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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